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死城

2016/11/07 08:22:08 網誌分類: 陰間地獄
07 Nov


枉死城,中國古代神話傳說中枉死(即不是壽終正寢,而是由於自殺、災害、戰亂、意外、謀殺、被害等,含冤而死身亡的都被稱之爲枉死)之人的鬼魂在陰間所居之處。

簡介

枉死城舊謂陰間枉死鬼所住的地方。地藏王菩薩爲受無妄之災而死的鬼所創造的城市。地藏王菩薩會爲冤死的鬼超度。相傳其城繞酆都殿之右。冤魂各俟凶手到日,眼見受苦。使遭害者以消忿恨。直至被害之魂得有投生之日,提出解發諸殿各獄收禁受罪。非被遭屈之魂概入此城也。在中國民間傳說中,人隻要不是壽終正寢,而是自殺、災害、戰亂、意外、謀殺、被害等,含冤而身亡的,稱爲枉死。枉死之人死後都會集中到枉死城關押,直至原有命數注定的壽命終結爲止。例如某人命數注定九十歲壽命終結,卻在四十歲不慎提前身故,因而死後就會被集中至枉死城關押,直至九十歲才得以自枉死城釋放或是轉押地獄,或是投胎轉世。枉死城,根據中國古代神話傳說和地獄奇書《玉曆寶鈔》的描述,其乃是地藏王菩薩爲受無妄之災而死的鬼魂所創造而於地獄創造的城市,其地位於地獄豐都大帝殿的右側,毗鄰奈何橋、血盆苦界,主管枉死城的是十殿閻羅中的第六殿閻羅王卞城王。

枉死鬼

(1) 因冤枉或不應受的損害而死。《後漢書·天文志下》:“太傅 陳蕃 、大將軍 竇武 、尚書令 尹勳 、黄門令 山冰 等皆枉死。”《梁書·陸襄傳》:“ 鮮於 平後善惡分,民無枉死,賴有 陸君 。” 唐 白居易 《偶作》詩之二:“乖龍藏在牛領中,雷擊龍來牛枉死。” 唐 牛僧孺 《玄怪錄·郭元根》:“吾忝大丈夫也,必力救之。若不得,當殺身以狥汝,終不使汝枉死於淫鬼之手也。”

(2) 指冤抑而死的人。 清 趙翼 《憫忠寺石壇相傳唐太宗征高麗回瘞戰骨處》詩:“由來戰爭地,枉死徧郊原。”

枉死城的性質

類似於人間的監獄。在此關押的亡魂雖然生活一如陽世一般,但是自由受到嚴厲的控管。此外,陽世親友燒給亡魂的冥紙及紙紮祭品也無法收到,傳說中,一切燒給亡魂的金錢物品通通集中保管在輔佐地藏王菩薩的目蓮尊者處,直至亡魂關押期限已滿穫得釋放才能轉交。因爲自由受到限制,使得關押於枉死城的亡魂在中元節,也無法如其他亡魂一般,得以到陽世接受供養。在閩南、台灣民間信仰中,盛行一種名爲“破城”的超度法事。相傳延請僧、道行之,可使感召神佛,救拔亡魂出枉死城

何人進枉死城

《地藏菩薩本願經》中有詳細的解釋,關鍵還是看死者的業力大小。

善業大的轉生善道,甚至可以蒙佛接引往生。

惡業大的轉生惡道,甚至直接以肉身變爲畜生,或者直接下堕地獄受苦,這個在佛經中都有記載。

善惡參半的,大部分都會被引至特定的場所,評判生前因果,在送入相應輪回。還有一部分執念深切,或者緣分未了,比如自殺的,還要在人間逗留相應才時間才可以重入輪回。

但是人身難得,佛法難聞,一般人無量劫來積惡深重,在生前如果沒有善友良師的教導,很容易就肆意妄爲,百般作惡,就像《地藏菩薩本願經》所說“起心動念,無不是罪,無不是業”。諸如此般,此生雖做人,來生多入惡道受苦。

《雜阿含經》之「盲龜喻」

在《雜阿含經》卷第十五、雜因誦第三中,有一個「盲龜喻」的公案,是這樣說的:

