別拒絕行善

2015/12/27 10:54:34 網誌分類: 學習
27 Dec

在紐約街頭寒冷的一個晚上,一名警察看見一名露宿街頭的流浪漢,在寒冷的冬天仍赤腳無鞋,所以好心去買了一雙價值75美元的鞋子給他。這件善舉被一名剛好路過的遊客拍下,並在面書上轉載分享,網友紛紛大讚這名警察的愛心

但過了幾天,網上傳出了更新的報導,隔天晚上有人發現那名流浪漢,依然赤著腳出現在同樣的街頭,也有人看見他將那雙鞋子賣了出去。75美元對他來說,絕對是個可觀的數目。也有報導指出,這名露宿者其實有自己的家,而且他本身還有犯罪吸毒的前科記錄。

前一天還有許多網民,讚揚這名警察的行為,沒想到隔天,當大家發現這醜陋的真相後,開始批評和論斷他的善行,他的愚蠢,他不應該去幫助那位露宿者。

我們發現一個複雜的現實問題,我們單憑外表,如何能夠分辨出那個露宿者需要幫助,是否應該給予任何前來討錢乞飯的人?

以上的提問,正反映我們當下社會的一個道德困境:為什麼我們的社會,變得如此難以令人行善?當中許多複雜性,讓人們擔心所給予的幫助,被濫用和欺騙。當我們發現自己的愛心和同情心被欺騙時,我們會覺得受傷害和不值。

我也曾有過如此的經歷,一位印度婦人向我討錢,說她沒錢吃飯和搭車回家。我相信她,拿出了100元給他搭計程車回家。沒想到,過幾天我在同樣的地方,竟然看見她出現,她還坐在coffee shop裡,與他人喝酒聊天,當時的我心裡很不舒服,感覺自己的愛心被騙了。

然而,我始終還是堅持原則,只要自己還有能力,絕對不會拒絕行善。即使在過程中會有被騙的可能,但這並不能成為拒絕行善的藉口。我總是提醒自己,當我施予幫助給某個人時,會有兩種可能性。

他會因著我的施予而得到幫助,或是他欺騙和濫用我的愛心。如果是前者,那是值得感恩的事。若是後者,那最多只是我的金錢被騙,對我本身並沒有太大的影響。

很多時候,我們總是會想到自己,即我的行善是否達到目的,而不是關心對方的處境:也許這個人,真的非常需要我的幫助。我不給予他,可能他會餓死

在我們的「行善思維」中,偶爾會區分「值得幫助的貧窮者」與「不值得幫助的貧窮者」。我們往往都會用自己主觀的判斷,去衡量某個人是否值得我去施予幫助。我個人認為,其實這種思維,本身就是一個問題,因為行善本身,根本就不是一個關於「值不值得幫助」的問題。有誰能夠完全準確地判斷,某個人值不值得幫助?

在這裡我並沒有想要提供一個客觀普遍的方程式,而是嘗試帶出一個重要的行善原則:「行善」並不在於其結果或果效如何,乃是一種「立刻回應眼前的需要」的信仰實踐

我們應該施予而不企圖去操縱其結果,因為你永遠不可能知道其結果,當然你可以選擇捐款給一些可信賴的慈善或宗教機構,但也不能完全避免高昂的行政費用及善款有被濫用的可能

我們不要追求一種功利主義思維下的「行善果效」,即太過介意本身的付出,是否有發揮果效,不被浪費。功利主義的心態,反映了我們並未能夠真正地捨得和捨棄,我們仍想某種程度的緊握著我們手中的「施捨」,我們仍然想控制結果。

基督教作家C.S. Lewis曾如此寫道:

Another things that annoys me is when people say, “Why did you give that man money? He’ll probably go and drink it.” My reply is, “But if I kept the money, I should have already drunk it.”

所以當你還有能力時,別拒絕行善。不要因為擔心本身被欺騙,而錯失幫助一個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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