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神更快樂》9 生命的大法則

2016/09/22 19:41:25 網誌分類: 比神更快樂
22 Sep

 

9 生命的大法則

你創造實相的能力,是神性的一種展現.這就是它永遠有效的原因,要讓它失效是不可能的.這是宇宙的根本原理,也是事物的本性.

    之前我曾說過,只要使用適得其所,[吸引力3]會是最有效的工具,也就是說,只要把這工具使用在原本設計的目的上,就能達到你所想要的結果.而它也總是在產生某些結果,因為不論使用它的人是否有意識到這件事,它一直都在被使用著.

    這是神最大的恩賜;源源不絕的力量;永遠啟動著.

    我們現在所談的是,一種永遠不會停擺的因果系統運作.

    神就是那個運作;神就是那個系統.這就是神告訴我們[直到時間的盡頭,我都會永遠與你同在]的意涵.

    有關神的這一點,並沒有被普遍了解,也很少被說明清楚.有關個人創造的話題上,這一點幾乎從未沒被解釋過.

    我們現在需要弄清楚[吸引力]的來龍去脈.

    吸引力能量是宇宙中一個更大的因果系統裡的一部分.

    把[吸引力]本身當作一個法則來談論,就有點像在談論地心引力,卻沒有把它的物理原因及功能解釋出來一樣.好吧,只是漏掉一些東西.那又怎樣呢?

    好,我們來看看,要深入檢視這些生命的大法則.

    生命是藉由這些來展現的:

    1.吸引力能量--給你力量

    2。對立法則(Law of Opposites)--給你契機

    3。天賦智慧--給你洞察力

    4。神奇的喜悅之道--給你想像力

    5。循環之道--給你永恆性

    個人創造法被這更大的系統管控著。你甚至可以把這個系統或運作稱呼為“神”。

    對許多人來說,這是新的概念。就是現在,請你自己也來探索一下這個新概念。我們說了這麼多,那麼[神]真的可以是一個[運作]嗎?那個運作過程可以就是我們所謂[生命]的體驗嗎?個人創造法是否只是生命任其發展的自然顯現?

    我已經了解,生命就是神。是神成為神,而他所變成的下一個東西也是神。這是個既複雜又不可思議的系統,它包含產生所謂[生命]展現的一種運作過程。

    這系統是一個循環。在你心中想像這個圓圈。在這個圓圈裡,生命的運作產生了生命的展現;生命的展現創造出生命的經驗;生命的經驗又創造出生命的運作。 。 。 。 。 。一個帶動一個,再帶動另一個,然後再帶動另一個。 。 。 。 。 。如此無端,沒有止盡。它都是一體的。

    就生命的創造面來看,它是個運作;就生命的顯現面來看,它是個展現(原書可能是印刷錯誤,偶更正一下);就生命的影響面來看,它是個經驗。而它如何影響我們,這是由我們自己決定的--這一點大多數人都不了解。

    這個無盡的循環--運作、展現、經驗--就是神性的本身。它是神在施展神行。

    這就是循環之道的顯現,一切萬物都回應著這個循環,一切萬物都以循環的方式存在。萬物的存在都在系統之內--沒有任何事物是在這系統之外的。

    和其他偉大的生命法則一樣,[吸引力]也是這系統的一部分。有意識的運用這些原理--它們是個人創造法的基礎--能夠產生帶來神性體驗的生命展現。

    你有聽懂我所說的嗎?要緊跟著我。繼續理解。如果你想要的話,可以重讀我所說的一些話。繼續理解。

    現在。 。 。 。 。 。如同物理學解釋並掌握了我們生命中的物質層面,同樣的,玄學現在也解釋並掌握了我們生命中比物質更大的層面。

    [吸引力]是這些玄學的一部分。它是個能量磁鐵,能夠把相似的能量拉在一起。它絕對遵循這個法則:同類相吸。

    這個來自神的力量的能量磁鐵,在個人創造法中被我們使用著--不論我們承不承認或有沒有意識到,它一直都在被使用。

    所以現在,當我們談論自身能產生創造實相的力量時,我們永遠不會再問說:[神的城哪裡? ]

    現在我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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