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對話 第三部——第一章 你教的,正是你必須學的

2017/03/13 19:20:27 網誌分類: 《與神對話》
13 Mar


1 你教的,正是你必須學的

尼:今天是一九九四年的複活節,我依指示,手上拿著鉛筆,在這裡等待。

我在等待神。他答應我他會出現,就如她在過去的兩個複活節一樣,我們將開始另一段為時一年的對話。這次是第三部,就我所知也是最後一部。

這非比尋常的對話過程始於一九九二年。將於一九九五年的複活節完成。

三年,共三本書。第一本以個人的事務為主:情感關係,正當的工作,金錢、愛情、性及神等等巨大力量;以及如何把它們納入到日常生活中。第二部則將這些主題擴充,推向全球的政治考量,諸如政府的性質,如何締造一個沒有戰爭的世界、一個全球的及統一的社會。而這第三部,依我得到的指示,則是將焦點集中在我們人類所面對的一些最大的問題上。是有關其他界域、其他次元的一些觀念,以及這整個複雜的結構如何環環相扣的問題。

這三部書的程序是:

個人的真理

全球的真理

宇宙的真理

就像前兩部的手稿一樣,對話將如何進行我完全沒有概念。過程總是很簡單:我把筆放在紙上,提一個問題,然後看我腦子裡有什麼東西冒出來。如果什麼都沒有,我就把紙筆放下,等另一天。第一本書用了大約一年;第二本一年略多(目前,在此第三本開始之際,第二本仍在進行中)。

我想這一本是三本中最為重要的。

因為自從寫書的過程開始直到現在,我第一次感到那麼的不自在。前面的四、五段寫完之後到現在,已過了兩個月。從復活節到現在,已兩個月了。兩個月,什麼都沒有——只有不自在。

我花了好幾個星期來校訂排版好的第一部手稿,這個星期才接到最後的清樣,卻不得不又送回打字行,因為發現了四十三個錯誤。而第二部,則仍在手稿階段,上個星期才完成,比“計劃中”晚了兩個月(原訂一九九四年復活節完成)。這第三本,儘管在第二本尚未完成前就開始,卻一直留在文件夾中拖延到現在——而現在,第二本已經完成了,這第三本就吵著要求注意了。

然而,從一九九二年——也就是第一部開始之際——到現在,我是第一次感到在抗拒這書寫,幾乎是惱火狀態。我覺得自己是被陷在這作業中,而我又從來不喜歡去做任何必須去做的事。更且,在把第一部的手稿影本拿給少數幾個人看以後,我從他們的反應得知,這三部資料必將被許多人閱讀,徹底審視,從神學的角度來分析,並熱烈辯論數十年。

這使我要回到筆記簿上就變得非常困難,也非常難以再把這支筆視為我的朋友了。雖然我深知這些資料終將通過考驗,但我自己卻會成為眾矢之的,遭人謾罵攻擊,嘲笑,甚至厭恨;只因為他們認為我竟然膽敢將此資料公諸於世,更不用說我還宣稱這資料是直接自神而來了。

我相信我最大的恐懼是證明自己不適合作為神的“發言人”,因為從出生到現在,我做過數不清的錯事,我的行為一敗塗地。

凡是知道我過去的人——包括我的幾位前妻和孩子們——都會毫不遲疑的站出來,公開抨擊這些資料,只因為我即使只作為丈夫和父親,就做得全無光彩可言。在這方面,我很失敗,而人生的其他方面,諸如友誼、表裡一致、勤奮和責任,也都沒有一樣說得過去。

總之,我深深知道,我沒有資格自奉為神的子民,更不用說是真理的使者了。我是全世界最沒有資格擔此任務的人,甚至想都沒有資格想。而現在,我竟要為真理髮言,就覺得對真理不公。因為我整個的一生就是在展示弱點。

為了這些原因,神啊,求你免除我的任務,不要再做你的書記,求你去找另一個值得配上這種榮譽的人去擔當吧。

神:我倒喜歡把我們在這裡開始的事情辦完——不過你並沒有“義務”這樣做。不論對我,還是對任何人,你都沒有任何的“義務”;當然,我知道,由於你認為自己有,所以你頗有罪惡感。