在某一時候,佛陀住在獼猴池側重閣講堂。那時,世尊對比丘們說:「譬如大地全都變成海洋時,有一隻長生不死的瞎眼烏龜,每過一百年才從殼里伸出它的頭。大海中有一根漂浮的木頭,隻有一個洞孔。這根木頭在海浪中,隨風四處飄流,沒有固定之處。當瞎眼烏龜過一百年從殼里伸出頭時,能夠碰上這根浮木的洞孔嗎?」

阿難回答道:「世尊!不能。爲什麼呢?這隻瞎眼烏龜,如果在大海的東邊,浮木則有可能隨風漂至大海的西面、南面、北面,也有可能環繞四周,所以不太可能相遇。」

佛陀告訴阿難:「瞎眼烏龜與浮木,即使是向不同方向漂流,也還有機會相遇。世上愚昧無知的凡夫俗子,如果飄流在天、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五趣之中,要想再恢複人身,比那瞎眼烏龜遇浮木還要難。爲什麼這樣說?那些愚昧的凡夫俗子不遵行正義、不實踐道法,不行善、不行真實,互相殘殺,肉弱強食,造下無邊罪惡。因此,比丘們如果對四聖諦不理解,就應該精進修行,生起增上心,不被惑業所染。」佛陀說完這段話後,比丘們聽聞佛陀說的教法,歡喜信受奉行。

由此可見,得人身之可貴。所謂「人身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又謂「一失人身,萬劫不複」;既然今天我們知道佛法的好處妙用,就要好好珍惜,就應該好好念佛。

歷史傳說

枉死城,據傳說是地藏王菩薩所創建用於收容枉死之人的魂魄的陰間城市,其性質類似於陽間關押罪犯的監獄。枉死之人死後都會集中到枉死城關押,直至原有命數注定的壽命終結爲止,例如某人命數注定九十歲壽命終結,卻在四十歲不慎提前身故,因而死後就會被集中至枉死城關押,直至九十歲才得以自枉死城釋放。在此期間,枉死城中關押的亡魂能夠像陽世之人一樣生活,並且能夠登城觀望,查看謀害他的人是否收到應有報應,但其人身自由會受到嚴厲的控管,既無法收到陽世親友燒給亡魂的冥紙及紙紮祭品,也無法在中元節,像其他亡魂一樣,返回陽世接受陽世親人的供養,一切燒給這些亡魂的金錢物品都會暫時存放在輔佐地藏王菩薩的目蓮尊者處,直到這些亡魂親眼見到謀害他的人得到應有的報應,怨恨的心情得到慰藉,提出解發諸殿各獄之時,意即到這些亡魂在枉死城的關押期滿之後才能轉交,然後再根據其生前善惡,或獎或罰,轉世投胎。另據相關傳說,地藏王菩薩也會在這些亡魂收押在枉死城的期間親自爲他們進行超度。現在,在閩南、台灣民間信仰中還盛行的一種模仿地藏王菩薩超度枉死城亡魂的活動的名爲“破城”的超度法事,

“延請僧、道行之,可使感召神佛,救拔亡魂出枉死城冤魂各俟凶手到日,眼見受苦,使遭害者以消忿恨”。然而,也不是所有非被遭屈之魂都會進入枉死城。按《玉曆寶鈔》第二節中的說明,世間人總誤認爲凡是受傷、冤屈而死的鬼魂,都歸入這個城。這種謠言,到處亂傳,謬說百出。其實,冤屈而死的人,哪能再加以無辜的苦刑?事實上是:冤屈而死的鬼魂,要等到害死他的凶手死亡被拘拿到陰間審案之時,親眼看到凶手受到苦刑,心中的忿恨才可能消除。而這些被害而冤死的鬼魂,重新投生爲人那一天,才將凶手提出,押解到各殿的地獄,按其罪惡,收禁囚押去受刑罰。並不是所有被害冤死的鬼魂,都一概地收入枉死城受苦。 如果是忠孝節義的人,以及爲國家犧牲的軍人或因公犧牲的人,這些人有的因爲他的品德和精神表現爲英武壯烈,早已成神,最少也面貌莊嚴、四肢完美地送到福地投生去了。哪有讓這些人進入枉死城中受苦的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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