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開恩呀!
2006/11/16 21:30:20 網誌分類: 親情
四名子女,在庭上被法官要求站起來,語重深長的訓誨一番,令各人連同母親被告頓時哭成淚人,感动之處,令在場旁聽者也為之动容。
這名母親終於因為撫養五名子女,領取綜緩而又隱瞞兼職而被判有罪,判罸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記得謝霆鋒也因頂包案而被判同樣刑罸),報章說是輕判,而我覺得過重了。試想想,一個辛辛勞勞,為社會培育了一位會計師、一個七優生的婦人,她不是已經執行了半生的社會服務了令嗎?
這件案子,我認為有四個人(不包括她的子女們)應該為此而哭:
- 被告前夫--當他看到自已前妻及親生子女現在的情況,是否應感到內疚而大哭一場呢?
- 社署職員--是否應該為自己工作的效率、作風的官僚、無情的制度感到慚塊而大哭一場呢?
- 前法官李栢儉--為了吃、喝、玩、樂呃取綜緩,兼且巧言狡辯的所作所為的無恥行為而大哭一場呢?
這案子完了,但這家庭還有一些隱憂,就是那母親的幼子和幼女,据報導頗為反叛,希望他們能珍惜這位
偉大的媽媽:陳少英
他前妻好慘!
←被人砍的人是李某夫婦。
我想, 她不是有心騙綜援的~~ 不知者不罪~~
那些刻意欺騙綜援的,則一定要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