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完美的制度!下集

2016/01/02 17:43:04 網誌分類: 政治
02 Jan

    兩周前的博文《我們完美的制度!》,朋友們讀過有點共鳴,回應比平常多一點點。今周2016第一篇文章,就做一些補充吧。

    第一個補充,是我跟學校一位教授飲茶傾開相同的問題,因教授的提問獲得的啟發。我跟教授說:「我認為香港是個蟹局,香港像一隻大閘蟹,身上紥住一根又一根的鹹水草,就是香港人給自己綁上的繁瑣法規。香港過份倚賴法規,每次出事就增加新的遊戲規則,但舊的過時規則又不去除,結果香港人給無數規則綁死,甚麼都做不了。」教授認同蟹的比喻,但她指:「法律在港英時代也有很多,但當時並沒有發生大問題。」教授提出這個例外,確實值得深思。為甚麼法治在英治時期有效,但在港人治港時期卻失效呢?

    我想,第一理由,是英國人在英治期對香港行政立法有某種凌駕一切的超然地位,法律是只對他們有用的工具,其他人用不了。有法,可以執,也可以不執,一切只按處境需要而執法。套用蟹的比喻,在英治時期,法律對於香港不是束得很緊的鹹水草,因此香港人可以很容易轉身,很容易適應社會變化。而英國人是治理殖民地的高手,甚麼時候該執法,該執哪條法,甚麼時候須要隻眼開隻眼閉,哪條法該放鬆不執,都在他們的細膩掌握之中。

    然而,英國人走了之後,香港政府就失去了腦袋,新的港官以為自己享有跟英國人一樣的地位,初期董政府都是仿效英國人那樣嘗試在市民不知不覺中施政,但並不成功。最顯著的例子就是第一次的廿三條立法。為甚麼會如此?

    在英治期,市民監察政府的渠道很少,門檻也高。能監察政府的,必須是熟黯英語和法律的社會精英。上周我收看一個時政節目,講器官捐贈,就看到梁志鴻九七前以英語在立法會陳述專業意見的片段。當時,英語差一點也無法與英國人平起平坐議政。今時今日,倒是擲蕉擲得好,粵語講得粗,才容易入立法會,享有制肘政府的大權。結果是,香港的法律不再是政府一方和社會精英的工具,今日的香港法律,變成了所有香港人的武器。法律如槍械,只能用來射殺他人,那麼人人都有有了槍械,就只會發展成互射的局面。任何人走錯一小步,都會不幸中彈落馬,像Donald Tsang那樣的下場。這結果是更加深化政府官員「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信念。

    人人都有槍是個怎樣的世界?看看美國平均隔年一宗的校園槍擊案便知。

    由於九七後香港法律由港英政府單方把握變成了人人都可使用,這些法律的鹹水草約束功效變得異常顯著,香港作為大閘蟹只有愈收愈緊,直至死亡。溫水煮蛙的比喻很多本土派在用,可他們只理解為中國大陸對香港的控制,而沒有留意到港人集體以法律互告,這造成的溫水煮蛙效應發生得更加快。

    第二個補充,是完美制度造就反文化的發展和進步。

    這怎說?當完美制度過度束縛人,人的創造力和生產力便會下降。生產力下降,便發生貧窮,這種貧窮是愈扶愈貧,因為政府總是用更多的政策和法規去扶,結果是愈扶愈緊,愈緊就愈窮,因為都緊到甚麼都做不了。

    然而,人有尋求出路的求生本能,當這種渴求上升,束縛加緊,接下來就是一種爆發,正如洪水,可以穿過所有能穿得過的洞來找出自己的路。

    在去年的雨傘運動,已觀察到網民積極學習香港的法律,利用社交網絡媒體,把法律據為己有,以之對抗政府。

    把法律據為己有反攻政府,我個人覺得是法律系統及法治價值過分被抬高的結果。原本,在港英時代,受不了法律和制度的人,一般乾脆從商,做一些法律規管較少的工作就算了,例如小販,或者入黑社會。但香港近幾十年的發展,是把法律控制的領域不斷擴大,大到一個地步,連做個小販或者入黑社會都成不了一種求生的出路。結果是,所有市民只能反過來加入玩弄法律的行列。而這一種玩法,碰巧又得到了語言門檻下降之便,英國人退出香港以後,操件法律已毋須精通英語,人人都可以用粵語和中文來操作法律,法律變成人人都玩得起。

