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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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打硬

2016/10/20 08:42:50 網誌分類: 經濟
20 Oct
        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前日緊急入稟,要求法庭頒出禁制令,禁止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及游蕙禎再次宣誓,法庭不同意頒禁制令,但同意一、兩星期後進行司法覆核聆訊。昨早建制派就集體離場觸發流會,令梁頌恆、游蕙禎及劉小麗未能宣誓,不能出任議員。建制派的動機十分明顯,每到他們宣誓的會議就會發動流會,直到法庭判決為止。

        外界搞不清政府為何要緊急入禀,結果又未能成功。要明白政府的動機和部署,要從司法覆核開始。司法覆核主要針對政府或公共機構的決策時越權無效。在此案中,政府認為游蕙禎和梁頌恆的宣誓行為,是有意宣揚他們不接受向特區政府效忠及擁護《基本法》,向大眾和社會傳遞訊息,即使不擁護特區政府和《基本法》,立法會仍可如常運作。律政司認為兩人毫無懸念應該因他們宣誓時的行為,失去議員資格,因為《基本法》104條就是為了防止持守這種行為的人就任議員,一刻亦不容許。

        因此,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無權決定讓他們兩人重新宣誓。

        上述的司法覆核官司,先要得法庭許可,再排期審訊,但政府認為若立法會主席容許游、梁兩人昨天宣誓就任,即使最後政府打贏官司,都可能因為兩人就任一段時間,帶來無可挽回的損失,所以就申請臨時禁制令禁制兩人宣誓。

        結果區慶祥不同意批出臨時禁制令,因為不想在司法覆核審訊前剝奪兩人出任議員的權利,但批准案件排期作司法覆核聆訊。

        在昨日之前,梁、游兩人堅拒認錯,外界以為事件會不了了之,兩人玩完之後,改以正常方式再宣誓,便可以繼續做其立法會議員,怎料政府突然出招入禀,局面大變。平情而論,要法庭頒出禁制令,或者司法覆核推翻立法會主席的決定,難度極高,因為法庭一般不會干預立法會的決定。

        政府知難不退,繼續要打官司,可見中央及特區政府都想嚴厲處理事件。坊間有一個流行分析,話特首梁振英想連任,所以將事件搞大,為自己加分。恐怕這些分析有些倒果為因,更可能是中央對事件的取態極為嚴厲,特首只是作出配合。

        有另一單新聞不太惹人注意。前港大學會會長馮敬恩和中國前學運領袖王丹在日本一齊開記者會。會上馮敬恩公開促請國際社會支持港獨,馮敬恩又支持疆獨,對疆獨組織世界維吾爾大會的代表話:「我們支援維吾爾人的選擇,在這方面我們可以合作。」馮敬恩的過界行為,王丹也不支持。

        香港的本土派鼓吹港獨還不夠,還要去支持疆獨,不知他們是否知道,部份疆獨組織在內地是以恐怖襲擊的方式,爭取獨立。

        港獨愈搞愈過界,公然殺入議會,不斷去挑戰阿爺的底線。政府今次入禀,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背後顯示阿爺要窮盡一切方法,阻遏港獨蔓延。

        大家設想一下,如果政府堅持下去,這場官司由高院一直打到上訴庭,以至終審法院,就可能出現另一場的釋法風波。因為按《基本法》第158條,終審法院審理案件時需要解釋《基本法》有關「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區關係」的條款,作出終局判決前,需要尋求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政府在官司中已提到《基本法》第104條有關宣誓效忠的條文,按規定,特區法院在終審之前便要尋求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如果法院不尋求解釋,特區政府也可以向人大常委會尋求解釋,其後果不言而喻。

        這是一個硬打硬的局面,本土派要將港獨帶入議會,衝擊阿爺的底線,阿爺就會用最嚴厲的手段還擊,咬着不放,香港可謂自尋煩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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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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