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十王經》内容介绍

2016/11/09 21:39:20 網誌分類: 十殿閻王
09 Nov


《佛說十王經》內容介紹

“十王”一詞最早出現於初唐藏川《佛說十王經》中。今傳世二種《十王經》:一爲《佛說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一爲《佛說預修十王生七經》,兩本皆題爲“成都府大聖慈恩寺沙門藏川述”。前者簡稱《地藏十王經》,其內容偏重度亡;後者簡稱《佛說十王經》,其內容偏重生人預修。至北宋有淡癡道士,即據此而撰《玉曆至寶鈔》,論述地獄十殿閻王及所轄地獄情形。

  在《佛說十王經》中假託“佛說”,勾勒出一個較爲完整的地獄構造。這是一部以散、韻夾雜,圖像配合文字的經書,它對佛道兩教的影響十分深遠,也是後來産生“變文”、“變相”的重要依據。經中首次提出了完整的十王名號,依次爲:一殿秦廣王,二殿初江王,三殿宋帝王,四殿五官王,五殿閻羅王,六殿卞成王,七殿泰山王,八殿平正王,九殿都市王,十殿五道轉輪王。其名號的來源有的可尋,有的則爲藏川所創。

  對於十王的職司,《佛說十王經》明確指出:人死之後,其“中陰身”於頭七之時到秦廣王處,點檢其生前造業以及家屬修齋功德。至二七之時,渡過奈河橋,有翁婆二鬼刑虐亡魂,驅策至第二殿初江王處。第三七時,被驅趕至第三殿宋帝王處,感受冥途幽長,被惡貓、大蛇所齧咬。至四七之時,進入第四殿五官王處,此處有秤量舍和勘錄舍,秤量舍有業秤,稱量亡人善惡輕重,而勘錄舍則有冥官、善惡童子,將生前造業記錄在業簿上。至五七之時,進入第五殿爲閻羅王國,國中有檀茶幢,上有人頭形,能見人間所行一切,而善惡童於系與人同生的俱生神,也稱爲左右雙童,左記惡,右記善,共同向閻王禀奏。國中又有業鏡,鑒照亡魂生前所行一切事蹟。閻羅王對照業鏡評判死者,使其知罪及明白生前善惡早已分明。至六七之時,進到第六殿卞成王處,亡者親屬若爲亡者修齋追薦,寫經造像,亡者靈魂便可脫離苦海,進入天堂。至七七之時,至第七殿太山王處,爲亡者中陰身回到陽世見親屬,交代爲其寫經造像,於是便有了七七四十九天還魂托夢之說。百日時,經過第八殿平等王。死後一年經過第九都市王。死後的第三年,經過第十殿五道轉輪王。三年受審完畢,依據其修造功德轉入六道投胎。在經曆五殿閻羅王以後,即審判其業罪之後的六殿起,一直都強調陽世親屬爲其修功德,以助超度。這表達了此經之目的不僅爲拯救亡魂出離地獄,並藉由此來宣傳在世時應多行善,來減輕地獄酷刑之苦。

  自藏川述《十王經》以來,十王的信仰在民間日益普及。延及宋元,道教吸收了十王的信仰,並加以演衍,出現了《玉曆至寶鈔》、《元始天尊說酆都滅罪經》、《地府十王拔度儀》等道教經典,以表現道教懲惡揚善、救贖地獄的文化。在《玉曆至寶鈔》〔2〕中,淡癡以親身入冥界的方式,來敘述地獄十殿的情形。書中將地藏菩薩說成是“幽冥教主”。其雲:“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誕辰,諸神恭祝。菩薩大發慈悲曰:我欲超度眾生,將諸鬼犯各罪分別赦宥,或減等放,令往生六道。奈爲善者少,作惡者多,陰司刑酷難逃,當另細細較核。如有犯過能悔,或於陽世曾轉勸作一二善事者,從寬量減抵免。”〔3〕其中所言的天堂地獄架構,依次爲玉皇大帝、酆都大帝、地藏菩薩、十殿閻王、城隍、土地、判官、日夜遊神、門神、竈神、鬼卒等。於是大量的道教神祇及民間信仰神祇,融入十王信仰之中。

  實際上,從晚唐五代以來,四川地區的十王信仰就已相當盛行。 “唐末以來,在四川地區廣泛流行的冥界十王信仰的形態……可直接追溯到成都大聖慈寺的僧侶譯經活動。”〔4〕而且在繪畫方面也已經出現了這類題材:“以《閻羅王授經記》爲內容的《地藏十王經變》和以《道明還魂記》爲內容的《地藏菩薩六道輪回》,以及行道高僧、引路菩薩、天神、地只、嶽瀆、神仙等類道釋形象,顯示出佛、道合流的新趨勢。”〔5〕此際,對十王的信仰開始以寶捲和水陸畫的形式表現出來。寶卷以說唱文學的形式雜採民間故事,宣揚十王、地獄思想。而作爲祭祀的佛道水陸畫,更以生動形象的藝術方式來表現十王信仰。於是,今天我們能夠看到明清時代出現的大量《十王圖》。

