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水火
木水火
木水火

隻手遮天 ?

2016/09/03 23:00:23 網誌分類: 法治?法官治?
03 Sep

法官:"即使阮(被告)今次有踢警員,相信也是當時情緒激動所致,不必判阻嚇懲罰。" {#icono0_42}
問題1:如果將來也有人用腳踢法官,並「相信也是當時情緒激動所致」,法院是否也會一視同仁「不必判阻嚇懲罰」? {#icono0_19}
問題2:襲警是嚴重罪行,被告已在警誡下承認曾出腳踢警,又於去年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囚4個月,如今上訴庭以「被告已被收押14日,也屬受了足夠懲罰」作為撤控理由之一,是否變相在縱容襲警罪行,漠視警察執法安全?{#icono0_20}
問題3:法庭判案應該基於法律和客觀事實,但最近幾宗牽涉佔中、反水貨的刑事案件,判決都受到社會廣泛質疑,其中法庭判辭引發的法律政治化憂慮對司法公正的損害尤大,其原因何在?

⋯⋯
更多


Annie Cheng 只要情緖激動就可以打警察,那麽亦可以打法官?


Kenneth Li 只是在法庭叫囂,也只是情緖激動所致應該無罪吖!

Ronald Cheng 唔知幾時開始,個人政治理想,求學,一時衝動,非為個人利益成了無罪理據。究竟法庭係彰顯法律,定係破壞緊法治精神。


Min Zheng 真相大白了,原來係狗官亂港 …
黃狗法官守尾門,與暴徒蛇鼠一窩,雙重標準司法。
司法之神不單矇了雙眼,連公正公義都矇埋,佢話黑就係黑,佢話白就係白,官威十足,自吹自擂嘅法治精神,極速沉淪,鬧劇連場,小市民不服。


圖像裡可能有4 個人、人群

 

    https://www.facebook.com/silentmajorityhk/photos/a.500993386656439.

1073741828.498565150232596/1129923200430118/?type=3&theater

 

回應 (1)
我要發表
383383
383383 2016/09/04 07:09:33 回覆

法官:"即使阮(被告)今次有踢警員,相信也是當時情緒激動所致,不必判阻嚇懲罰。"  {#icono0_42}
問題1:如果將來也有人用腳踢法官,並「相信也是當時情緒激動所致」,法院是否也會一視同仁「不必判阻嚇懲罰」?  {#icono0_19}

 

這個,其實很難發生的,因為,如果犯人情緒激動地沖向法官,未接近到法官,已經被庭警制服,並會被控以藐視法庭罪。

原因嘛!

應該是:警察條命賤很多,所以,被踢,只要是因為犯人情緒激動,就不用判阻嚇性懲罰,用以鼓勵大眾,只要情緒激動,請隨便踢吧!(不是踢法官啊!)

u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