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懷瑾:孔子一生對立身處世的道德標准

2016/11/26 15:47:44 網誌分類: 學習
26 Nov
 

  

曰:“然則孔子之仕也,非事道與?”曰:“事道也。”

  “事道奚獵較也?”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

  曰:“奚不去也?”曰:“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後去。是以未嘗有所終三年淹也。孔子有見行可之仕,有見際可之仕,有公養之仕。於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於衛靈公,際可之仕也;於衛孝公,公養之仕也。”

  萬章一聽到孟子說孔子“獵較猶可”這句話,好像打拳的,趁對方張開門戶,有了空隙,立即一拳過去,對孟子說:這樣說起來,孔子當時出來做官,可以將就現實,你老人家又為什麼不將就一下呢?因為依你說,孔子當時出來做官,也是委屈了自己,走一點點歪路,將就了一下,沒有完全走直道。

  孟子說:孔子的情形是不同的,他走的是直道。

  萬章說:你剛說的,他出來還是要先打打算盤,先“獵較”一番,如果走直道,又何必“獵較”呢?

  孟子說:“孔子先簿正祭器”,這裡“簿正”一詞,現代的人不易了解,書上的注解有“未詳”兩字,也就是不清楚。我們知道,古代的書籍,是刻在竹片上,名為簡,簡的上面挖了孔,用牛皮制的筋,名為韋的,把它貫穿在一起,拼攏來的一端名為薄。所以“薄”字的上面是“竹”字,孔子研究《易經》韋編三絕,把牛皮做的韋都翻斷了三次。

  孟子這裡是說,孔子以正統文化的精神考察古代的文化,以祭祀為先,並不是以四面八方來的機會作為謀生工作,他是以文化精神來競爭的。

  對於這一段,我的觀點又與古人不同,古人除了以“不詳”說明以外,另一注解,硬把“獵較”認定是打獵,說是因為祭品不夠,所以要打獵。孔子先對一下數字,怎樣安排,不以四面八方的飲食拿來做祭品。這種解釋,有什麼根據?“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應該是“不是嗟來之食”的意思,寧可餓死,也不能隨便,只有以文化傳統的精神去競爭才是正理。

  萬章說:既然魯國這樣對待孔子,孔子何不走開?

  孟子說:孔子怎麼可以走開?魯國是父母之邦,是孔子自己的國家,他要在自己的國家開一個好的風氣,造就善因。如果開了風氣,大家並不接受,不能發生影響,行不通,這時當然只好離開父母之邦。因為很傷心,所以猶豫不忍離去,拖了三年,不得已才到國外去。

  孟子答復萬章所問,說到孔子在魯國做事及去國的經過,也等於把自己的心境說了出來,所以,孟子與萬章師生之間的這段對話,充滿了機鋒。

  孟子又繼續舉出事證,說明孔子做事的三個方向,這些都是我們立身處世,值得效法的。

  孟子說:孔子若准備出來做事,是認為這件事對於社會、國家、人類是有意義有貢獻的,這就是“有見行可之仕”。其次,有的時候,名義、地位都不計較,只當一個顧問、參議,甚至沒有任何名義,他也可以在旁邊敲邊鼓,站在旁邊協助,這是“際可之仕”。還有第三“公養之仕”,就是老了,退休了,國家供養他一點生活費,這一點,他就接受了。

  孟子說,孔子當時在魯國出來當司寇的時候,是季恆子請他的,那時他是認為對社會國家會有貢獻,所以才出來。而上來第一是殺了少正卯,少正卯是當時魯國有特別的名氣,有特殊號召力的“聞人”,孔子知道他這種人,將來可能危害社會、國家和天下的老百姓,所以一上台就殺了他,免贻後患。大概孔子干了三個月,便被權臣反攻而下台了,可能也與少正卯這件事大有關系。後世反對孔子的人說,少正卯何罪要殺他?

  大家不知道,孔子列舉出來五條重大問題說,“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丑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以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傑雄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裡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七子者,皆異世同心,不可不誅也。《詩》曰:‘憂心悄悄,愠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也。”

  這一段在《荀子·宥坐》中的文字,意思是講,如果一個人,通達世故卻用心險惡,心性怪癖而又固執己見,言論謬誤而善於詭辯,廣為收集和善記別人的丑惡隱秘之事,包藏錯誤並混淆視聽,這五大罪過,少正卯兼有,故誅之。

  在這段記載裡,同時提到了“太公誅華士”,這在《韓非子·外儲說右上》中也有記載,說的是姜太公封齊的時候,受到了當地人的對抗和阻擾,令出不行,社會局勢很不安定。為了治理齊地,太公邀娉被時人稱為“賢人”的華士出山,但華士以“不臣天子,不友諸侯”為標榜,拒絕了。為了以儆效尤,使政令通達,太公下令誅華士,又用了五個月的時候,才使局面安定下來。

  講到這裡,我們又想到東漢的時候,劉備入川,要誅殺蜀中名人張裕,諸葛亮問劉備;什麼理由呢?劉備說了兩戶名言,“芳蘭生門,不得不鉏”。這兩句話,可以概括千古以來,誅殺異己的關鍵所在。

  孔子原來有三千弟子,而少正卯一出來,孔子的三千弟子,幾乎有一半都被少正卯的謬論迷惑了。在當時而言,少正卯影響力之大,是不得了的,但又不是楊朱、墨子一流。固然,孔子殺少正卯,成為歷史的疑案,但我們相信孔子的人格,他是無私心的。在當時,孔子認為自己可以有所作為,有出來從政的價值,所以出來做了司寇,掌握立法與司法;後來眼看良好的風氣建立不起來,只得離開父母之邦,去周游列國。

  孔子出國以後,在衛國住的最久,等於是他的第二故鄉,衛靈公對他也滿恭敬的。衛靈公的大臣們,對孔子也很好,像衛國的賢人蘧伯玉,都是孔子的好朋友,所以孔子在衛國很受歡迎,在人際關系上也處理得很好。他並沒有出來做官,而是從旁協助。

  衛靈公之後的衛孝公,對他也很好,給他養老,孔子晚年也喜歡在衛國居住,所以是“公養之仕”。衛孝公就不像衛靈公那樣了,對孔子雖然恭敬,但是屬於例行的恭敬,沒有特別之處;而孔子也不希望他有特別恭敬之處。孔子幫忙了衛國許多年,年老了該接受的公養就接受了。

  這三點,是孔子一生對立身處世的道德標准,合理該接受的接受,不合理的則一毛錢也不要。在禮制、道理上適合的,是恭敬;不適合的,有附帶條件的,就是不恭敬,不要。這就是人生的行為哲學,行為的價值,也就是尊重自己。孟子與萬章的這段對話,充分說明了這個道理。從反面看也很有趣,萬章一步一步想誘請孟子這位老師出山從政,萬章這樣努力,是否是受人之托?是否是熱心於救世、救時代?不知道。

  摘錄自《孟子與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