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要檢驗
第三十章 要檢驗
修道是知、行並重的工作,但若沒有正確的知見,即使修行三、五十年,也一樣無法到達解脫的彼岸,此種情形就像是航行在汪洋中的船隻定錯了方位,雖然加滿油全速航行,但離目的地只會愈來愈遠,因此修行要時時檢驗,才不會竹籃打水一場空。
一個人修行也與踢足球的道理一樣,即使通曉足球的規章,但若沒有恆心的訓練,缺乏熟稔的踢球技巧,沒有盤球過人的能力,對於控球、運球、傳球及停球、護球、頂球、射門的技能生疏,一樣無法進球得分。因此修行不能只停留在「聞」、「思」階段,而是要不斷的「體驗」在日常生活中,面對逆境時生起的嗔念,和面對順境時生起的貪念,心中有如何的反應,未來才能知曉改進之道。
解脫之人是一位離我執,斷貪愛,身心自在安寧的覺者,要達到此種境界,就必須檢視自己的行為、言語及意念,時時檢驗自我是否念念分明?是否活在此時此地的當下?是否如實覺照自身的感受是苦、是樂或是不苦不樂?是否覺知執著此身而容易引起緊張、慌亂、情緒起伏大?是否覺察心念上喜歡攀緣五欲?而不是經典誦了幾部、咒語持了多少、坐禪做了多久等等。
一位正確的修道者在修行一段時間之後,在生活上會有慢慢出現淡薄名利、離欲、無諍,充滿慈悲心與平等心,「煩惱」愈來愈少,內心時時處在安祥和清明自在的狀態,這些都是修行者可以自我檢驗的。若在生活中沒有如上的改變,反而面對各種原始習性的本來面目:我要滿足、我要成全(我欲、主宰欲),我比較強、比較漂亮、比較聰明、比較有錢、比較有地位(我慢),這是屬於我的東西(我所),我的見解才是對的(我見),耐不住寂寞空虛愛熱鬧(攀緣),貪愛、妄念、執著,依然強烈,如此若不是修法有誤,就是缺乏實修,只有修口頭禪。因此,如能透過上述要點自我檢驗,知、行並重,未來自有功成之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