十王信仰

中國自隋唐之後,崇尚地藏菩薩之信仰極爲興盛,例如隋代之信行依地藏十輪經而高倡“普佛普法”之說與地藏菩薩禮懺法,當時稱爲三階教。此外,宋代之常謹撰有地藏菩薩靈驗記一書,書中即收錄梁代至宋代有關地藏菩薩之三十二種靈驗事蹟。由於此信仰之普遍,故時人每輾轉模畫地藏菩薩像,置於寺院或私人佛堂以禮拜供養之,其較著名者有梁代漢州德陽縣善寂寺東廊壁上之地藏菩薩像。

    又中國佛教界視地藏菩薩爲四大菩薩之一,相傳其應化說法之道場在安徽省九華山。據宋高僧傳卷二十等載,地藏菩薩降誕爲新羅國王族,姓金,名喬覺,出家後於唐玄宗時來華,入九華山修道,居數十年示寂,肉身不壞,以全身入塔。九華山之肉身殿,相傳即爲地藏菩薩成道處。

地藏菩薩以悲願力救度一切眾生,尤其對地獄中之罪苦眾生特別悲愍,而示現閻羅王身、地獄身等廣爲罪苦眾生說法,以教化救度之,故一般又以閻羅王爲地藏菩薩之化身。如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中,即舉出閻羅王之本地爲地藏菩薩之說。又如中國民間信仰中,地獄思想受“地藏菩薩本願經”之影響甚深,而視地藏菩薩爲地獄之最高主宰,稱之爲幽冥教主,其下管轄十殿閻王。近時於敦煌千佛洞發現之地藏十王圖,即繪有地藏菩薩及十王等之像,並附有宋代太平興國八年(983)造立之銘文。

據地藏十輪經卷一載,地藏菩薩具有無量數不可思議之殊勝功德,爲一切世間聲聞、獨覺所不能測。地藏菩薩本願經卷上謂,地藏菩薩本已證入十地之果位,然爲教化眾生,故仍在聲聞、辟支佛地,而不願成佛。同經並舉出,至心稱念地藏菩薩之名號,或禮拜供養地藏菩薩之畫像、雕像等,必能離諸憂苦,不墮惡道,並能獲得十種或二十八種利益。

十殿閻王

一殿秦廣王。

秦廣王主要職務,主管人間生死,幽冥吉凶。凡屬善人壽終時候,便由陰差帶引,或者登天堂,或者轉生富貴家庭。如果功過兩半的世人,死後送十殿閻王,仍投人世,再做普通凡人。

    對於惡多善少,死後須到孽鏡台,孽鏡台殿的右側,台高約有一丈,鏡大十圍,向東懸掛,上有一塊橫匾,寫了七個大字: 孽鏡台前無好人,特別是在陽世作惡多端的鬼魂,可以自己看得出在陽世的一切罪惡,好像一部無聲電影片活現銀幕上,然後按照他犯的罪惡,由鬼差帶到第二殿的地獄去受刑,當時知道萬兩黃金帶不來,一生有罪孽在身,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這種作惡多端的人,範圍非常廣泛,例如: 損人利己、欺淩弱小、殘害善良、忘恩負義、大逆不孝、生性好殺、虐待畜牲、謀財害命、挑撥是非、製造血案,以及一切喪心害人的行爲,集罪孽於一身,當根據實際的資料,然後押到第二殿,接受應得的刑罰。

另外有一事須注意,就是不顧父母養育的恩德,爲了很少的事情,竟然隨便輕生自殺,除了因爲忠孝殉難死後爲神之外,都入地獄受罪。這些隨便輕生的世人,或受到忿恨和刺激自殺,都一樣要到第二殿查明過去的功過,入到地獄仍須按罪施刑,但有些自殺輕生的世人,陰魂不散,心有不甘,常於半夜現出死時的樣子,使世人看見驚嚇至死,當由一殿閻王,派遣青面獠牙鬼差,押到各獄受刑,永不超生。

世人若於每年農曆二月初一日,向西誠心跪拜,並發自內心宏揚佛法,普渡眾生,慈悲爲懷,救濟貧苦,必定能夠延年益壽,享受永恆清福。

二殿楚江王。

司掌大海之底。正南沃石下活大地獄。此重縱廣五百由旬,另設以下十六小地獄:一、黑雲沙小地獄;二、糞尿泥小地獄;三、五叉小地獄;四、饑餓小地獄;五、渴小地獄;六、膿血小地獄;七、銅斧小地獄;八、多銅斧小地獄;九、鐵鎧小地獄;十、幽量小地獄;十一、雞小地獄;十二、灰河小地獄;十三、斫截小地獄;十四、劍葉小地獄;十五、狐狼小地獄;十六、寒冰小地獄。

