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鞋擦著火水!

2016/12/08 07:01:29 網誌分類: 時事
08 Dec

政府早前就4名非建制派議員的宣誓問題,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但法院未受理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日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時表明,根據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在法庭未有最終判決前,不會回應4名遭司法覆核議員的提問及意見,惟政府在數小時後即「跪低」改變立場。有政府內幕消息指,曾俊華曾於上周末向律政司諮詢法律意見,但律政司從未有要求官員拒絕回應覆核議員的提問,故事件或涉及曾俊華個人「甩轆」,亦有可能另有政治動機。

律政司代表在上周五下午5時前一刻才趕到高等法院,在法庭職員特別通融下才能遞交文件入稟司法覆核4名議員資格,在時序上,曾俊華只能利用周末或周日兩日時間向律政司徵求法律意見,但律政司周末並沒有辦公,相信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並沒有與曾俊華本人討論有關事件,只是透過律政司同事獲得法律意見(政府高官冇所謂非辦公時間,即使唔響辦公室工作,隨時可以電話溝通;呢樣嘢講唔通)。昨日(5日)早上政府高層舉行的例行「早禱會」期間,特首梁振英正在主持深港通啟動禮,而曾俊華就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兩人未有機會在「早禱會」碰頭交流(問題係兩個都係疑似特首候選人,即見倒面都未必有「計」傾!呢啲係咪制度嘅問題呢?)

不過,政府消息指,政府對是否承認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立場一直沒有改變,自上月初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出席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時表明,即使回答被司法覆核議員的問題,政府仍然會保留其法律權利的說法,已經清晰代表了政府立場。(個人認為:一日法庭裁決未出,佢地都仍然係「議員」,仍然可以作威作福;即使大家都相信佢地99%會變成「已完」,都唔駛依家對付佢地。財爺係咪多此一舉呢?)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上月初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時,表明即使議員的宣誓已經獲立法會主席或秘書長確認,若議員之後遭司法覆核而法庭未作出最終判決前,其議員身份仍需等待法庭確立,在這段「空窗期」政府仍會繼續回答他們的提問,同時保留相關的法律權利,強調政府與律政司的立場一直如此,從來沒有改變,故不相信律政司會突然更改立場或向曾俊華提供另類意見,事件或涉曾俊華「人為出錯」,亦未知他背後是否有政治動機。

袁國強今日(6日)傍晚出席一個活動時,被問及向曾俊華提供甚麼法律意見,以及有否教曾俊華不要回答遭司法覆核議員的提問,但袁都未有回應。 (點答呢?答唔同意便沒有團隊精神,答同意事實又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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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下屆特首選舉尚有一段時間,但特區幾位最高領導人都有機會參與選舉,期間各自為表忠誠、各懷鬼胎,有排我地捱喎!

回應 (2)
我要發表
2016/12/08 17:18:14 回覆

做得政府高官,冇可能少少法律知識都冇!

383383
383383 2016/12/08 10:11:46 回覆

有政府內幕消息指,曾俊華曾於上周末向律政司諮詢法律意見,但律政司從未有要求官員拒絕回應覆核議員的提問,故事件或涉及曾俊華個人「甩轆」,亦有可能另有政治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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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我陰謀論

曾生向律政司問:我們是否應該拒絕那些拒絕宣誓的議員任何提問呢?

律政司回答:當然啦!

 

哈…就好像傳媒的問題陷阱!

 

係人都應該知道,法庭未判之前,任何犯人,都不應被視為已做了犯法的事。

曾生問是否應該拒絕那些拒絕宣誓的議員任何提問。

律政司以為,他是指已被証實的拒絕宣誓者。

 

明顯的,如果事情是這樣的話,曾生就擺明玩野…

 

哈…你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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