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鬼上訴狀

2015/12/28 21:21:23 網誌分類: 冤家債主亡魂
28 Dec

 

前幾日夜晚幽冥界官署送來一份上訴狀紙,一共兩份八張用血寫成訴狀,一份控告他前妻三張,一份控告他大哥的五張訴狀。經過刑部審理後移交最高官署做審理裁決。冤魂是去年燒炭自殺的,主要是因為他前妻不忠與大哥謀奪家產的事,生前投訴無門情況下以死來勸諫,沒想到死了更難處理解決此案,獨留孩子受苦,真的是一個超級大笨蛋。

據冤魂檔案資料,冤魂生前不學好,是行為矯正所(監獄)的常客,冤魂在出獄前幾周,他的前妻提出離婚要求,因此他就與前妻離了婚,出獄後回家,常聽到前妻不端正的傳言,並且與他的有婦的朋友在一起,因此抑鬱在心。另外他的大哥對父母不孝,並想盡一切方法謀奪家產,讓冤魂更是抑鬱在心,在事情無法得到有效處理與宣洩下,衝動的做了胡塗事,選擇燒炭自殺一途。

死後被閻老大加以各種刑罰,對父母不孝要受杵磨之刑、對孩子不慈要受刀山之刑、吸毒犯法受挖心剖腦之刑、自殺要受血淋池之刑。並且充軍三十年好好懺悔生前所犯的錯。而就在剛滿一年移交幽冥界受刑之時,用祂在鬼冥界以血寫下的訴狀,向刑部遞交控告他的前妻與大哥,希望官署給他一個公道,讓他的死不會白費。真的笨的可以竟然不會到城隍廟或者東嶽大帝殿前告狀即可,不然直接投書向本部告狀也可以,沒有必要用生命來死諫。

刑部接起上訴狀,展開審理工作,查出他的前妻(目前還活著)在他入獄期間,從事特種行業工作,進而認識冤魂的有婦的朋友,之後拋下孩子與其同居,此後才趁冤魂上在矯正服刑期間,提出離婚要求,雖然這是冤魂的因果問題,也是該承受的業浪惡果,但其妻未盡人妻該有的道德與責任,將受其因果審理。

他的大哥自幼雖未犯過錯,但對原生家庭的父母與兄弟姊妹未盡其責任義務,婚後更未能教育其妻善盡子媳的責任,於父親過往後曾對其旁

人道「母若喪不再回」等語,若本部讓他心想事成,讓他的話一語成籤「讓他比母親早死」,也就不用再回了,這樣看他會不會好過一點。曾經在父親過往後與諾每月給三千元當母親零用,在冤魂死後推得一乾二淨,並設法將其冤魂遺留的孩子趕出,謀奪祖產之心昭然若見。

為調查清楚冤魂所說之事,特別拜訪他所提及的妹妹(目前還活著),將一切事務釐清,目前將冤魂提交上訴案件分為二,關於控告前妻一案交由刑部的刑罰司審理,至於控告大哥謀奪家產一案,將由本官署直接審理,近日傳喚冤魂父親,讓他的父親來說他心中的長子,當作判決參考。

此案不是鼓勵大家以死來諫事,這是超級笨的做法,可將冤情寫成訴狀,直接向城隍、東嶽大帝或本部投訴,訴狀要寫明原告姓名、出生八字、住址,案件發生的日期、地點、相關人員、發生何事,這樣就可以展開調查,千萬不要來個自殺告狀,連後悔時間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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