尼:我辜負了很多人,包括自己的孩子。

神:你一生所發生的所有事情都發生得恰到好處,使得你——和所有與你有關的人——都正好依你們所需要的方式成長。

尼:這正是新時代每個人的“藉口”,逃避他們行為的責任,並規避任何不快的後果。

我覺得自己很自私,自私得讓人不可思議;我這一生的所作所為,大多是為了取悅自己,而不顧對他人的衝擊。

神:取悅自己,並沒有什麼不對……

尼:但卻有那麼多人受到傷害、被辜負……

神:唯一的問題是,什麼東西讓你最高興。而你現在似乎在說,讓你最高興的事是所作所為對別人沒有傷害,或盡量少傷害。

尼:這是說得客氣。

神:我故意這樣說的。你必須學著對自己寬大。不要再審判自己。

尼:這很難;尤其是當每個人都那麼想要審判你的時候。我覺得我會變成你的絆腳石;變成真理的絆腳石;如果我堅持要寫完和出版這三部曲,我會變成你的訊息的蹩腳使者,使你的訊息喪失信譽。

神:你不可能使真理喪失信譽。真理就是真理,既不能被證明,也無法被否認。它就是它。

我的訊息之美與奧妙,是不可能因人怎麼看待你而受影響的。

其實,你正是最佳的使者之一,因為你以前的生活是你所謂不完美的生活。

大眾會接受你——即使他們批判你。如果他們看出你是真誠的,他們甚至會原諒你“骯髒的過去”。

不過我仍要告訴你:只要你仍在擔憂別人怎麼看你,你就仍歸屬於別人。

只有當你不再要求外在的讚賞時,你才能歸屬於自己。

尼:我關心的主要是你的訊息,而不是我自己。我擔心你的訊息被抹黑。

神:如果你擔心的是訊息,那就把訊息發表出來。不要擔心它被抹黑。那訊息會為它自己說話。

要記得我所告訴過你的:重要的是訊息怎麼送出去,而不是它怎麼被接受。

也要記得這個:你教的,正是你必須學的。

並非必須已達完美,才能談論完美。

並非必須已達精深,才能談論精深。

並非必須已達至高的演化階段,才能談論至高的演化階段。

只要真誠。只要認真。如果你想要解除你自以為造成的“傷害”,則用你的行動去證明。做你所能做的,其他的就隨它去吧。

尼:這說起來很容易,做起來可難了。有時候,我會有罪惡感。

神:罪惡感和恐懼是人唯一的敵人。

尼:但罪惡感有其必要。它讓我們知道我們錯了。

神:沒有所謂的“錯”。只有它合不合你用;它是不是表彰了你是誰和你選擇你是誰。

罪惡感讓你卡在你不是你的那個方位。

尼:但罪惡感至少讓我們注意到我們步入歧途了。

神:你說的是覺察,而不是罪惡感。

我告訴你:罪惡感是枯萎病——是把植物殺死的毒藥。

你不可能因罪惡感而成長,只會因而枯萎和死亡。

你所找尋的是覺察。但覺察不是罪惡感;愛也不是恐懼。

我再說一遍:恐懼與罪惡感是你們唯一的敵人。愛與覺察則是你們真正的朋友。你們不能把兩者混淆,因為一個會殺害你們,另一個則能給予你們生命。

尼:那麼,我對什麼事情都不用感到“罪惡”了?

神:永遠永遠不要。它有任何好處嗎?它只會讓你不愛你自己——並消除任何你愛別人的機會。

尼:我也不用恐懼任何事情?

神:恐懼與細心是兩回事。要細心——要覺察——但不要恐懼。因為恐懼使人癱瘓,而覺察則讓人行動。

要行動,而不要癱瘓。

尼:我一向受到的教育就是要懼怕神。

神:我知道。你們跟我一向的關係就是被癱瘓了的。

只有當你們不再懼怕我,你們才可能締造出有意義的人神關係。

如果我能給你們任何礼物,能給你們任何特殊的恩寵,以便讓你們能找到我,則那就是無懼。

無懼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將認識神。

這意味著,你必須無懼到足以拋卻你原以為你對神的認識。

你必須無懼到足以跳開別人所說的有關神的種種。

你必須無懼到敢於走入你自己對神的親身體驗中。

然後你又必須無懼到不因此而感到罪惡。當你自己的體驗是如此違背你以為你所知道的神,如此違背人人對你說的神,你仍必須不因此而感到罪惡。

恐懼與罪惡感,是人的唯一敵人。

尼:但是會有人說,照你所講的去做是跟魔鬼打交道;只有魔鬼才會這樣講。

神:根本沒有魔鬼。

尼:這也可能是魔鬼會說的話。

神:魔鬼會說神說的一切,是嗎?

