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神更快樂》27、比神更快樂的17個步驟 2

2016/09/29 11:51:55 網誌分類: 比神更快樂
29 Sep

 

四、你所看到的一切都非真實

    我們活在幻覺的世界(詳見《與神合一》有關人的十種幻覺)。當你看待自己有如一位魔術師看著自己變的把戲,你就會了解你與周遭一切的真實關係。好好地享受當一位好魔術師的樂趣;但一刻也別忘記,那就是幻覺。更重要的是,別忘記你就是創造那幻覺的人。因此,要努力別迷失在裡頭。

    我要說的是,要藉由覺知這一切的體驗都是自己創造的,來保持你的[不沾鍋]。外在的情境或許會以種種不同的樣貌出現,但你要怎麼反應和回應,則完全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在選擇回應的那一刻,你就是在重新創造自己。它就是[威力之點];它就是[神奇的時刻];它就是你所選擇的事物,變成了你體驗實相的[意念點]。這就是你決定了自己,並且[因果同時的]看到你決定之後的結果(這是事情的發生連帶其後續結果也同時發生的體驗)。

    永遠要知道:當下發生什麼就是什麼。但是你對它的體驗如何,則由你自己來創造。

五、你不是你的[故事]

    為了保持快樂的方式體驗當下,你很可能必須丟掉你的[故事]。

   你的[故事]就是:你所收集有關你生命中所發生的一切,以及你創造的實相(有關你和別人是什麼樣的人及該如何成為那樣)的所有資料。

    舉例來說,我在大約八歲的時候,曾經溺水,當時我還不知道怎麼游泳,所以我用車子的內胎漂浮著四處玩水。突然幾個惡霸把我踢進深度比我高的水里頭去,他們不知道我不會游泳——但是我知道!我永遠忘不了當我試圖掙扎而手忙腳亂時,迅速變成心悸恐慌的冰冷恐懼。直到長大成人,許多年來我都沒靠近水邊。頂多,我只待在水中腳踩得到底的地方,不會再往前。

   我們所有人都有這樣的故事,有上百萬個故事。我們的故事都是由一生中所發生的大大小小事件組成;我們成為這些遭遇的[總和]——除非我們沒有成為那樣。在某些情形下,我們會放掉對自己和對他人抱持的某種想法;因為我們知道,如果希望生命繼續走下去的話,就不得不如此。

    在你們的故事裡是找不到快樂的;只有在你對自己和對他人的最新、最大的[決定]之中才找得到。這可能意味著你必須告訴自己(有關所發生的許多事);[那是[以前],這是[現在]。 ]那些事情,沒有一件與當下所發生的事有任何關係。

   有一個男孩,被專橫、苛求又愛批評的母親養育長大;對母親來說,他永遠都不夠好。十八歲那年,他離開母親,繼續他的生活,而且似乎調適得還不錯。二十三歲的時候,他戀愛並且結了婚。幾個月後,妻子發現他有個習慣讓她有點不悅(或許不是什麼大事。事實上,可能只是非常小的事情——他每次都忘記把牙膏帽蓋回去。)她跟他講這件事,他就氣炸了。 [你閉嘴!你。 。 。 。 。 。給-我-閉-嘴。 ]

   她看著他,嚇呆了。這是怎麼一回事?

   這是出自於他[反應]式的心。然而你要轉變,就必須出自於[創造]式的心。創造出全新的自己。要創造出你所[想要]的樣子,而不是你的[老]樣子——縱使你有很好的理由維持老樣子。

   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必須了解,你的潛意識心智並不知道以前和現在的差別。它把所有的資料都儲藏在一個沒有時間存在的地方。這就是為什麼夢見二十年前發生的事,你還是會全身冒冷汗的原因。你的潛意識心智(對了,你身體大部分的系統都受它控制著),並不明白你現在所回想的事情當下並沒有實際發生。

   [反應](如同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再次反覆的依你過去的樣子做同樣的回應]。這是通往不幸的不歸路。因為最大的幸福乃是創造,不是反應。

   我要說的是,生命要你去做的,就是以你希望的樣子(而不是你過去習慣的樣子)去體驗你自己、去體驗你在任何時空中所活著的當下。

   生命要你拋開先前的身分,放掉之前對自己的想法,想像當下你又開始

   全新的生命——至少在有關你是誰及感覺如何的相關重要決定上。在某些圈子裡,這就叫做[重生]

六、把[沉迷]轉變成[喜好]

    許多人讓自己不快樂,只是因為發覺自己無法接受當下此時此地生命所呈現的事實:永遠沒有什麼事會讓人覺得夠好、讓人覺得對味兒。就像[豌豆公主]一樣,人們對自己的情況或環境、周遭的事物或身邊的伴侶,永遠都不會滿意。什麼東西都沒用,什麼東西都不夠好、不夠快、不夠大。只要還有[天氣]這東西存在,這些人就能夠找到讓自己不開心的理由。他們無法慶祝當下是什麼;反之,他們需要痛罵當下不是什麼。