    玩弄法律的例子很多。屋苑維修和圍標就是一個好例子。按照正常方法做建築顧問,是不可能維生的了。只好玩法律,先派人向屋宇署舉報某屋苑失修,然後屋宇署「被逼」按程序發出維修令,逼屋苑業主夾錢維修。再者,建築顧問部署由一家公司中標,最終總算在這個已無空間搵食的世界搵到兩餐。整個事件起於「搵食」的需要,但按正途做,甚麼成本都貴,但投標太誠實又永遠中唔到標,只有玩法律。其實,「圍標」是有可能做到完全合法的。只是在部署過程中,有可能須要以金錢賄賂指定人士,才能完成確保必然中標的部署而已。但是,這不表示「圍標」是違法的,違法的始終只有賄胳這個環節。

    另一種玩弄規章的方法,就是無限增殖新團體滲透政府的公眾諮詢會。最有代表性應數政府的版權條例修訂諮詢。民間參加諮詢會的團體,就有「瓦努阿圖終端機服務駐港聯誼辦事處(簡稱「終聯辦」)、「睇肉、演偽、文化及出版怪宮能組別」、「蘇軾粵語填詞同好會」和「調理農務蘭花系」等等。政府法規無法禁止這些諷刺意味暗藏名字之中的古怪團體發表意見。

    自古以來,嚴刑峻法之世,必有官逼民反之事,中國四大章回小說《水滸傳》,就是把一班古代黑社會頭子歌頌為英雄的故事,雖然是黑社會,但偏生是因為講黑社會,《水滸傳》才精彩和有文學價值。看看九龍公園,已被一尊又一尊的六舊腹肌漫畫英雄人物佔領,這些人物就包括了王小虎和步驚雲這些厲害腳色。為了宣揚香港過去幾十年碩果僅存的藝術文化,香港政府承認了以幫會爭鬥為主題的漫畫為香港文化瑰寶,例如《龍虎門》、《風雲》等等。我記得在我小時候,老師見到同學睇這些漫畫,是要記大過的說。時移世逆,政府倒鼓勵新一代尊敬王小虎和步驚雲。

    今午飲茶,女兒問我有甚麼職業可以做,特別問我冒險家是不是一個職業。在我看,只有盜墓者是一種可以謀生的冒險家職業,但盜墓實在是非法行為,盜了墓得到財寶,也只能在黑市倒賣。接下來,我花了半小時口水給她講解了甚麼是黑社會。黑社會是不可能消滅的東西,它是完美制度光茫之下產生的陰影,有光的地方,光太猛,人就需要找尋陰影地帶來喘息,並在那裏謀生。今日香港,法規多到讓人連黑社會的生活都過不成,受不了的人只好變種,變成法律專家同政府死過了。

    我們須要問,為甚麼受不了的人選政府為死過的對象呢?明明有很多事不是直接由政府引起(間接責任就有很多),例如小店倒閉、貧富懸殊、港鐵工程爛尾等等。很簡單,身為元凶的無腦制度並不是人,它無色無臭無味,像空氣一樣打不了。政府雖然也不是人,但它僱了一些人來充當人形的機器介面,讓它看起來好像是人在管理的樣子。有人就好,正好可以給抓住來對付和發洩怨恨呢。

    我想,管治社會須要有一套不停發展的家傳武功和技藝,不能單靠一個制度。制度只是工具,沒有主人磨刀,再好的工具早晚也要腐朽折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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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否需要用謊言去打擊說謊嘅敵人,難道

現時香港情況,正是全面學習中國文革時期的惡行,口口聲聲要民主,其實係自我民主,不需守法,大話連篇,候德健說得不錯:我們是否需要用謊言去打擊說謊嘅敵人,難道事實是不足夠?

泛民也不是好東西,它是常用謊言手段的傢伙!

萬大有商量
萬大有商量 2019/06/20

年青真是好 充滿活力

彭彭
彭彭 2019/06/19
@我係你舊生...

感謝同學... 等候下一個風和日麗的自由寫作時代來臨吧(完全不知何時)... 現在是寸步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