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對話II--8.享受一切,一無所需

2016/11/19 18:47:01 網誌分類: 《與神對話》
19 Nov


8 享受一切,一無所需

尼:有趣的是,跟你談話,留給我的問題總是比答案多。現在我又要像問性方面的問題一樣來問政治方面的問題了。

神:有人說,它們是同樣的東西,你們在政治方面的所作所為不過是——

尼:等等!你不是要說不可告人吧!

神:嗯,好吧,我是會讓你們吃驚一點的。

尼:嗨!嗨!慢著!神不是應當這樣講話法吧!

神:那你們為什麼這樣講話?

尼:我們大部分人不這樣講。

神:見你們的鬼。

尼:那些敬畏神的人不這樣說!

神:噢,我明白。你們為了不冒犯他,只得敬畏他。

而誰又說我僅僅會為了一句話而被冒犯呢?

而且,你們用以形容那了不起的性經驗的話,竟同樣拿來用以形容最大的污穢,這不是奇怪得不得了嗎?這不是活生生可以看出來,你們對於性究竟抱持什麼態度嗎?

尼:我想你有點搞混了。我不認為大家在用這個用詞時,所指的是真正美妙、浪漫的性生活。

神:噢,真的嗎?你最近曾經在任何臥房裡待過嗎?

尼:沒有。你呢?

神:我所有的時間都待在所有的臥房裡。

尼:好得很。這倒應當讓我們覺得自在些!

神:什麼?你是說,你們在臥房裡做的事,不會在神的面前做?

尼:任何人看著,大部分人都會覺得不自在,何況是神。

神:然而,在某些社會中——原住民社會、波利尼西亞人——做愛是十分公開的。

尼:是啦。好吧。大部分人還沒有進化到這麼自由的程度。事實上,他們會認為那樣的行為是一種退化——退化到原始的、異教徒的狀態。

神:這些你們稱之為“異教徒”的人,卻對生命有深厚的尊重。他們從來不知道什麼是強暴,而他們的社會中,實際上沒有殺人這回事。你們的社會把性——這種非常自然、非常正常的人性功能——置於掩藏之下,轉身卻公開殺人。這才是不可告人!

你們把性弄得這麼猥褻,這麼可恥,這麼不可告人,以至於你們做起來尷尬!

尼:沒那回事。大部分人只不過對性的得體與否有不同的——甚至可說較高等的——看法而已。他們認為性是私密的相互關係,有些人則認為是他們關係中的神聖部分。

神:缺乏私密性並不等於缺乏神聖性。人類大部分的神聖儀式是公開舉行的。

不要把私密性和神聖性混為一談。你們大部分最壞的行為都是私下進行的,你們只把最漂亮的行為公開展示。

我這不是在為公開的性行為做辯護。這只是在提醒:私密並不必然等於神聖——公開也不剝奪神聖。

至於“得體”與否,單就這兩個字和其隱含的行為概念,就比任何人為的構想更能限制人的最大歡樂——除非是“神的懲罰”這個概念,因為後者使這種限制大竟其功。

尼:顯然你是不相信“得體”不得體這回事的。

神:麻煩就在“得體”必須有人設定標準。這自動意謂你們的行為受著別人觀念的限制、主導與指令——是別人認為你們什麼事應當歡樂,什麼事不應當歡樂。

在性方面——就像所有其他方面——這就不僅是“限制”;它可以變得有摧毀性。

男人或女人想要有某種經驗,卻因為想到他們所夢寐以求的、所痴所渴的事情會“違背禮教”而縮手——沒有任何事情比想到這個更令我悲哀。

告訴你,那並不是什麼他們不想做的事——只是違背了“禮教”的事!