尼:只是說得更聰明。

神:魔鬼比神聰明?

尼:嗯,或說狡猾吧。

神:所以魔鬼會用神所說的話來“狡辯”?

尼:只是“擰絞”一點點——但只那麼一點點,就足以使人脫離正道,使人迷途。

神:我認為我們必須再談談“魔鬼”。

尼:好啊;不過我們在第一部裡已經談了不少。

神:顯然還是不夠。再說,可能有人並沒有讀過第一部或第二部。因此,我認為應該先把前兩本書的要點綜述一下。而且這也可以為這第三部中所述的更大、更具普遍性的真理鋪路。魔鬼這個問題,早了結早好。我要告訴你,“魔鬼”這東西為什麼是個“發明”出來的東西,又是怎麼發明的。

尼:好吧。好得很。你贏了。這對話已經開始,我也已經投入了,所以顯然它會繼續下去。但是,關於我進入這第三部對話,有一件事是大家應該知道的,就是從我寫下前面幾段話之後,到這裡已經過了半年。現在是一九九四年的十一月二十五日——感恩節的第二天。這中間一共是二十五個星期;從那幾段到現在,過了二十五個星期。這二十五個星期,有許多事情發生。但有一件事未曾發生,就是這本書仍在原封不動,一步都沒有向前。為什麼要花那麼久的時間?

神:你現在明白你可以如何阻礙你自己了嗎?你現在明白你可以如何顛覆你自己了嗎?你明白正在你走上通往某些善舉之路時,你可以如何讓自己止步了?你一輩子都在這樣做。

尼:嘿,停停!拖延這計劃的可不是我。我什麼都不能做—— 一句話也寫不出來——除非我覺得感動……除非我覺得……我討厭用這兩個字,但是我猜我是不用不行……我被靈感推動,在筆記簿上寫下東西。而靈感是你負責的部分,不是我負責的部分。

神:我明白了。所以,你認為拖延的是我,不是你。

尼:可以說是的。

神:我的寶貝朋友,這真是再像你不過了——當然,其他人也是如此。你們把手壓在屁股下,對你們“至高的善”一事不做,實際上是把它推開,然後又諉過於別的什麼人或什麼事,說是它讓你們不能前進。你沒有看出這是一個模式嗎?

尼:嗯……

神:我告訴你:從沒有任何時間是我沒有跟你在一起的;從沒有一分鐘是我“沒有準備好”的。

我以前不是就對你說過了嗎?

尼:嗯,是,但是……

神:我永遠都跟你在一起,直到地老天荒。

然而,我不會把我的意願強加在你身上——永遠不會。

我為你選擇你最高的善,但更為你選擇你的意願。這是愛的最確切表示。

當我想要給你的是你想要我給你的,我就是真的愛你。當我想要給你的是“我”想要給你的,則我愛的是我自己,只不過是藉著你。

同樣的,藉著同樣的尺度,你也可以以此來斷定別人對你的愛,也可以斷定你是否真正愛別人。因為愛不為自己求取,而只想讓被愛的人的選擇成為事實。

尼:這似乎和你在第一部中所說的意思直接矛盾。在第一部中,你說:愛不關乎別人是什麼、做什麼和有什麼,而只關乎自己是什麼、做什麼與有什麼。

而你現在的說法也引起一些問題,例如……對站在路中的小孩喊“不要站在馬路上”的父母怎麼說呢?或更好的例子,不顧自己生命的危險,衝進車輛奔馳的路中把小孩一把抱起的父母,又怎麼說呢?這樣的父母怎麼樣?他們難道不愛小孩嗎?然而他們還是把自己的意願強加在小孩身上了。請記住,那小孩之所以在路中,是因為他想要在路中。

你對這些矛盾作何解釋?

