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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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火速發展利與弊

2016/08/11 08:41:36 網誌分類: 經濟
11 Aug
        互聯網的興起,給市場帶來無限商機,尤其是網購,更見百花齊放。互聯網的積極性,體現在拉近生產者與消費者的距離,釋放市場消費力。數據顯示,中國去年整體網絡零售額,高達4萬億元人民幣,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3%。

        貨不對辦易惹爭執

        互聯網的優點在於準確了解市場銷情、供求訊息、生產供應商從而調整產銷計劃、降低庫存及交易成本。理論上,互聯網有效地把地域上分散的企業、商貿機構連接在一起,從單純的地域空間,進入到地域空間與虛擬空間複合疊加的新空間,在這新空間裏,訊息和資金流,通過互聯網充份流動,有效地拓展商業空間。

        從數據上來看,網絡商店較之門市商店可節省60%的運輸成本、30%運輸時間、55%營銷成本,以及47%渠道成本,對發展社會經濟有裨益。互聯網運作有效地節省成本與時間,中國正大力推動此經濟新形式;然而,事物總有相對,利弊並存,最常見的是互聯網平台網購爭執,其中以投訴微信網購爭執最多,投訴事件大多是貨不對辦、付了貨款卻收不到商品。

        誠然,網購十分方便,打開手機或電腦,挑選自己需要的商品,通過互聯網支付貨款,對方便會把商品送上門,免卻舟車勞頓,而且價錢一般也較為便宜。

        但是,正規網絡交易平台的網購與私人微信出售商品或服務不同。由於微信封閉性強;私密度高;監管難度大,常見的微信交易,不是在微信平台本身完成,而是「營運者」借助微信實現的擴展,這些「營運者」沒有實名,沒有地址,近乎虛擬的私人委託,業餘方式交易。此種微信商貿,不存在網購平台,缺乏中介平台擔保,直接轉帳,一旦出事難獲賠償。

        政府須帶頭做規劃

        互聯網及微信貿易日趨興旺,這不但只是在網上買一件衫,一個電飯煲這麼一回事,而是有可能涉及大宗商品的運送,這便涉及物流業務範疇;換句話說,互聯網及微信貿易必須依靠物流完成,若認為互聯網及微信貿易方興未艾,大有可為,倒不如在物流營運上動動腦筋。

        物流這碼事,大有大做,細有細做,一隊車隊穿州過省可以做;接駁火車站送貨到戶也可以做,根據實際情況量力為之。

        話說回互聯網及微信貿易日趨興旺,此時此刻太平山下也火紅火紅,出現禾雀亂飛現象,為防止互聯網及微信貿易出現爭執,港府必須提高對互聯網的監管,除了一般的商業監管,例如開辦微信網購營運,必須作實名登記,備有地址商業登記外,更須在互聯網的特性基礎上,制定發展規劃,在監管下正常發展,杜絕虛擬的「番梘泡」貿易,以免殃及社會經濟正常運作。總括來講,互聯網是「寶」可以一淘,但須奉公守法。

        apolloslchin@yahoo.com.hk

        資深財經傳媒人

        錢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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