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陸續出籠了

2016/09/13 06:36:21 網誌分類: 政治
13 Sep

尚未宣誓就職(佢地會唔會宣誓都成問題,咁順攤就唔係佢地啦),一隻二隻喪屍經已開始發功-----------搏宣傳、攞彩!

繼剛升左城惶,一方面叫人「黑警」、一方面又叫人保護、呢幾日天天出鏡果位之外

另一位同類者,又急不及待製造新聞啦!呢個世界係咁架啦,做藝員又好、做議員都好,要有noise(聲音)先得架----話之佢係正面、定係負面,最緊要有人提先至得!

所以「無線」依家晚上播緊果兩套劇,咪搵左最近網民選出「十大最討厭藝員」其中兩位勝出者任主角囉!搏觀眾因為好奇,會睇吓兩套劇,睇吓佢地係咪令人討厭吖馬(到時睇收視咪知囉!其中—位,不知何故?我毎次見倒佢都覺得自己睇緊鬼片!)。

候任立法會議員姚松炎在其Facebook及向傳媒表示,《頭條日報》通知他稱,因不接受政界人士冩稿故停其專欄。《頭條日報》編輯部就此嚴正指出 : 有關同事與姚松炎商討專欄事宜時,絕對沒有向他提出上述理由,姚松炎的說法及傳媒據此所作的報道與事實不符,《頭條日報》對此保留追究權利。(我都看望佢地真係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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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眉冷看:大丈夫何懼恐嚇

 

 

一位剛當選的本土派立法會議員聲稱遭受暴力威脅,說要考慮舉家搬入立法會大樓定居,如果事成,那莊嚴的大樓往後便天天有人穿着校服出入、提着籃子去買菜,恐怕會成了世界奇觀(所以,我同「阿仔」建議,將「垃圾會大樓」搬去將軍澳,方便佢地買餸同上課架!果度就近「堆田區」,同佢地一樣臭味相投)。筆者反對甚至鄙視一切暴力恐嚇的行為,對受害人當然也深感同情,警方責無旁貸,應好好維護法紀。但堂堂立法會議員,一個鬚眉男子(唔好意思,我橫睇、掂睇佢都唔係),若單因為受到口頭威嚇就大肆渲染,天天要鬧着上頭條新聞,則未免有點小題大做,像個女兒家所為了(其實佢咁做係累左個小朋友!不過,又真係似佢:女兒家所為)

 

就以我個人為例,曾擔任過八年的區議員,雖然自問無甚建樹,但在一些小問題上也總試過為民發聲,自然也開罪過一些大財團和社團分子(都係果句:我假設佢被恐嚇呢件事係真,呢個人都好冇「吉士」囉!既要威、又要戴頭盔)。八年間收過的恐嚇電話當然不止一個,但我相信香港是法治之區,只要其身得正,不必把自己搞得藏頭露尾的樣子(你蠢啫!如果你呢八年學倒佢咁:事無大小(甚至無中生有)都做大佢,搏出鏡!可能你依家係票王之王咯)。收到他人來電恐嚇,自己則斟酌情理,判斷認為問題不大,對方只是裝腔作勢的,掛線後一笑置之(咁咪即係佢冇判斷能力囉!死啦,第日做左「議棍」,判錯症,咁香港咪死得);若覺得問題大一點的,報警備案,自己出入多加留心,如是而已,不復其他。

 

筆者當時只是一個小小的區議員,尚且不懼,因為相信警方的專業水平,何況是一個受盡各方矚目的票王級立法會議員呢?如果這樣一個票王級議員,真會因為爭取正義而被襲受傷甚至死亡,那就不獨是香港的一件普通案件,而會成為國際新聞,就連北京也會覺得面目無光,非要追究到底不可。(我就建議佢成仁啦!咁樣佢講嘅嘢先至有人信。)

 

試問哪一方的黑勢力膽敢如此冒險犯難,甘於承受會被連根拔起的風險(哦!同佢一樣咁stupid果啲囉)?盜亦有道,盜者更有智,他們不至於愚笨至此的。而那位本土派議員把問題說得像天塌下來般嚴重,又公開要求全家遷居於立法會大樓,這不是太誇張了嗎?除非他真的喜歡炒作新聞,希望天天都成為報章頭版人物,那又作別論吧。(依家「無線」啲編劇咁差,不如請佢吖!雖然浮誇,但係觀眾受吖馬)

 

陳偉強

 

 

 

 

回應 (3)
我要發表
2016/09/13 11:34:57 回覆

公職人員齐齐上亍,抗議(正苦)大细超!

383383
383383 2016/09/13 11:12:45 回覆

如果海滴哥哥有住宿安排,那麼,之前選舉受恐嚇的公職人員,是否也一視同仁,齊齊入住垃圾會呢?下?

 

係喎!點解無私人保標,保護我們受恐嚇的公職人員的呢?

大細超啊!

383383
383383 2016/09/13 10:59:1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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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反應很正常,可惜,現代的年輕人,或者政棍,反應只是想博出位,也真係驚出事,所以,咪報警救助囉。一來,可以有私人保標,二來,可以提高知名度,三來,如果真係爭取到入住垃圾會,又可以方便抗爭,隨時佔領垃圾會都得,又唔使交租。哇!一舉數十得架!

 

我都覺得,那些恐嚇他的人很蠢!現今世代,人家已經是公眾人物,你恐嚇他,他只會煲大來玩,你吹佢唔漲。

言論自由,是不包括恐嚇的嘛!

海滴哥哥都明白,言論自由是有底線的,所以,咪報警囉。係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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