不僅性方面如此,而是生活中的一切——永遠、永遠、永遠不要因為它只是違背了什麼別人立下的禮教標準而不做。

如果我的汽車保險桿上有貼紙,我要這樣寫:

衝決禮教(譯註:原文為violate propriety。譯為“衝決禮教”是因為想到“禮教吃人”和清末戊戌之君子之一的譚嗣同的名言:“衝決網羅”。)

每一個臥房裡,我都要放這樣一個標語。

尼:但是我們的“對”“錯”觀念,卻是把我們結合在一起的東西。如果我們在這方面沒有協議,怎麼可以共存呢?

神:“禮教”跟你們的“對”“錯”價值觀沒有關係。你們都認為殺人是“錯”的,但在雨中裸奔是“錯”的嗎?你們都認為朋友妻不可“騎”,可是,“騎”自己之妻——或讓自己之妻“騎”你,騎得美美妙妙——這有什麼不得體?

“得體”很少涉及法律範圍,它們涉及的往往都是“禮教”問題。

而“得體”的行為卻往往並非那你們稱之為“最有趣”的行為。它極少是讓你們感到最歡樂的行為。

尼:回到性方面。那麼,你是說,只要參與者和受影響者全都同意,那麼任何行為都是可以接受的。

神:生活中的一切不都應該是這樣嗎?

尼:可是有時候我們不曉得誰會受影響,或如何——

神:你們必須在這方面敏感。你們必須敏銳覺察。凡是你們不真正知道、不能猜到的,在愛方面,你們就會犯錯。

任何決定的中心問題都是:“現在,愛會怎麼做?”

愛自己,愛一切參與者和受影響者。

如果你愛別人,你就不會去做你認為對那人有傷害的任何事情。如果還有任何疑問,你就會等,等到弄清楚。

尼:但這意謂別人可以把你當“人質”。他們所需做的,只是說某某事會“傷害”他們,於是你的行為就受到限制。

神:只被你自己。你是否願意只做那不傷害你所愛者的行為?

尼:但是,如果你因不做某些事而感到傷害自己呢?

神:那你就必須告訴你所愛者你的實情——你因不做某事而感到受傷、受挫、受損;你想要做這件事;你想要你所愛的人同意你去做。

你必須努力去求得同意。致力於達成妥協,尋求一個人人都得勝的辦法。

尼:如果找不到這樣的辦法呢?

神:那就重複我以前所說的:

為不背叛他人

而背叛自己

終是背叛。

那是最大的背叛。

你們的莎士比亞曾以另一個方式說過:

對自己真實

你便不可能

對任何人不真實,

猶如夜之隨晝。

尼:但那隻隨自己意願的人,會變成非常自私的人。我不相信你在鼓吹這個。

神:你們認為人總是會做你們所謂的“自私選擇”。但我告訴你們:人是能夠做最高選擇的。

不過我也要告訴你們:

最高的選擇並不總是那看似有益於他人的選擇。

尼:換句話說,有時候我們必須把自己擺在第一位。

神:噢,你們永遠都應把自己擺在第一位!然後,依你們想要做什麼——或想要經驗什麼——而做選擇。

當你們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很高,你們的選擇也就會高。

把自己擺在第一位,並不意謂你們所謂的“自私”——而是意謂自覺。

尼:人類行為的基礎你倒是立得很寬。

神:只有透過最大的自由才能得到——或可能得到——最大的成長。

如果你們行為舉止都在遵從別人的規矩,則你們不是成長,而是遵從。

和你們的構想不同,我要求你們的不是遵從。遵從不是成長,而我要的卻是成長。

尼:如果我們不“成長”,你就把我們丟進地獄,是嗎?

神:錯。這我已在第一部中說過,第三部中會再細說。

尼:好吧。那麼,在你立下這寬廣的參數範圍內,我可不可以在我們告別性的題材之前,再問幾種有關這方面的問題?

神:放言吧!

尼:性既然是人性經驗中那麼奇妙的部分,那為什麼有那麼多精神導師都在宣導禁慾?為什麼那麼多大師都看起來是過著獨身生活?