神:這其中並沒有矛盾。只是你沒看出其中的和諧來。等你明白我為我所做的最高選擇就是你為你所做的最高選擇,你才能明白這愛之神聖教誨。我為我所做的至高選擇和你為你所做的至高選擇是同一件事。而這又因為你跟我是同一個。

你瞧,這神聖教誨也就是神聖二分法,而這又因為生命的本身就是二分的——在同時同地,兩個顯然矛盾的真理可以並存。

在目前的例子中是,你與我既是分離的,又是合一的。在你跟一切人的關係中,都有這明顯矛盾的存在。

我在第一部中所說的沒有錯:在人與人的關係中,人的最大錯誤是在乎別人是什麼,做什麼或有什麼。你只要在乎自己(Self,本我)就好了。自己是什麼,做什麼或有什麼?自己需什麼,要什麼,選擇什麼?自己的最高選擇是什麼?

而我在這一部的這種說法也沒錯:當自己明白了並沒有別人時,則自己的最高選擇,就也是為別人所做的最高選擇。

因此,錯誤不在為自己做最好的選擇,而在不知道什麼才是最好的。這又出於不知道你真正是誰,更不用說你想要成為誰了。

尼:我不明白。

神:讓我舉例說明。如果你想贏得印第安納波利斯五百英里的汽車大賽,則開時速一百五十英里可能對你是最好的。但如果你想去雜貨店買東西,這可能就不是最好的時速。

尼:你是說要視情況而定!

神:沒錯。生命中的一切都是如此。什麼是“最好的”,要視你是誰、你想要成為什麼而定。除非你已明智的決定了你是誰,你是什麼,否則你就不能明智的選擇什麼是於你最好的。

我,身為神,我知道我想要成為什麼。因此,我知道什麼是於我“最好的”。

尼:那又是什麼呢?請告訴我,什麼是於神“最好的”?這一定很有趣……

神:於我最好的就是把你們決定什麼是於你們最好的給予你們。因為我想要的是把我自己表現出來。而我是藉由你們來做此表現的。

你了解嗎?

尼:了解了;不管你相不相信,我是真的了解了。

神:很好。現在,我要告訴你一些你會覺得難以相信的事。

我一向就在給予你們於你們最好的……儘管我承認你們可能並不一定知道。

這個秘密現在既然已經理清了一些,你便可以開始了解我是什麼,我想要的是什麼了。

我是神。

我是女神。

我是至高無上的存在。一切的一切。始與終。阿爾法與歐米加(譯註:阿爾法Alpha,希臘語的第一個字母,代表最初,第一個東西;歐米加Omega,希臘語的最後一個字母,代表最終。)。

我是總和與本質、問題與答案,上與下、左與右、此時與此地、以前與以後。

我是光,我是那創造光的黑暗,使光成為可能的黑暗。我是無盡之女神,是使“善”成其為“善”的“惡”。我是這一切—— 一切的一切——我無法在不體驗我的全體下,去體驗任何部分。

而這正是你對我不了解的地方。你想要我是其一,而不是其二。是高,而不是低。是善,而不是惡。然則否認了我的一半,你就否認了你自己的一半。而由於如此,你永遠不能成為你真正是誰。

我是那莊嚴華美的一切——而我想要的乃是以親自體驗的方式認識我自己。我藉著你這樣做,也藉著一切存在之物。我藉著我所做的選擇,體驗自己的莊嚴華美。因為每一個選擇都是自我創造。每一個選擇都是在為自己下定義。每一個選擇都表示(represents)——也就是“再現”(re–presents)——我於此時選擇我是誰。

然而,除非有東西讓我從其中選擇,否則我就不能選擇莊嚴華美。為了讓我選擇我之為莊嚴華美,我就必須有某部分較不那般莊嚴華美。

於你,也是同樣的。

我是神,正在創造我自己的過程中。

你,也是如此。

這就是你的靈魂所渴望去做的。這就是你的精神所渴望的。

如果我阻止你選擇你所要的,就是我阻止我自己選擇——我所要的。因為我最大的願望就是去體驗我之為我。而這卻只有在我不是我的空間中才能做到,這是我在第一部中細心而艱辛的解釋過的。

所以,我小心的創造了我不是什麼,以便我可以體驗我是什麼。

然而我又是我所創造的一切——因而以某種意義來說,我又是我所不是的。

尼:怎麼可能是你所不是的呢?

