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的邏輯
2016/10/27 08:41:56 網誌分類: 經濟
「梁頌恆與游蕙禎的辱華言論是要譴責,但想想中國文革十年,何止辱華?簡直摧毀了中國文化、親情人倫、文物古迹……」
「日本侵華是事實,官方說日軍殺中國人三千五百萬,但中國大躍進、大飢荒餓死三千六百萬人也是事實,死的比日本侵華還要多……」
「梁游就算真係講錯嘢,使唔使日日圍攻?最大嗰個689日日做錯野,搞到香港立立亂,又唔見你哋圍攻佢?」
「掟磚是不對,但問題根源在哪裏?是誰先用制度暴力?」
「如果說,在大學打麻將是有辱中大招牌,那麼,全香港大學生的畢業證書上都有校監689簽名,這才叫侮辱!」
摸到規律吧?這種黃色的邏輯,是反對派典型的辯論公式,叫轉移視線法。明明在講A,話題忽然燒到B,你跟他爭辯B就中計了。正如昨天立法會,明明外面萬人要求梁游不能宣誓、道歉下台,反對派卻把矛頭指向主席梁君彥,說下台的應是他。此法如同《倚天屠龍記》裏的絕招「乾坤大挪移」,不過是走火入魔版。
另一招,是先下手為強。小布殊當年把伊拉克、伊朗統稱「邪惡軸心」,於是沒有人會聯想到這軸心原來也包括美國。反對派學了這招,先用「語言偽術」四個字給對手冠名,讓大家不為意,其實他們才是「語言偽術」始作俑者。
「洗腦」、「公民抗命」、「制度暴力」、「官商鄉黑」、「三權分立」……把名詞臚列出來,會發現反對派才是語言偽術的高頻使用者。他們樂此不彼渲染一些似是而非的概念,就是相信,謠言說一百遍就會成真。於是當法律學者、基本法專家、中央官員不厭其煩解釋「香港並不是三權分立」,昨晚的集會仍是以「捍衞三權分立」為題。
最後一招,是惡人先告狀。梁游說昨天硬闖議會求宣誓,是為了捍衞議會尊嚴。無尊嚴者說尊嚴,已夠諷刺。當記者問反對派打算破壞議會運作到幾時?楊岳橋立即惡人先告狀:「問我哋搞亂到幾時?呢個問題你要問返建制派!」
看穿了,原來來來去去都是這三道板斧,政府與建制是時候謀對策、學辯才,重奪社會話語權。
屈穎妍
狼英派現在又有得邀功, 你班港獨派仲不死, 人大釋法, 阿爺話是就是
香港司法獨立, 早已玩完了, 反正回歸以來計埋今次第五次釋法, 不在乎今次
不過狼英派別得意忘形, 今夕吾軀歸故土, 他朝君體也相同
今天可以釋法對付梁游, 明天也可以釋法損害狼英派的利益, 把你當做用完即棄的膠杯
Tim:呵,又係無間道推論,非常方便,自己陣營有人犯大錯,就話佢係無間道。對唔住,恕難茍同。
我重申:我唔係梁粉,我認為佢連任機會微乎其微。
我就不認同港獨, 根本港獨就是狼英為連任而找兩個小學雞一起做場大龍鳳,誤導阿爺, 阿爺一定要盡快表態, 全面嚴打貪腐地方勢力及亂港份子, 狼英 - 等做翻板煲呔
Tim:我諗你都唔係講毒禽獸囉可?
此地無銀三百兩
此處無人是狼粉
是狼,不是狼,心照不宣!
Doraland:你都好有想像力。如果糧、油係無間道,689連任唔到都可以攞番個金象獎最佳導演獎。
民建、工聯冇再插糧、油?我要睇清楚下D新聞先得啦 ....
利申:我唔係梁粉。
亂港四人幫: 老董, 狼英, 聯辦明, 姜忠
仲有就是梁游幫兇,極力推波動瀾,借港獨之名,搧風點火,為狼英連任助選,中央應借此良機,快快表態下屆特首人選,肅清亂港四人幫,以正視聽.
現在民仔工聯急急借"康橋之家"明哲保身, 保障自身利益, 與之前一直與狼英一起謾罵梁游的態度急急轉態就知啦, 自由派都要去鬍鬚曾到拜會一下, 只有劉佳和張剛等超級狼粉繼續死頂
Doraland:究竟邊幾個係「亂港四人幫」呀?
習派應先下手為強, 馬上發中央指示, 肅清亂港四人幫份子, 並高調表態下屆特首祝福人, 讓狼英無地企, 或者讓大家看見狼英真面目, 馬上與港玉石俱焚, 陷入萬劫不復之地
政府應該一次過高調羅列犯民D陰招同謬論,引領傳媒、市民廣泛討論,等市民小心佢地D愚民洗腦技倆,方為上策。
梁游是「亂港四人幫」份子之一,是狼英連任的踏腳石,大家別上當了,建制泛民本應與梁游馬上割席。
泛民可挽回聲譽,乘勝追擊狼英,務求誓必踢走他。
建制可臨崖勒馬,免得胡亂猜測,亦可保日後利益。
社會可重回正軌,不再社會撕裂,狼粉全部即收聲。
人大常委會已制定新政策嚴打貪腐,肅清壞份子 – 狼英及其黨羽。
貼文在講犯民嘅陰招,自以為「醒覺」嘅就轉數689嘅不是,應晒屈小姐講嘅「轉移視線法」!
有個事實上的問題,我記憶中,我沒說過『我沒有僭建』
有個事實上的問題,我記憶中,我沒說過有人是狼英派,有些人要陷別人於不義,或者當事人要對號入座都無辦法的
有些很明顯反對我連任的人都無當選,都落選
有些很明顯支持我連任的人都無當選,都落選
話口未完,又一個自我膨漲,天真地自以為「醒覺」嘅人貼文。
清算?你睇下土耳其平亂,便知邊個清算邊個。
屈小姐敢言敢寫,好過好多有權唔用嘅高官!
黑金賣國賊招數,仲有:
(1) 口口聲聲「香港人」,好似佢地代表晒,最惡頂可能係呢招。
(2) 「言論自由」,即係講乜都得。但其實《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言論自由 .... "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行使時必須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確保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影響。"
(3) 「新聞自由」,其實係「新聞霸權」。從大公記者同梁天崎爭執事件就清楚睇到。記者、編輯亦有免死金牌,永遠唔炒得。公營電台、電視公然反政府,香港電台一台,每日由8至8,成為犯民宣傳平台,不斷散播反政府、反中央言論、甚至宣揚港獨,以革命電台自居。政府、老細祇有出錢,冇得話事。
(4) 「學術自由」、「院校自主」-- 都係等同覇權。政府祇需出錢,不得「干預」。
(5) 插嘴,疊聲 -- 個個如是,黃之鋒就最離譜,旨在盡覇airtime,等對手冇得講。
(6) 扮「憤怒」-- 迎合青年人易衝動嘅性格。討論時,唔夠兩句,就錚眉突眼,大聲漫罵。
真正嘅香港人,睇見呢班黑金禽獸,就真係想唔極度憤怒而破口大罵都幾難!
狼英派的人, 別亂吠, 小心吠錯人, 擦錯鞋, 現在阿爺都未拍板, 不用急急為狼英護航, 護錯航, 隨時被人大清洗
不過放心, 走狗始終是走狗, 到狼英被清洗時, 就是走狗落得被萬人唾棄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