神:跟他們被人說成是過著單純生活同樣理由。那些進化到高層領會的人,將他們身體的慾望跟心智與靈魂取得平衡。

你們是三部分生物,而大部分人卻只體驗到自己是一個肉體。在三十歲以後,他們連心智也遺忘了。沒有人再閱讀。沒有人再寫。沒有人再教。沒有人再學。心智被遺忘了。它沒有被滋養。它不再擴充。沒有新的輸入。輸出微乎其微。心智沒有被餵養。它沒有被喚醒。它被哄騙,變得呆鈍。你們用盡一切辦法擺脫它。電視、電影、廉價書刊。不管做什麼,都是不要想、不要想、不要想!

所以,大部分人是活在肉體層次。餵養肉體,給它穿衣服,給它“材料”。大部分人經年不讀一本好書——我是說可以讓他們學到一些東西的書。但是整個星期的電視節目,他們卻可以如數家珍。這確實是讓人很為之悲哀的。

實情是:大部分人並不要思考。他們選舉領袖,支持政府,選擇教會,都是以不需他們獨立思考為指標。

“讓我輕鬆。告訴我要做什麼。”

大部分人要的是這個。我坐在哪裡?我什麼時候站起來?我怎麼敬禮?我什麼時候付款?你想要我怎麼做?

規矩是什麼?我的界線在哪裡?告訴我,告訴我,告訴我!我會做——只要有人告訴我!

然後,他們又倒胃口了,幻滅了。他們遵從一切規矩,他們做一切人家叫他們去做的事。錯在哪裡?什麼時候變味了?為什麼崩潰?

在你放棄你的心智的那一刻,它就崩潰了——你的心智,乃是你最偉大的創作工具。

是該跟你的心智再做朋友的時候了。跟它做伴——它感到如此寂寞。做它的滋養者——它是如此飢餓。

你們有些人——為數甚少的一批——明白你們有身體,又有心智。這些人善待了他們的心智。不過,即使這些推崇心智和心智事務的人,也殊少運用他們心智能力的十分之一。如果你們知道自己的心智能力是何等之大,就決不會不再參與它奇妙的運作。

若說那能為身體與心智取得平衡的人為數甚少,則明白你們是三合一 ——身體、心智與靈魂——的人,則少之又少了。

你們真的是三合一的生命。你們不只是一個身體,也不只是一個有心智的身體。

你滋養靈魂嗎?甚至你曾注意它嗎?你治愈它,還是傷害它?你是成長,還是萎縮?你是擴展,還是收縮?

你的靈魂是否像你的心智一樣寂寞?它是否被忽視得更嚴重?你上次感覺到靈魂有所表達是在什麼時候?你上次喜極而泣,是在什麼時候?你寫詩嗎?作曲嗎?在雨中舞蹈嗎?烤過餅嗎?曾經畫過任何東西嗎?修復過破了的東西嗎?親過嬰兒嗎?在日出之際漫步過嗎?吹口琴嗎?聊天直至天亮過嗎?在海邊、在樹林……做愛一連幾個小時嗎?與自然交談嗎?尋求神嗎?

你上次什麼時候獨自默坐?航向你生命至深之處?上次你什麼時候跟你的靈魂說“哈羅”?

當你以單面生物來生活,你就會深深的陷入身體的事務中:錢、性、權力、佔有、肉體的刺激與滿足、安全、名譽、經濟利益。

當你以雙面生物來生活,你的關懷面就會擴大,把心智的事務包含在內:情誼、創造、新思想、新觀念的激發、新目標、新挑戰的產生、個人的成長。

當你以三合一的生物來生活時,你終於跟自己取得平衡。你的關懷包括了靈魂的事務、精神的認同、生活的目的、與神的關係、演化之路、精神的成長、終極目的。

隨著你們進化到更高更高的意識狀態,你們也會把你們的每一個面向充分實現。

然而演化並不意謂厚此薄彼,特別寵惠本我的某些面向,而把另一些面向放下。它只意謂擴大焦點;不再專注於一個面向,而是真愛與珍惜所有的面向。

尼:那為什麼有那麼多導師完全禁絕性生活呢?

