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游蕙禎~~快快回水.......

2016/11/17 13:16:17 網誌分類: 新聞
17 Nov



梁頌恆、游蕙禎咪想呃我哋香港人!快快回水。

高等法院日前禠奪兩條(港獨喪屍)議席,更公佈天下(梁頌恆與游蕙禎)兩人自上月十二日在立法會(侮辱國家)宣誓時起已經喪失議員資格,成為香港歷來「最不光彩」的短命議員。

(梁、游)兩人雖說是會提出上訴到終審法院,不過喪失議席已成定局。終審法院可以推翻「人大」的決定嗎?

問題是(梁頌恆、游蕙禎)兩人早已向立法會各預支了逾八十萬元辦事處營運開支,連同上月十二日起多收的議員酬金,合共涉及款額接近一百八十萬元,故此,(梁、游)兩人須向立法會全數「回水」。咪想呃我哋香港人!

立法會秘書處現正計算相關款額,行管會稍後亦會開會討論有關問題。有熟悉立法會薪津安排的議員指出,兩人多收的議員酬金、酬酢及交通開支必須全數「回水」,這是處理離任或辭職議員的一貫做法。

此外,如議員正常離任是有權申領結束辦事處等津貼,用作支付助理遣散費之用,(梁、游)兩人能否申領該項津貼「填氹」,恐怕又會引起一番爭議。

不過,筆者就看不到會有何爭議、(梁頌恆、游蕙禎)兩人不是「正常離任」;而是被法院禠奪議員資格,這樣又何來爭議呢?若兩人拒絕還款,行管會便應訴諸法律追討,因為這些全屬納稅人的公帑。

金額少於五萬港元可由小額錢債裁判處處理、五萬至一百萬港元交區域法院、超過一百萬港元則要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若證明兩人根本沒有能力還款,秘書處便應該申請(梁頌恆、游蕙禎)兩人破產。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按照兩人已申領的薪津水平,估計案件由區院處理的機會較大。

無論如何都不能夠讓納稅人的血汗錢白白浪費掉的。



回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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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9 13:30:51 回覆

雖說「財到光棍手,有去無回頭。」但也不能就這樣便宜了小人.....

winwon
winwon 2016/11/18 08:57:11 回覆

財到光棍手,兼且在政府內部做事的黃屍眾多,多數追唔番D錢!

2016/11/17 18:37:07 回覆

果D錢肯定追吾番!所以一開始就吾应該俾佢地,寧願政府敗訴才補番俾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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