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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火警風險評估改革

2016/06/23 08:41:33 網誌分類: 經濟
23 Jun
        六年前,即二○一三年三月長沙灣舊工廈麗昌工業大廈發生四級火警,導致一名消防隊目死亡。六年後的今天,九龍灣淘大工業村的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一名消防隊長張耀升救火時殉職。舊工廈的消防安全隱患,六年間沒有改進。

        救火部署是焦點之一。火警於前日上午十時五十九分開始,消防處於十二時十四分將火警升為三級,但火場灌救了半天都救不熄,在張耀升出事前,已有四名消防員感到不適送院。張耀升和另一名消防員在七時許入火場,兩人撤退時被困,後來張耀升的隊友逃離,張仍然被困,驚動在場外的指揮官,才急急於晚上七時四十六分將火警升為四級,派十隊煙帽隊入場搜救,找到張耀升時已是八時十分,他送院後不治。火警燒了大半日也救不熄,若在早些階段用較高規格去處理這場火,能否避免悲劇的發生?現場指揮官若不是只派兩人入火場,派多隊人進入火場互相照應,張耀升可否避禍?

        迷你倉的設計是焦點之二。肇事現場三樓的迷你倉,大約二千四百方呎,裏面有二百個倉位,以類似「山」字排列,當中有很多路都是「倔頭巷」,只在頭尾兩角有出口。當發生火警,消防員要逐個爆開倉位救火,大量濃煙冒出後,很難分辨方向,消防員走進倔頭巷,就不易走出來了。若以設計而論,只要放棄巷尾一兩個倉位,就不再是倔頭巷,走火會容易得多。這些迷你倉改建時,到底有無申請,若無申請是否違規,若有申請為何可以通過?

        舊工廈的消防安全隱患是焦點之三。六年前麗昌工業大廈四級火燒死消防員,六年後也是舊工廈燒死消防員,六年過了,沒有改進,更多工廈作了危險改建,情況可能不是好了,而是更差。

        淘大工業村是六十年樓齡的舊樓,法例上沒有規定舊式工廠大廈要裝設自動灑水系統,加劇了火勢。舊工廈承重力有限,不能裝大水缸,想裝自動灑水系統也裝不了。

        死了一個又一個消防員,當局應該正視舊工廈的火警危險性了。即時止血措施是巡查所有迷你倉有無違規改建,但更根本是要正視工廈、特別是舊工廈的防火問題,香港有8%工廈是一九七○年以前落成的舊工廈,消防要求低,如今政府鼓勵工廈活化,很多改作各種類型商業用途,使用這些防火設施很差的舊工廈,就如坐在炸彈之旁。

        既不能要求舊工廈全面改善防火設施,除了加強巡查之外,唯一可行補救方法是做法律改革。可參考英國的做法,她在二○○五年通過了規管改革(消防安全)令(TheRegulatoryReform(FireSafety)Order2005),將防火責任放到組織內,要求各種組織(公司、大廈管理部門)作火警風險評估,防患未然。英國政府出了一系列各種物業、各種業務的消防安全指引。

        我特別找了英國「工廠和倉庫消防安全指引」來看,當中建議的風險評估相當詳盡,其中幾部份和今次淘大迷你倉有關,例如規定要分隔易燃物品,那麼迷你倉就應該有措施防止或勸喻用戶不要儲存易燃物品。又例如評估火警逃生路線,那麼迷你倉的「倔頭巷」式設計就不能過關。指引有一百四十八頁,有興趣可以細看。(https︰//goo.gl/RvvwKu)

        我們要從災難中得到教訓,不然災難還是會持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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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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