神:很簡單。你其實時時都在這樣。看看你的行為就知道了。

試著了解這件事:沒有任何事物是我所不是的。因此,我是我所是,我也是我所不是。

這就是神聖二分法。

這就是那神聖的秘密,但直至目前,只有那至為高越的心才能懂得。而我現在在此以這種方式向你們啟示,以便有更多的人可以懂。

這些是第一部中的訊息,如果你們想要懂和了解第三部中將提到的更高越的真理,你們就必須懂——並深深了解第一部中的基本真理。

不過此處我要先提這更高越真理的一端——因為它包含在你的第二個問題的答案中。

尼:我一直在等待我們回到我問題的那一部分。如果父母的所說所做是為了孩子好,即使違背了孩子自己的意願,這是愛孩子嗎?還是父母該讓孩子留在車輛奔馳的馬路中以證明自己愛孩子?

神:這是個微妙的問題。這也是自從有父母以來,每個父母都會以不同方式問到的問題。對於你身為父母而言,和對我身為神而言,答案是一樣的。

尼:那答案是什麼?

神:別急,我的孩子,別急。 “一切好的東西都會讓那有耐心的人等到”。你沒聽過這句話嗎?

尼:沒錯。我父親常說,但我討厭聽。

神:我能了解。但你對你自己真的要有耐心——尤其是當你的選擇未能帶來你所要的東西時。比如,對你問題的第二部分的答案就是如此。

你說你想要答案,但你並沒有選擇它。你知道你自己沒有選擇它,因為你沒體驗到你有答案。事實上,你是有那答案的,一直都有。你只是不去選擇它。你選擇了去相信你沒有那答案——因此你就沒有。

尼:沒錯。你在第一部中也曾解說過這一點。我此時此刻就擁有我選擇擁有的一切——包括對神的全然領會——然而除非我知道我擁有,我就不會體驗到我擁有。

神:正是!你說得很正確。

尼:但是,除非我體驗到我有,否則我又如何能知道我有呢?我怎麼可能知道我未能體驗到的東西呢?不是有一位偉大的智者(a great mind)曾說:“一切的知都是體驗”嗎?

神:他錯了。

知不是隨體驗而來——知先於體驗。

在這一點上,全世界一半的人都前後顛倒。

尼: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我是擁有我問題第二部分的答案,只是我不知道我有?

神:完全對。

尼:然而如果我不知道我有,那我就沒有。

神:這是個弔詭(編註:類似於循環邏輯或怪圈。),沒錯。

尼:我不懂……除非我懂。

神:沒錯。

尼:那麼,假如對某種東西我並不“知道我知道”,則我又如何到達我“知道我知道”的境地呢?

神:為了“知道你知道”,就做得好像你知道似的。

尼:你在第一部中也說過這類的話。

神:沒錯。而現在是很好的時機來把先前的教誨扼要說明一下。而你也“正好”提出正好的問題,來讓我在此書開端之處簡述一下我們曾經詳談的一些訊息。

在第一部中,我們曾談過“是——做——有”(Be–Do–Have)範型,而大部分人又如何反其道而行。

大部分人認為,如果他們“有”某種東西(更多的時間、更多的錢、更多的愛等等),他們最後就可以“做”某些事(寫一本書、培養某項嗜好、去度假、買棟房子、交個朋友),而這又會讓他們“是”如何如何(是快樂的、和平的或滿足的,或在戀愛等等)。

事實上,他們是在把“是——做——有”的範型顛倒了。宇宙中的實況(跟你們所想的相反)是,“有”並不能產生“是”,“是”卻產生“有”。

首先你要“是”稱之為“快樂”(或“知”、或“智慧”、或“慈悲”等等)的人,然後從這“是”的境地去“做”一些事情——不久,你就會發現你所做的會轉回來帶給你一直想要“有”的東西。

啟動這種創造過程(沒錯,這正是……創造過程)的方式,是先看清你所要“有”的是什麼,問你自己如果你“有”那個東西,你會“是”什麼樣子,然後直接去“是”那個樣子。

以這種方式,你就把那習常的範型倒轉過來,事實上是更正成“是——做——有”的範型,跟宇宙的創造力共同運作,而不是反其道而行。

以下是這個原理的簡述:

