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叔:掟錯了!

2016/11/01 07:24:24 網誌分類: 時事
01 Nov

原本用物件掟人係唔啱嘅,「郁人」用杯掟特首都罪成啦!暫時判監兩星期,不過上訴後,可能咩嘢事都冇!睇佢好唔好彩、遇唔遇倒姓黃嘅官囉!

 

但係,非常時期用非常方法。呢個世界有所謂以其人(噢!唔好意思,佢係「老屍」,唔係人!可能唔適用)之道,還自其身;所以,「城市論壇」果位阿叔用鞋掟佢真係唔啱架,應該用磚頭掟!仲要學佢地響街度掘啲磚頭嚟用、仲要帶口罩呀!

 

阿叔:你真係錯得好緊要,用錯物件兼唔記得學人地咁「藏頭露尾」:帶口罩!

 

 

轉載:

 

 

雪地鴻爪:認同掟磚 反對掟鞋

 

 

候任立法會議員(嗱!咁樣稱呼佢就啱啦,佢分分鐘成為香港歷史上頭幾位最短命嘅「候任議員」)劉小麗出席論壇時被一名聽眾飛鞋擊中,驚動警方,劉事後登上救護車送院檢查。很多人不認同劉小麗的政治立場,但同樣不支持這位仁兄掟鞋洩憤,正如討厭梁振英,但不同意向他掟玻璃杯一樣。何況劉小麗是位嬌滴滴女士(嗱!呢樣嘢我唔同意,佢都算「嬌滴滴」),作為男人應該憐香惜玉,不應動輒使用暴力。(掟鞋同「佔中」,邊個暴力啲?)

 

對劉小麗而言,被波鞋擊中也許有些痛楚,從常識判斷不至於受傷,報警處理沒有問題,去醫院驗傷也是其自由,但勞駕救護車就有小題大做(佢以為做左「議棍」就身嬌肉貴啲;咁又係,「滴滴仔」都有警察廿四小時保護啦!可能佢想借今次事件,以後都要警察保護。係咁就快啲褫奪佢議員資格,無謂夜長夢多啦)、浪費公帑之嫌。食得鹹魚抵得渴,身為公職人員兼有爭議政客,今後可能經常面對這類火爆場面,是否次次都要興師動眾,次次都要出動救護車?更應該自我反省的是,這位仁兄同你往日無冤,近日無仇,為甚麼要向你掟鞋呢?(咁又好喎!佢與香港人為敵,一人一鞋佢都變「粉人」!噢,錯了!係(粉屍)至啱。)

 

相對粗陋無知的青年新政兩位小學雞,劉小麗斯文一些,但她在議員宣誓時一樣搞搞震,性質差不多(呢啲咪係人老精囉!果對畜牲雖然高佢一大截,最慘係智商低佢百倍呢)。在許多市民眼中,劉小麗根本不夠格當議員(做議員唔駛資格喎!夠年齡就得),立法會主席給予她再宣誓的機會是姑息養奸(係之前個主席做錯先,人地以為有樣學樣啫,點知今次會嚟真啫),因為她是以本土包裝的港獨分子,根本無心效忠《基本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即使通過宣誓,也是言不由衷地發假誓。

 

誰都知道,劉小麗是佔領行動的積極參與者,更是春節旺角街頭暴亂的始作俑者,她曾解釋為支持小販擺賣而公民抗命,更聲稱暴徒的掟磚行為是對抗暴政。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你可以用公民抗命美化暴力,別人同樣可以如法炮製,一個接受掟磚抗爭者居然接受不了掟鞋抗議,顯然是雙重標準!

 

香桐仁

回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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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1 14:27:38 回覆

何謂暴力?口講民主的(人)是受保護架!用鞋掟她當然是暴力!應效法民主(人),用磚頭掟就不是暴力啦!幾曾見到掟磚頭的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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