神:因為他們不相信人類可以達到平衡。他們認為,性的能量以及圍繞著其他世俗經驗的能量太強大了,無法溫馴,無法納入平衡。他們以為禁慾是唯一的精神進化之道,而不是精神進化的可能結果之一。

尼:然而是否有些高度進化了的人真的“放棄了性”?

神:不是古典意義的“放棄”。那不是強迫你放棄你仍舊想要、但又知道“不好”的東西。那隻是放手而已,一個轉身的動作——就像對飯後的第二道點心。並不是點心不好,甚至不是對你而言已經不好。而只是,儘管它還那麼美好,你卻已經夠了。

當你是以此原因而放下你跟性的關係,你就可以想要如此。不過,你也可以不想要如此。你可以永不認定你已“要夠”了這種經驗,你可以永遠要這種經驗,而與你生存的其他經驗維持平衡。

這很好。性方面活躍的人,並不比性方面不活躍的人更沒有資格開悟和精神進化。

開悟和精神進化真正導致你放下的,是對性的沉溺——你對這種經驗的深切需求,你的驅迫性的行為。

同樣,你對金錢、權勢、安全感、佔有物,和肉體的其他經驗之執著,也會消失。然則對所有這些事物的真誠賞識與珍惜卻不會消失。也不應消失。對生命中的一切事物的賞識與珍惜,乃是對我所創造的歷程之尊崇。鄙棄生命或任何喜悅——即使是最基本、最物質的部分——都是對我——這創造者——的鄙棄。

因為,當你稱我的造物為不神聖時,那你怎麼稱呼我?然則當你稱我的造物為神聖時,你就祝聖了你對它的經驗,也祝聖了我。

我告訴你們:我沒有創造任何可以鄙棄的東西——而正如你們的莎士比亞所說:只要你們的意念不使之邪惡,就沒有任何東西是“邪惡”的。

尼:這讓我想到關於性的方面幾個最後的問題。成人之間只要互相同意,任何的性關係都沒有不可的?

神:對。

尼:我是說,即使是“變態”的性關係?甚至沒有愛情的性關係?甚至男同性戀的性關係?

神:首先我們要再度說明,沒有任何事是神不贊成的。

我並非坐在這裡審判,稱某種行為為善,另一種行為為惡。

(你們知道,我在第一部中已經把這一點做過相當詳盡的解說。)

在你們的進化之路上以何者對你們有益,何者對你們無益而言,只有你們自己可以做決定。

不過大的方針還是有的,這是大部分已進化的靈魂所同意的。

凡是傷害他人的行為,不會導致快速進化。

還有另一個大方針:

凡是涉及他人的行為,都必須獲得其同意或允許,才可實行。

現在,在此大方針之下,讓我們看看你剛剛提的問題。

“變態”的性關係?好,如果它不傷及任何人,如果參與者都允許,則又有什麼理由說它“錯”呢?

無愛的性?從有史以來,大家就在為“為性而性”做爭論。每次我聽到這個問題,我都會想有一天走進滿屋子的人中,說:“如果有人從來沒有過深情以外的性生活,請舉手。”

我要說的是:無愛的任何事情,都不是通往女神的捷徑。

不管是無愛的性,或無愛的麵條和肉丸,如果你準備時沒有愛,取用時沒有愛,你都會失去其最精華的部分。

失去這個是錯的嗎? “錯”仍是不適用的字眼。 “無益”比較接近,因為你們想要盡快的進化到更高層次。

男同性戀的性關係?那麼多人想要叫我說反對男同性戀的性關係,或與之劃清界限。不過我不做審判,不論是這件事,還是你們的其他選擇。

大家總是對樣樣事物做價值判斷,而拉我與他們分贓。這審判我一律不參加。那些聲明以我為此審判之源頭的人,聽我這樣說,會特別覺得不愉快。

有件事情我是明白的:不同種族的人結婚曾被人認為違背神的律法。 (令人吃驚的是,到現在仍舊有人這麼想。)他們以《聖經》為權威——到現在又在同性戀的問題上,指《聖經》為他們的權威。

尼:你是說不同種族的人結婚沒問題?