三殿宋帝王。

陽世爲人。不思君德最大。民命爲重。膺位享祿者。不堅臣節。不顧民命。士庶見利忘義。夫不義。妻不順。應愛繼與人爲子嗣。曾受恩惠。及得過財産。負良歸宗歸支者。奴僕負家主。書役兵隸負本官管長。夥伴負財東業主。或犯罪越獄及軍流逃遁。因管押求人具保。負累官差親屬等事者。久途而不懺悔。雖作善。發入各重受苦不免,如犯講究風水,阻止殯葬,造墳掘見棺。不即罷墾換穴。有損骨殖,倫漏錢糧。遺失宗親墳塚。誘人犯法。教唆興訟。寫作匿名揭帖退婚字據。捏造契議書劄。收回錢債券據。不注不掣套描花押圖記。添改帳目。遺害後人等事件者,查對事犯輕重。使大力鬼役進入大獄,另發應至何重小獄受苦。受滿轉解第四毆。加刑收獄。

四殿五官王。

司掌大海之底。正東沃石下合大地獄。此重亦廣五百由旬,亦另有十六小地獄:一、池小地獄;二、蝥鏈竹簽小地獄;三、沸湯澆手小地獄;四、掌畔流液小地獄;五、斷筋剔骨小地獄;六、堰肩刷皮小地獄;七、鎖膚小地獄;八、蹲峰小地獄;九、鐵衣小地獄;十、木石土瓦壓小地獄;十一、劍眼小地獄;十二、飛灰塞口小地獄;十三、灌藥小地獄;十四、油滑跌小地獄;十五、刺嘴小地獄;十六、碎石埋身小地獄。

五殿閻羅天子曰。

吾本前居第一殿,因憐屈死。屢放還陽伸雪。降調司掌大海之底東北沃石下。叫喚大地獄。並十六誅心小地獄。凡一切鬼犯,發至本殿者,已經諸獄受罪多年,即有在前四殿,查核無甚大過。每各按期七日。解到本殿;亦查毫不作惡。屍至五七日,未有不腐者也,鬼犯皆說在世尚有未了善願,或稱修蓋寺院橋梁街路。開河淘井。或集勸善書章未成。或放生之數未滿。或父母尊親生養死葬之事未備。或受恩而未報答。種種等說。哀求準放還陽。無不誓願。必做好人,吾聞之曰。汝等。昔時作惡昭彰。神鬼知你。今船到江心補漏遲。可見陰司無怨鬼。陽間少怨人。真修德行之人。世間難得。今來本殿鬼犯。照過孽鏡,悉系惡類,毋許多言,牛頭馬面。押赴高台一望可也。所設之台。名曰望鄉台。面如弓背。朝東西南三向。灣直八十一裏。後如弓弦,坐北劍樹爲城。台高四十九丈。刀山爲坡。砌就六十三級,善良之人。此台不登。功過兩平。已發往生。只有惡鬼。望鄉甚近,男婦均各能見能聞。觀聽老少語言動靜。遺囑不遵,教令不行。凡事變換。逐件改過,苦掙財物。搬運無存。男思再娶。婦想重婚,田産抽匿。分派難勻,向來帳目,清揭複濁。死欠活的難少分文。活欠死的奈失據證,彼此胡賴,搪塞不遜,一概舛錯,盡推死人。三黨親戚,懷怨評論,兒女存私。朋友失信。略有幾個,想念前情,撫棺一哭,冷笑兩聲,更有惡報。男受官刑,婦生怪病。子被人嬲。女被人淫。業皆消散,房屋火焚。大小家事,倏忽罄盡。作惡相報。非獨陰魂,凡鬼犯聞見之後。押入叫喚大地獄內。細查曾犯何惡。再發入誅心十六小地獄受苦。小地獄內。各埋木樁。銅蛇爲鏈。鐵犬作墩。捆壓手腳。用一小刀。開瞠破腹。鈎出其心。細細割下。心使蛇食,腸給狗吞。受苦滿日。止痛完膚。另發別殿。

六殿卞城王。

司掌大海之底。正北沃石下。大叫喚大地獄。廣大五百由旬。四圍另設十六小地獄:一、常跪鐵砂小地獄;二、屎泥浸身小地獄;三、磨摧流血小地獄;四、鉗嘴含小地獄;五、割腎鼠咬小地獄;六、棘網蝗鑽小地獄;七、碓搗肉漿小地獄;八、裂皮暨擂小地獄;九、銜火閉喉小地獄;十、桑火烘小地獄;十一、糞汙小地獄;十二、牛雕馬躁小地獄;十三、緋竅小地獄;十四、頭脫殼小地獄;十五、腰斬小地獄;十六、剝皮揎草小地獄。

