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大火救或不救

2016/06/24 10:53:27 網誌分類: 時事
24 Jun

牛頭角工業大廈一場四級大火,至今仍未救熄,但已奪去了兩名消防員的性命,災場內並沒有人需要等待救援,沒有任何人命傷亡報告,只是燒毀了一些貨主寄存在迷你倉內的貨物,不禁令大眾質疑,為何在這毒霧濃罩,火場高達1000度的高溫下,仍要消防員冒險進入火場,要急於撲滅這場大火,是那個人下的決定,是否有指揮官評估形勢和部署失誤,結果導致多名同袍無謂的受傷和犧牲!

雖然救火是消防員的職責,但若果現場太過危險,而大廈又有隨時倒的危機,我們雖然不是專家,但按照常理分析和評估,都覺得應該以生命行先,財物損失為次,盡早撤離所有消防人員,只需留低消防車繼續向大廈內噴水,待這場火燒乾燒淨後自然熄滅,若有塌樓危機,就盡快疏散附近居民,何必要逞一時之勇。

前線消防員互傳訊息,甚至激動地打指揮官,一定有他們的原因,有他們專業的判斷,他們受壓要完成不可能的任務,敢怒不敢言為枉死同袍呼冤叫屈,他們的聲音,他們的憤怒,公眾有權知道

今晚是名副其實黑的一夜,是緣於一些錯誤的決定,請儘快改正不要讓消防進火場送死。

1) 有人說,因為現場傳出有危險品,甚至有塌樓危機,所以消防一定要派人入去救火,不能讓塌樓意外發生。

但前線消防意見:如果會塌樓,根本不應派任何一個消防進場,消防不能阻止塌樓,正確做法是馬上疏散附近居民。

2) 人說,不派消防入內,無法有效救熄這場火。

前線消防意見:打個比喻,你派一隻蟻入炭爐,能滅火嗎?現場是高達一千度的高溫,而且迷你倉的建築支架都被高溫燒得融掉,一入火場隨時有倒塌危險。所謂建築圖則也亳無參考價值,因為現場建築布局,已經被火燒至面目全非,通道不是通道,消防亦不可能逐道鐵皮門掀起來救火,在這情況下還派人入內,亳無作用,只有送死。

3) 有人說,火燒了超過48小時仍未救熄,所以消防心急要解決問題。

前線消防意見:這是目前最可信的推論,各個消息來源都認為,有高層壓力,一定要消防儘快搞掂,因為拖了兩日,東九龍交通接近癱瘓,所以便派人進攻式救火,但指揮官欠缺實戰救火經驗,白帽紙上談兵,結果釀成大禍。

4)屋宇署認為樓宇結構無倒塌危險。

前線消防意見:唔信,成千度高溫,還要射水,水會造成壓力,增加對建築物的負苛。正確做法應該射泡沫。可以吸熱,也不會對建築物造成更大負苛。

5) 應該信任現場的消防指揮官。

前線消防意見:愈高級愈離地,這些「白帽」可能從未進入過火場,只有紙上談兵的理論,亳無實戰經驗。反不及一些低官階,但一向救開火的消防實際。

有人說,為甚麼要在這種情況下,還質疑人家的救火策略,應該相信現場指揮官的決定;但現在質疑指揮官決定的,正是那些前線消防員,而他們敢怒不敢言。

我不知道這篇文字有甚麼幫助,我只是不想讓這些捨身救火的英雄,白白去送命。

回應 (2)
我要發表
383383
383383 2016/06/30 13:09:58 回覆

我們要做的,是做好防火條例,做好防火行動。避免火災發生。

383383
383383 2016/06/30 13:07:21 回覆

如果,消防處公佈,話以後,凡有樓宇,確認無人之後,就由得他燒完為止,不再派人入內作進攻式滅火,只在外面射水。

 

你估,會發生甚麼後果呢?

 

樓宇長時間燒,是會倒塌的。

消防員的職責,是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可不是嗎?

 

別因為有人殉職,就太過感情用事。

 

 

u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