你的一生,並不必須去做任何事。

全部的問題只在你是什麼。

這是在我們對話結束時,我要再度觸及的三個訊息之一。我將以之結束本書。

現在,為了說明,讓我們設想有這麼一個人:他認為,如果他再有更多一點時間,更多一點錢,或更多一點愛,他就會真的快樂。

尼:他沒有搞清楚他目前的“不很快樂”跟他沒時間、沒錢或沒愛之間的關係。

神:正是。反過來說,那個“是”很快樂的人,似乎有時間去做所有真正重要的事,有必須用的錢,有夠用終生的愛。

尼:他發現他有使他“快樂”所需的一切事物……只因他先從“快樂”開始!

神:正是。事先決定你選擇自己是什麼樣子,會使你實際去經驗那種樣子。

尼:“是,或不是,就是問題的所在”。 〔注: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guestion,此處作者俏皮的引用莎翁名句。 〕

神:正是。快樂,是心靈的一種狀態。正如一切的心靈狀態會以實質的形式複制自己。

有一個電冰箱磁鐵上這樣寫道:

“所有的心靈狀態都自我複制。”

尼:但是,如果不是你已有你認為必需有才能“是”的那些東西,你又怎能事先就能“是”快樂的,或任何你想要“是”的情況呢? ——不管是你想要更發財或更被愛?

神:就像你“是那樣”的去做,你就會把它吸引過來。

就像你“是那樣”的去做,你就會變成那樣。

尼:換句話說,就是“弄假成真”。

神:有點像,沒錯。只不過你不能真的“弄假”。你的所作所為必須真誠。

凡是所作所為,都須出自真誠,不然就會失去它的好處。

這並不是我不意願“報償你”。神既不“報償”,也不“懲罰”,這是你知道的。但是,為了讓創造過程得以運作,自然律要求身、心、靈在思、言、行中結合在一起。

你不可能騙得過自己的心。如果你不真誠,你的心會知道,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你只是把創造過程中你的心靈可以幫助你的任何機會終止掉而已。

當然,你也可以不用你的心而能創造——不過要更為困難得多。你可以要求你的身體去做你的心所不相信的某件事,而如果你的身體去做此事的時期夠長,你的心就會開始將它對此事原先的想法改變,而創造另一種新想法。一旦你對某一事物有了新想法,你就走上了一個歷程,將此事物創造為你生命中的一個永久面向,而不僅僅是你做出來的某種事物。

這是一條艱難的路,但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你的所作所為也必須真誠。人,你或可操縱,宇宙卻是你操縱不了的。

所以,這是一個極為巧妙的平衡。身體做心靈所不相信的某件事,然則為了此事得以運作,心靈卻必須在身體的行為中加入“真誠”這一要素。

尼:如果心靈不“相信”身體所做的事,它又如何能為之加入真誠呢?

神:藉由取走私利的方式。

尼:怎麼取?

神:心靈可能並不真誠的同意你身體的作為可以帶給你所選擇的東西,但心靈似乎十分清楚,神會願意藉著你,把好的事物帶給別人。

因此,不論你為自己選擇什麼,都要給予別人。

尼:可以請你再說一遍嗎?

神:當然可以。

不論你為自己選擇什麼,都要給予別人。

如果你選擇快樂,那讓別人也快樂。

如果你選擇豐饒,那讓別人也豐饒。

如果你選擇生活中有更多的愛,那讓別人生活中也有更多的愛。

要真心真意的這樣做——不是因為你尋求個人的獲得,而是因為你真的要別人獲得——於是你所給出去的一切,都會來到你身上。

尼:怎麼會這樣?這是怎麼運作的?

神:你將某種東西給出去,這行為本身就使你經歷到你有這東西,可以給出去。由於你不可能把某種你現在沒有的東西給予別人,因此你的心靈就得到一個新的結論,一個新的想法,就是,你必定有這個東西,不然你不可能把它給出去。

於是,這個新的想法變成了你的經驗。你開始“是”這樣。而一旦你開始“是”某一情況,你就啟動了宇宙最具創造力的機器——也就是你的神聖本我。

不論你“是”的是什麼,你就在創造什麼。

循環既已成立,這一情況或事物你就創造得越來越多。它會在你的實際經驗中表現出來。

這就是生活中最大的秘密。本書第一部和第二部就在告訴你們這個。全都在那裡了,比此處所說的更詳細得多。

尼:請解釋一下,在將自己選擇的事物給予別人時,為什麼真誠那麼重要?