    要慶祝還是痛罵?是每一個當下的選擇。選擇前者而非後者,你的生命就能永遠充滿笑容。你知道,有一個方法可以讓你比神更快樂,那就是別去要求任何事情要與它當下的樣子有所不同。

    這可不是說永遠別去改變任何事。真正的意思是,不要把你的快樂建立在[改變是否發生]上頭,而要把你生活中的[沉迷]轉變成[喜好]。

    假如人家給你一杯香草冰淇淋,而事實上你比較喜歡巧克力口味,那麼指出你的喜好([謝謝你,你人真好。但請問這裡有巧克力冰淇淋嗎?老實說,那是我最喜歡的口味!])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事實上,非常的健康)。

    在這種真誠的交流下,結果可能是你得到你最喜歡的!而最差的狀況是你最後得到的是香草口味——那也沒問題,因為你對巧克力的品味只是一種[喜好],而不是[沉迷]。

    你永遠可以分辨得出,你對某件事物是沉迷還是喜好——只要看看它如果消失了,你是否就因此放棄快樂即可得知。

以前面的例子來說,如果沒有得到巧克力冰淇淋並不會使你不快樂,而且你可以很開心地享用香草冰淇淋;那麼,巧克力就只是一種喜好,不是一種沉迷.

    生命中的理想,就是把你的[沉迷]轉變成[喜好].在凱耶斯不凡的著作一書中,我首次接觸到這概念.我推薦每個人去閱讀這本深具洞見的書.

    將[沉迷]轉變成[喜好]的方法很簡單,只要真正去看:就算當下此時此地,你沒有得到你認為你想要或你需要的東西,實際上你什麼嗎?通常,人所失去的會遠比你想像中的少.

    我所要說的是,只要活著,永遠都有可慶祝的事.把半杯水看成是[半滿]還是[半空],不只是一句老掉牙的格言而已;它是延續幸福的鑰匙.

    只要願意用足夠的時間走出你自己的故事,並且真正地去看、給生命一個好機會,你就會發現:幾乎所有的情況中,當下生命的展現都伴隨著讓你滿足、平靜所需要的一切。想要體驗這一點,你只需要改變對當下的[條件要求]。

    改變[條件要求]其實非常簡單,只是你對當下這一刻需要什麼的一種心思上的轉變。真相是,你根本不特別需要什麼。 [需要]是人的十種幻覺之一。它並不是真的。所以這觀念當作生命中事實來接受,對你來說或許是項挑戰;但你也不難看出,大部分你覺得生活中非要不可的東西,事實上根本一點也不需要。你不僅找到了生存的方式,你也找到了不需要它們也能開心、歡笑及快樂的方法。

    [條件要求]是人的十種幻覺中的另一個(欲知完整的內容及解釋,請詳見“附錄”)。這個幻覺暗示說:你絕對肯定非得需要某個東西你才能生活。然而,除了你現在所擁有的(亦即真實的神我)之外,你並不需要其它任何東西。你不可能死,你的生命也不可能結束,因為你就是生命本身的顯化。你也不會再對某個特定的事物感覺到急迫的需要。這,改變了一切。

七、看見當下的完美

    以事物的真實面目來看待一切:完美的事件在完美的時間中,提供了你完美的契機,讓你以完美的方式來表達完美本身。完美(如同它與你個人之間的關係)就是你所選擇去成為的神我、就是你當下正在選擇去展現和體驗的。

    大多數人無法承認並拒絕去認識這一點,然而這正是你的真相——而且神知道它。從與神直接的互動中,我學習到的結果是:我當下的樣子就是完整、完美和圓滿的。而你也是。

    這適用於聖人和罪人、天使與壞蛋。在神的世界中,沒有罪人與壞蛋;只有神性的個別體存在,只是他們當中有些人忘記了他們自己真正是誰。

    在每個當下的黃金時刻,我們所擁有的機會就是去使用那個當下,以及它所持有和提供的一切,來讓我們記起我們真正是誰——然後將之展現出來。生命給予我們永恆與無限這兩樣禮物,好讓我們在自身的體驗中認識自己。 。 。 。 。 。然後在下一個我們對我們是誰所氣色持最好的夢想中最偉大版本里重新再創造自己。

    這個過程,就是我們所謂的進化。這是神在施展[神行]。

    我所要說的是,不要論斷、也不要責難生命所帶到你眼前的人和事;而是要安住在你自己所吸引來的覺知裡,好讓你成就生命的潛力、承諾和目的。

    莎士比亞寫道:[沒有什麼是邪惡的,別讓想法使它成真。 ]他告訴我們的是,你怎麼稱呼一件事,它就會成為什麼樣子。透過這個洞見,他給了我們通往神國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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