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的玩意

2007/12/28 00:22:47 網誌分類: 嗜好
28 Dec

別笑我老土啊!                                                              其實我挺愛寫信。                                                                                                                    朋友總嫌麻煩,又笑我出土文物,                                                         對此愛好大惑大解。                   

或許對她們來說,                                                                    逐字書寫是費時之舉,                                                           還得四處張羅信封及郵票,                                                         這連串動作,                                                                                        既不符合經濟效益,                                                                                     又跟不上時代步伐,                                                               落伍的玩意兒,早應被淘汰。                

但我覺得書寫乃溫柔的藝術,                                                                                                                    當中,有份電子郵件無法取締的浪漫優遊。                            

一封洋溢關懷和溫暖的信,                                                                                                                 足以令人愛不釋手,百看不厭。                                                                                   字裡行間,盡是心情的映照,                                                                                                  亦由於是親手勾劃,                                                                                                                                                            平添幾分人氣,流露著綿延真摯。                         

喜歡寫信,是因為它能讓我天馬行空,                                                                                 談時勢談讀書,談心境談夢想。                                                                                                                                                                                                         只要真誠相對,便可以無所不談。                                                                                                                                                       無拘無束,恣情自在。                                                                                  

畢竟那是私人信件啊!而非對外公開。                                                                                                     因而更不用虛偽,無須掩飾,                                                                         說悲道喜,直抒胸臆,                                                                                                                                                    讓我可以寫得淋漓酣暢,                                                              無須顧左右而言他,才最引人入勝!                   

與其說書信是溫柔的藝術,                                                                       不如說它來自兩顆柔情似水的心。                                                         我的好筆友,你說是嗎?   

回應 (12)
我要發表
2007/12/30 02:10:00 回覆

淺雪,正如你所講,在信中所感受到的溫暖,                              的確觸得到,摸得見。                                        以前當我們還在校園時,還會花零用錢買些別緻信箋、貼紙、書簽,                       為對方送上濃濃祝福。

我這個慳妹,最愛古靈精怪,又畫東西,又剪剪貼貼,                                           連信封面也不放過呢!若然有日再看回昔日傑作,一定感慨良多!

2007/12/30 02:05:31 回覆

寫信有種原始風味,總覺在一筆一劃間,                                                              蘊藏的情感和意念,比電郵或msn等電子科技,                             來得濃厚,來得有人氣,也來得窩心體貼。

但要忙裡偷閒執筆寫信,                                          其實也挺奢侈,始終寫信,不是普通吹水,所花的時間心力,                           遠較我寫一篇網誌,來得嘔心嚦血。

我的筆友也有同感。她的生活比我還要忙碌,仲有拖拍添!                          所以我們現在平均一年裡,只通信兩至三回,                                    遠較最高峰每周一封已減產了太多太多。

2007/12/29 00:18:21 回覆

我中學時代同都有同同學交換信架,o個d信到e+都仲有keep住。

d內容不外乎係老師/同學的壞話,同埋當時o既少女心事。

e+睇返,覺得當時大家都好可愛^^

2007/12/28 23:50:45 回覆
小弟就文不通順,詞不達意!唉!免了!
2007/12/28 17:39:58 回覆

哈哈~無端端,註定要你失望了~                                     我的字體絕不娟秀,只能以“龍飛鳳舞”來形容。

至於字寫得美或醜呢....                                              還要看看閣下的審美眼光而定。

2007/12/28 15:25:30 回覆

筆友, 很懷念的名詞呢.

美麗的信封, 不同的郵票, 溫馨的字句, 交織出暖暖的友情.

是一種摸得到的溫暖呢!

2007/12/28 10:53:31 回覆

開心莎莎,

電子郵件的確無法取寫信;

親手書寫的信充滿 洋溢關懷和溫暖啊!

2007/12/28 10:05:20 回覆

我也喜歡寫信。因為較為有質感、到肉。

信‧‧‧比起電郵和口頭承諾,更是千載不变。

無端端
無端端 2007/12/28 09:34:38 回覆
好期待能一見莎莎娟秀的文書,必定會是一件賞心悅目的事情.
k98
k98 2007/12/28 09:31:50 回覆

對於文筆暢通的人,信手拈來,揮筆而就,輕鬆愉快,樂亊也o

斗大的字不識兩籮,你叫他寫信,尤如上山下海,苦差亊也。

2007/12/28 09:05:01 回覆

我最後收過的一封親筆信已是18年前1989年所寫的,到現在仍是給我好好的保存。

 

價值在其心意,因已冰封。

則卷小雲
則卷小雲 2007/12/28 01:38:36 回覆
寫信好丫,收藏數十載後,變成往日的回憶,也會變成具有收藏價值古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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