神:這個問題本身就是荒謬的——卻不如那些堅持說它有問題的人荒謬。

尼:關於同性戀方面的問題,是否也同樣荒謬?

神:你們自己決定。關於這件事——或任何事——我都不做審判。我知道你們想叫我做審判。這會讓你們好過些。不用自己做決定。不需艱苦奮鬥。樣樣事人家都為你們決定。除了服從以外什麼都不用做。這不怎麼像人生——至少以創造性或自我充實而言是如此。只不過是過著優渥的生活,……也沒有壓力。

尼:讓我問一些關於性和孩子的問題。什麼年齡適合讓孩子覺察到性是人生經驗的一部分呢?

神:孩子從生命的開始,就覺察到自己是有性別的生物——也就是說,覺察到自己是人類。你們星球上的許多父母現在所做的,卻是試圖叫他們不要覺察到這一點。如果幼兒的手摸“錯”了位置,你們就把它拿開。如果一個小孩開始以純潔的歡樂在自己身上找到了樂趣,你們就驚恐不已,並把這驚恐傳給小孩。小孩就會懷疑:我做了什麼?我做了什麼?媽媽生氣了,我做了什麼?

就你們這個物種而言,問題不在何時把性引介給你們的孩子,而在何時不再要求孩子否定他們生而為有性的生命。在孩子十二到十七歲時,你們大部分就放棄了這種有害的鬥爭,等於說(當然,你們不會明說,因為你們是不說這類事情的):“好吧,現在你們注意到你們有性的部分了,注意到這些部分可以做性方面的事了。”

然而到了這個階段,傷害已經造成。你們已經用了十年以上的時間,向孩子顯示他們身體的那些部分是可恥的。有些孩子從來就沒被人告訴過,他們的那些部分叫什麼名字。你們大人竭盡所能發明替代用詞——如“屁屁”“腿腿”“妹妹”“弟弟”等等——就是不直指其名:“屌”或“屄”,“陽具”或“陰道”。

由於從小就明白跟身體的這些部分有關的一切都是不能說的,必須躲躲藏藏的、否認的,你們的孩子到達青春期的時候,又怎麼不會不知所措呢?他們全無準備。當然,回應起他們最新、最急切的需求時,他們設若不是採取完全不得當的方式,必也顯得拙笨得可憐。

這全無必要,我也不認為對你們的孩子會有任何好處——當他們步入成年,帶著一大堆性禁忌和悶葫蘆。

在啟蒙的社會中,孩子因自然的秉賦而尋得的歡樂,從不會被挫折、責備或“改正”。父母的性——也就是父母生而為有性別的生命——也無需刻意掩藏或迴避。赤裸的身體——不論是父母的、孩子的,還是兄弟姐妹的——都被視為完全自然、完全美妙、完全好的——而非任何可羞可恥之物。

性功能也被視為完全自然、完全美妙、完全好的。

在某些社會,父母是當著孩子的面性交的——而還有什麼事能讓孩子比這更能領會性愛的歡樂與美好呢?因為父母親時時在以思想和言行鑄造“對”與“錯”的典範,而孩子則從父母那裡,時時撿拾或明顯或幽微的訊息。

如前面所說,你們可能稱這樣的社會為“異端”或“原始”,然則很明顯,在這類社會中,強暴和性騷擾之類的事情,根本是不存在的,而娼妓則被認為不可思議,性禁忌與性功能失調則聞所未聞。

你們現在的社會,固然不宜推薦這種程度的公開與坦然(除了至為特殊的場合外,這種公開與坦誠一定會遭到文化誣衊),但你們地球上所謂的現代文明社會,確實已是時候該採取行動來終止對性的壓抑與誣衊了——凡是與性有關的一切經驗與表白,你們都往往以之為可羞可恥、罪惡、污穢,而加以壓抑。

尼:你的建議呢?

