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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地建屋 利民之舉

2016/11/04 08:41:42 網誌分類: 經濟
04 Nov
        「棕地」可說是近期曝光率最高的名詞之一,不僅早前在元朗橫洲風波中成為「主角」,連最近特區政府公佈的《香港二○三○+:跨越二○三○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諮詢文件,也提到「棕地」一詞,把「發展位於新界鄉郊地區,與周邊地區不協調的棕地(例如露天儲物場、回收場及工場)及荒廢農地」列入規劃之一。

        何謂「棕地」?其實沒有劃一標準定義,不同司法管轄區所採用的定義各有不同。在英國,「棕地」泛指之前曾經發展並有潛力日後作重新發展的土地;在美國,「棕地」泛指受污染的廢棄工業用地,在清理後才適合作重新發展。在加拿大,「棕地」泛指被遺棄的、閒置的或者未充份利用的商業或工業不動產,但具有巨大的潛在開發價值。

        至於香港,「棕地」的產生卻與農業式微有很大關係,因為鄉郊愈來愈多農田日漸荒廢,成為用途未明確的「棕地」。上世紀六十至七十年代,葵涌發展成貨櫃碼頭,貨櫃運輸業迅速發展,貨運量大幅飆升。但是,碼頭發展了,卻沒有提供相應的貨櫃場和相關用地。於是,那些「棕地」便漸漸變成臨時貨櫃場、露天儲物場或回收場等。

        總而言之,「棕地」是指一些未被充份利用的閒置土地。在人口膨脹和工商業轉型的年代,如何善用這類土地,已成為各地政府研究的重點之一。例如英國,於一九九八年便訂下目標,打算在所有新建築物的發展規劃中,要有六成建在「棕地」之上,以此來解決商住需求。

        香港住屋問題日趨嚴重,「覓地起樓」成為特區政府施政重點。根據官方的數字,新界至少有棕地三百六十五公頃,面積相等於十九個維多利亞公園。這只是官方的統計,民間組織估計,新界約有八百公頃棕地,其中近六成用作儲物和廢物回收,約三成則用於貨櫃物流相關行業。

        客觀而言,這些「棕地」若只作此用途,確屬資源浪費。政府有意用來興建房屋,是利民之舉,當中涉及收地賠償和用戶安置問題,如何才能做到各方接受的合理安排,這需要一個協商過程。但有人卻在沒有真憑實據之前,便為政府的諮詢和協商工作扣上「官商鄉黑」勾結的帽子,是有心把事件政治化,只會徒添麻煩。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

        李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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