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七章 明三界
第廿七章 明三界
《阿含經》中對於「界」有:二界、三界、四界、六界、十八界等之記載。但世人常不明三界真義,一味追求外在的三界天,誤解了經典真實義,致而造成修行觀念混淆。其實經典所云三界是指欲界、色界、無色界,但並非指欲界天、色界天和無色界天,故修行者之三界是在現實的生活中,而不是等到命終之後才到三界天。昔時婆羅門往詣佛所,問佛言:「你所謂的一切法,云何名一切?」佛告訴婆羅門:「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由此即可知修行是超越「自我」而自律、自由自在地生活,所謂的解脫者則突破了「自我」的牢獄,也就是不再被三界所束縛,因此不再有煩惱。故「界」之定義是「界線」,而不是死後的三界天。
例如經中記載十八界是指: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法界;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而欲界眾生,即是他對於色、聲、香、味、觸、法等感官上的感受,產生貪、嗔、癡的情緒反應。亦即是說,在六根觸六塵時,會生起貪、嗔、癡行為者,稱之為欲界眾生;若是心沈迷於喜、樂的感受之中,這就是色界眾生;若是心執著於無想、無念的禪境之中,稱之為無色界眾生。凡夫因為被三界束縛,因此憂悲惱苦不斷,三界是由「自我」所生起的,解脫了自我的束縛就斷除一切苦。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的家人,雖然環境相同,吃同一鍋飯,但每個人貪嗔癡不同,故每個人的世間也不同。因此天堂或極樂世界是在自己的內心,若是現在心不淨,煩惱沒有止息,則不論到哪裡也是依舊煩惱不斷,也就是說,煩惱並不是在身心以外,而是在自己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