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枉死城」其實叫做「重死城」!

2016/11/15 14:28:45 網誌分類: 陰間地獄
15 Nov


俗稱「枉死城」其實叫做「重死城」!

很多人都聽說過「枉死城」  只是不知道它是不是真的存在?

「枉死城」的確存在   只是「枉死城」正確的說法是「重死城」!

即「重覆死亡」之意

長久流傳都是叫「枉死城」    這是不正確   是錯誤的

以訛傳訛而已

「重死城」跟十殿   十八層地獄   是分屬於地府的不同區域

人只要是陽壽未盡而死亡

因自殺   或意外事故(車禍、謀殺、災害...等 )而身亡

死後到地府報到   接受閻羅王審判

就會轉送「重死城」受刑

受刑至陽壽終了時   需再重新受審受刑

全部受完刑後   會被送到地府的「西郊城」生活    等待投胎

輪到你投胎時    會從「西郊城」出去

喝了孟婆湯    過了奈何橋    再去投胎

自殺的人   是自己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所以自己需承擔該付出的代價

例如:你是跳樓自殺死的

每天你就得在「重死城」重複跳樓    重複自殺的動作

每天感受相同的痛苦    直到陽壽終了!

意外死亡者(車禍、謀殺、災害...等)   會先經閻羅王審判

以決定是否需到「重死城」

若為冤死   閻羅王會審判看到第幾層或第幾殿開始受刑

即不需要到「重死城」!

若非為冤死   即會先到「重死城」受刑

此亦即有人會問:「意外死亡的人    已經很可憐了

為什麼還要到『重死城』受刑」?

其實這就是與自己的累世因果有關   才會有意外的發生!

奉勸人絕對不要自殺

自殺   意外死亡   並非就一了百了

更大的痛苦   從自殺   意外死後才要開始

現世   累世所造成的罪業   皆需自己承擔

即所謂「個人造業、個人擔」!

既然今世來當人   就要好好做   才有機會彌補過去的錯誤

如果沒有來當人   連要彌補的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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