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足程序便沒事?
2016/05/25 08:42:11 網誌分類: 經濟
事發之後,城大急急補鑊,成立小組調查事件。城大在記者會上多番解釋,說他們已跟足程序,亦得到認可人士測量師陳佐堅,確認城大在綜合體育館上蓋做綠化工程,毋須向屋宇署申請批准。事後陳佐堅發表聲明,說他並非城大所指的認可人士,並保留法律追究權利。雙方隔空指控,爆出「羅生門」事件。
從牌面上推測,真正的爭拗點是「認可人士」這四個字。據業內人士解釋,有關涉事天台綠化工程,城大找來建築商威華建築負責承建,而威華建築則找了測量師陳佐堅簽字。測量師如果覺得工程需要入則申請改建,他便會成為項目的「認可人士」,但由於涉事工程的負責測量師認為不需要申請,便不存在「認可人士」的角色。看完這個解釋,這只是一個技術性的爭拗,無助於了解事情的真相。
環保建築專業議會主席何文堯表示,有關工程其實是需要入則申請的。他同時也是建築師學會事務部主席,他問過十個會員,十個都說需要申請,他認為應該申請但卻沒有申請,城大的綠化工程屬於非法僭建。另外,他又指出整件事錯誤的地方,是城大先選定建築公司承建,再由建築公司找測量公司,看看是否需要入則。不同的測量師有不同的意見,建築公司自然可以找到覺得工程毋須入則的測量師。
聽完何文堯這位專業人士的解說,事件發生的原因已露出一點端倪。城大想進行天台綠化工程,卻沒有事先詢問測量師是否需要申請改建,而是找了建築公司,再讓建築公司去問測量師意見,整個做法大有問題,是先決定,後找支持意見。
聽城大一直以來的解說,都很強調「依足程序」,目前這麼大的天花塌了下來,相關人等隨時有刑事責任,所以回答都是以免除自己責任為主。
但客觀點講,「跟足程序」這種回答方式相當官僚,不過,這也是現今社會流行的一種處事態度,既然已跟足程序,出了什麼問題,與我無關。問題是,所謂「程序」,其實只是一些步驟,幫助我們做事能夠有一個良好結果。但在天台上加建綠化工程,最重要考慮的不是美觀,或者宣揚環保訊息,而是安全。城大內部也有很多相關的專業人士,他們不先去考慮事情怎樣做才會安全,而是將球踢給外面的專業人士,闖了大禍卻以「依足程序」解說,於理欠通。
據終審法院二○○七年的案例,改建工程要符合兩個規定,才可以豁免入則申請,第一是不涉及建築物的結構,以及第二必須在建築物內進行。在天台上加建工程,基本已經不符合戶內進行的條件,必須入則申請。
事情發生了,大家都忙於推卸責任,這樣反而會掩蓋了問題的本質。現時除了追究城大事件的責任外,更重要的是徹查無論是城大或者香港其他地方,大量的天台綠化工程,究竟有沒有入則申請。大面積而無申請的天台綠化工程,宜馬上清除,再入則申請,批了才好再做,以免雨季到來時,搞出塌樓的災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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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永雄
需不需要認可人士,和保養及監察,好像沒有關係吧?
建築者,就算怎樣,也應該為短時間內出事的樓宇負責!
而學校方面,加建了,有人保養及監察嗎?
無?當然也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