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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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轉股雙刃刀福禍同門

2016/04/14 08:41:22 網誌分類: 經濟
14 Apr
        為避免銀行不良資產上升,中國銀監啓動「債轉股」機制。「債轉股」並非甚麼新構思,記得幾年前,何文法先生創辦的老牌報紙《成報》,易手後曾拖欠好幾個月稿費。為此,有作者建議聯名入稟錢債法庭追討,亦有提出以「股」代「債」,由報館用「成報」股票折算,支付所欠稿費作償。

        後來,據說由於聯名入稟追討及「債轉股」的動議;均未能取得「債主」(作者)們一致意見,令到追討稿費沒有着落。話說回今番中銀監為了避免銀行不良資產上升,啓動「債轉股」機制,這無疑是辦法之一。在未分析此機制利弊之前,先探討一下不良資產的成因。

        內地企業有所謂「指標」,金融財務機構也不例外。銀行財務機構方面的指標,包括存款、貸款、服務收益。其中存款業務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貸款業務則包括工商貿易貸款、私人貸款、樓宇房地產按揭及生產工具按揭。相應部門為了達到銀行制定的指標,無不扭盡六壬,千方百計籠絡客戶。

        存款方面,不外乎予以「禮品」饋贈、利息優惠。而貸款方面,則放寬審批、來者不拒;其中更涉及金權壓力。所謂金權壓力,金的方面,涉及貪腐,最常見的是不合條件的申請,申請人予批審者以俗稱「回佣」的金錢賄賂;或投其所好的物質輸送,從而獲得貸款。權的方面,貸款人利用本身的權力,或借助第三者的權力,以高壓手段取得貸款。

        很明顯,這些不合條件的貸款,屬於不良資產,造成銀行體系的不穩及不良影響。

        年深月久,這些不良資產累積存在,在制止其繼續增加的同時,必須化解其做成的不良影響,除了以刑事追究放貸責任外,並須研究舉貸的企業本身的業務營運狀況,適當地採取債轉股的方式,將貸款變成股本,由貸款銀行持有,監督營運。

        或許有投資者會問,如此一來,銀行豈不是變成了不良資產企業的大股東?一旦經濟衰退,銀行便首當其衝,有若褸簑衣救火。

        事實上,銀行並非;也不可能永遠持有這些「債股」,在適當時會把這些股權(股票)在市場沽出,融入民間資產中,一方面減少風險,另方面也貫徹充份運用民間資金發展國民經濟的國策。

        至於那些根本上回天乏力,沒有前景的的不良資產企業,縱然費煞思量啓動「債轉股」機制,減低損失,但到頭來只是「牆紙」而已,將來由誰來孭飛?與其養癰為患,何不索性壯士斷臂,實行清盤,追究放貸刑事責任,老虎蒼蠅一齊打,不再累街坊。

        資深財經傳媒人

        錢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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