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加稅,推行全民退休保障

2016/01/31 10:27:30 網誌分類: 經濟
31 Jan

我曾在之前網誌講過「全民退休保障」問題,唔知網友會唔會誤會我唔贊成推行「全民退休保障」?其實我點會咁衰:祇顧自己、唔理其他人吖!我當時祇係質疑:如果所有人退休後,每月都有退休金攞(唔理幾多都好啦),咁除左加稅外,錢從那裡來;但十多廿年後,勞動人口越來越少,即使加稅,所得亦不足以支付開支!而打工果啲又未必樂唔樂意供養果啲唔關自己事嘅人呢?依家年青人,連自己父母都未必肯養!

要增加政府收入,除左開源,便是節流。

開源限制不少,節流實非冇可能:祇要政府將那些冇用的部門摺埋,每年慳埋慳埋,就唔少錢!那時即使唔加稅,相信問題也不大。

第一個要摺埋果個當然係「香港電台」啦!呢個意見我當信香港有最少七成人贊成。

第二個要摺嘅,咪係廉署囉!廉署成立為左咩嘢?肅貪倡廉、保持政府清廉形象吖馬:

笑看天下:廉潔奉公 睇見眼冤

「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無所不行,則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這幾句出自《資治通鑑‧漢文帝十年》司馬光的話,大意是說法律是天下共同遵守的準繩,只有善於運用法律的人,不分關係親疏,嚴格執法,無所迴避,才能使所有的人,都不敢倚仗權勢而觸犯法律。

換言之,若然律政司予人未能嚴格執法,執法者沒有善用「天下之公器」,市民對法治難免會信心動搖。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明顯涉及多方面違規,如任內五年期間濫花公帑、酬酢開支遠超上限、不當收受禮物和紀念品、饋贈禮物和紀念品換取政協委員銜頭、繞過程序百萬年薪聘請內地學者任職廉政建設研究中心……

湯顯明作為廉署一哥,如此放縱權力,竟可以如此輕易被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只憑甚麼「參考海外御用大律師的意見」,便認為沒有足夠的理據檢控湯顯明,難怪惹來質疑:將個別外國大狀的意見當成聖旨,是不是太兒戲?律政司養了那麼多人,難道都是白吃飯的嗎?

湯顯明作為廉政公署主管,本身理應有更高的操守,如今,其行為恰恰相反,收禮送禮濫用公帑竟然「理曲」氣壯,「瓜田李下」毫不礙眼。阿哥,湯顯明的工作是「肅貪倡廉」,可他的一舉一動、所作所為盡予人貪得無厭的強烈感覺、感受、感知,如今調查了三年,就憑洋大人的話就輕輕放過一個貪到路人皆見的廉署一哥,如此這般不檢控,不是示範了極壞的先例嗎?

「民無信不立」,香港法治基礎原來如此薄弱,香港的「廉政」,所謂「廉潔奉公」——自放生湯顯明後可謂已死!

廉政公署空有其殼,同摺埋其實冇乜分別,仲可以慳番一大筆公帑,更免得市民見到眼冤!

所以話呢,呢個唔係我個人意見嚟架。

第三,解散「垃圾會」。嘩!年中真係慳番唔少囉;錢都係其次,得倒社會安寧就值回票價啦!

尋日與廿年前在政府共事的舊同事打雀局。我中午食飽飽,等住上戰場俾人劏:結果---一贏三!贏果個梗唔係我啦,不過我係三個輸家中,輸得最少果個,算係漸入佳境架啦!

雖然我地響度搏緊命,都睇住電視新聞。又見果「幾條友」響度攪事!我地不約而同咁講:佢地唔悶嘅咩?次次都係「拉布」、「掟嘢」、叫「同一樣口號」?即使做茄呢啡,都專業D啦,吾該!

唉!炒晒呢班嘢(即係摺埋個「垃圾會」)不但為政府慳番好多錢,更可以方便政府施政---呢樣嘢真係錢都解決唔倒嘅問題!用咁多錢養班「廢人」都塞唔住佢地把口!

如此一來,「選舉事務署」又可以縮減大量人手!

第四,可考慮縮減「地政署」、「食環署」撥款,反正養咁多人一樣有人對霸佔天橋、官地者視而不見!

至於十八個區議會,可以繼續保存----反正佢地祇係俾意見政府啫,影響唔倒大局!反而可以考慮撥款數目----區議會成立超過卅年:休憩處、巴士/的士/小巴,地標.....等等設施經已太多啦!區與區之間,更因欠協調,有重複情況。

另一個係下下策:縮減大學撥款!咁特首咪可以退出大學管理囉。不過,為左一小撮滋事份子咁做,誤左真係有心求學嘅人,又唔值得!咁樣最好咪將果啲無心向學嘅革走囉!

嘩!係咁慳埋慳埋,每人每月派五千都得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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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383
383383 2016/02/05 15:41:26 回覆

哈…舉腳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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