七殿泰山王司掌大海之底。

西北沃石下,熱惱大地獄。周圍廣五百由旬,並另設十六小地獄:一、卹自吞小地獄;二、冽胸小地獄;三、笛腿火逼坑小地獄;四、權抗發小地獄;五、犬咬脛骨小地獄;六、燠痛哭狗墩小地獄;七、則頂開額小地獄;八、頂石蹲身小地獄;九、端鴇上下啄咬小地獄;十、務皮豬拖小地獄;十一、吊甲足小地獄;十二、拔舌穿腮小地獄;十三、抽腸小地獄;十四、騾踏貓嚼小地獄;十五、烙手指小地獄;十六、油釜滾烹小地獄。

八殿都市王。

司掌大海之底正西沃石下,大熱惱大地獄,此獄縱廣五百由旬。另設十六小地獄:一、車崩小地獄;二、悶鍋小地獄;三、碎剮小地獄;四、孔小地獄;五、翦朱小地獄;六、常圊小地獄;七、斷肢小地獄;八、煎髒小地獄;九、炙髓小地獄;十、爬腸小地獄;十一、焚小地獄;十二、開瞠小地獄;十三、剮胸小地獄;十四、破頂撬齒小地獄;十五、割小地獄;十六、鋼叉小地獄。

九殿平等王。

司掌大海之底。西南沃石下,阿鼻大地獄。圜疊繞廣八百由旬。密設鐵網之內。另設十六小地獄:一、敲骨灼身小地獄;二、抽筋擂骨小地獄;三、鴉食心肝小地獄;四、狗食腸肺小地獄;五、身濺熱油小地獄;六、腦箍拔舌拔齒小地獄;七、取腦填小地獄;八、蒸頭刮腦小地獄;九、羊搐成鹽小地獄;十、木夾頂小地獄;十一、磨心小地獄;十二、沸湯淋身小地獄;十三、黃蜂小地獄;十四、蠍鈎小地獄;十五、蟻蛀熬眈小地獄;十六、紫赤毒蛇鑽孔小地獄。

十殿轉輪王。

十殿轉輪王。殿居幽冥沃石外,正東直對世界五濁之處。設有金銀玉石木板奈何等橋六座。專司各殿解到鬼魂。分別核定,發往四大部洲何處,該爲男女壽夭富貴貧賤之家投生者。逐名詳細開載。每月彙知第一殿,註冊送呈酆都,陰律凡胎卵濕化。無足兩足四足多足等類,死就爲;輪推磨轉。或年季生死。或朝生暮死。翻覆變換。爲不定殺。爲必定殺之類。概令轉劫所內。查較過犯。分發各方受報,歲終彙解酆都。

凡陽世讀易儒士。誦經僧道,勾至陰司。念誦聖經咒語。致諸獄不能用刑。使受苦報者。解到本殿。逐名註載。並繪本來面目。名曰墮落生冊。押交孟婆尊神(酉區忘台)下。灌飲迷湯。派投人胎。轉世死於腹中,或生一二日,或生百十日。或一二年促死。使忘三教真言之後。第一殿。加差厲卒,勾到各獄查察前惡。補受苦報。凡解到功過兩平,及已受苦滿。功少過多等魂。酌定爲男女妍醜安勞。發往何方富貴貧賤之家者。即交(酉區忘台)下本殿點名發放。往生人道中。

屢有婦女哀求,供稱有切齒之仇未報。甘爲餓鬼。不願做人。妍詢情由。多系閨女,或系貞潔之婦女,因被讀書中之惡少,或貪姿色,或圖財物。裝盡風騷諸般投好,計誘成姦,誑雲未有妻妾,誓必央媒聘娶。或有甜騙婢女。娶納爲妾,或有謊許養老其婦。或允撫養伊前夫之子女等情事不等。誤被計騙。癡心順從。失節相贈之後。耽延日久。反出惡言揚醜。致令父兄知覺。親鄰鄙賤。冤無可伸。羞忿尋死。或得鬱症而亡者,聞知負心賊子。今科該中。此恨難消。號泣求準索命等情。細查事果真實。但該生陽壽,尚未該終。並伊有祖父之余德未滅。本殿姑準婦女搴票,魂入科場。阻惑違式。更換榜上之名。再俟應絕之日。準同勾死鬼進門索命。仍在第一殿查核判斷。

世人若於四月十七日,誓立信心,遵奉玉曆知警行事。常將以上諸語向人談說者。來生發往陽世爲人。不受鄙薄。不遭官刑水火傷體等項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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