神:從孩子最幼小的時候,就不再教導他們有關身體的自然功能是可羞和錯誤的。不要再向你們孩子證明性方面的事是需要躲藏的。允許你們的孩子看到你們浪漫的一面。讓他們看到你們相擁相抱、觸摸與溫柔的相撫。讓他們看到父母是互愛的,而以身體表示愛意是非常自然而美妙的。 (讓人吃驚的是,有多少家庭從來沒有教過這一課。)當你們的孩子開始擁抱他們自己的性感覺、性好奇與性渴望,則想辦法讓他們這新的經驗、這初長成的經驗,與內在的喜悅和歡慶之感相連,而非與罪惡和羞恥。

看在老天的份上,不要再對小孩藏躲你們的身體。露營時,在鄉村水池中或在後院泳池中裸泳被孩子看到沒關係;從臥室到洗澡間,沒穿衣服走過,被孩子看到,不要中風;不要再瘋狂的把任何讓孩子看到你是有性別的生物的機會都關掉、蓋掉、掩藏掉。孩子會以為他們父母是無性的,因為他們父母把自己裝成那個樣子。孩子於是認為自己也必須無性,因為所有的孩子都模仿父母。 (醫生會告訴你,一直到今天,有多少長大了的孩子,都無法接受他們父母真的“做那個事”,而這使他們的孩子——現在已是醫院的病人——心中充滿憤怒、罪惡感和羞恥感,因為他們自己自然“想做”這個事,而他們搞不清楚自己究竟錯在哪裡。)

所以,要跟孩子們談性,跟孩子笑談;告訴他們,允許他們,提醒他們,並表現給他們看,性是多麼值得歡慶的事,性是多麼歡天喜地的事。這是你們可以為孩子做的事情。你們從他們生下來的第一天就開始做,從你們給他們的第一個吻、第一次擁抱、第一次觸摸,也從你們父母之間互相的給予與接受。

尼:謝謝。多謝。我為你對這件事所說的明智之言雀躍不已。但最後還有一個問題。什麼是跟孩子討論、形容,或引介性方面事情的恰當時機呢?

神:當時機來的時候你們就會知道。如果你們真正留心,真正在看、在聽,每個孩子都會把那時機表現得明明白白,不會錯誤。當然,它是逐漸的。它的來到是漸進的。如果你自己已經清楚,如果你自己已經做完了你那“做不完的事”,那麼,對於孩子的性之到來,你就知道得當的時機。

尼:我們又怎麼樣走到那一步呢?

神:能怎麼做就怎麼做。參加討論課。請教醫生。加入社團。看書。沉思默想。互相發現——最重要的是,再度互相發現你們是男人或女人;發現、再訪、重複、恢復你們自己的性。為此歡慶。享受它。擁有它。

享有你們自己歡悅的性,然後你們才可以允許,並鼓勵你們的孩子享受他們自己的。

尼:再次謝謝你。現在,放開有關孩子的問題,返回人類的性這個比較大的主題,我不得不再提一個問題。也許這似無禮,甚至躁進,不過,我不能不問這個問題,而讓這段對話結束。

神:好啦,不用道歉,直說就好。

尼:好的。有沒有“太多的”性這回事?

神:沒有。當然沒有。但確實有“對性有太多需要”這回事。

我建議:

享受一切。

一無所需。

尼:連人也不需要?

神:連人。尤其是人。需要某人乃是破壞關係最快的辦法。

尼:但是我們所有的人都喜歡感到被需要。

神:那就叫停。換之以喜歡感到不被需要——因為你給人最大的禮物,就是讓他有能力不需要你——他不為任何事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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