神:如果你給予他人只是一個計謀,只是一種操縱,意在想使某種事物來到你身上,你的心靈是知道的。所以等於你給了它一個訊號,表示你現在並沒有這事物。而由於宇宙不過是個大型的複制機,將你的意念複製成具體形式,因此那就將成為你的經驗。也就是說,你會繼續經驗著你“沒有”那事物——不管你怎麼做!

再者,這也會是你意圖將那事物給予的人的經驗。他們會明白,你只是在想要得到某種東西,你實際上並沒有東西可以給予,而你的給予只是一個空洞的姿態,只是出自為你自己圖謀好處的膚淺之舉。

因此,你所想要吸引的東西,你卻正將它推開。

然而,當你以純粹的心意將某東西給予別人——因為你明白他們需要它,必須有它——你將發現你擁有這個東西,可以給出去。這可是一個重大的發現。

尼:完全對!它真的是這麼運作的!我記得有那麼一次,當時我的生活情況相當不好。有一天,我捧著頭想,我沒什麼錢了,也沒什麼東西可吃,真不知道自己下一次是什麼時候才可以吃個夠,或怎麼樣付下次的房租。就在那天晚上,我在公車站見到一對年輕人。我去公車站拿一個包裹,而就在那裡,我看到了這兩個孩子,偎擠在一條長椅上,用外套當被子蓋。

我看著他們,心裡難過起來。我想起自己年輕時期樣子,小孩子時的樣子,就是像他們這樣晃來晃去,到處跑。我走過去,問他們願不願意到我住的地方,坐在熱熱的火爐邊,喝一點熱熱的巧克力,說不定還可以把折疊床給他們睡一場好覺。他們眼睛睜得好大的看我,就像耶誕節第二天早晨小孩的表情。

好啦,我們就回到我的住處,我弄了一頓飯給他們吃。那天晚上,我們統統吃了一頓相當久沒有吃到的好飯。食物一直都在那兒,冰箱是滿的。我只是伸手進去,掏出我原先塞到後面去的東西。我炒了一鍋大雜燴,竟然好吃得不得了!我記得當時我還想,這些東西都是哪裡出來的?

第二天早上,我甚至還給這些孩子弄了早餐,還送他們上路。當我把他們送到公車站,他們上車的時候,我伸手到口袋裡,竟然掏出了二十元給他們。我說:“這或許可以有點小用。”然後一邊擁抱他們送別。那一天,我覺得我的境況好了一些。嘿,其實是整個禮拜。那是一個我從來不會忘記的經驗,令我對生活的視野與領會,有了深刻的改變。

從那時起,事事開始好轉起來,而今天當我在鏡子裡看自己時,我注意到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我還活在這兒呢!

神:這是個美麗的故事。你是對的。這正是它運作的方式。所以,當你想要(want)什麼東西,就把它給出去。這樣,你就不“缺”(wanting)它了。你會立刻經驗到“有”這個東西。從此開始,只剩下程度的問題。從心理上來看,你會發現“增加一些”比無中生有要容易得多。

尼:我覺得我剛聽到的,是非常有意義的話。你可以把這段話跟我問題的第二部分連在一起嗎?它們之間有關聯嗎?

神:你明白,我所想要說的是,你已經有了那問題的答案。目前你是自以為你沒有那答案,並以此度日,你以為如果你有了那答案,你就會有智慧,所以你來向我求智慧。然而我告訴你:先去“是”智慧,然後你就會有智慧。

而“是”智慧的最快途徑是什麼呢?就是讓別人有智慧。

你想要這問題的答案嗎?那就把答案給別人。

所以,現在我要來問你這個問題。我要裝做“不知道”,而由你給我答案。

如果愛的意義是:你想要給對方的是他們自己想要的。那麼把孩子從車輛奔馳中的馬路上拉出來的父母,是真正愛孩子嗎?

尼:我不知道。

神:我知道你不知道。但如果你以為你知道,那你會怎麼回答呢?

尼:嗯,我會說,那父母想要的真的是孩子想要的——也就是活下去。我會說,那孩子並不想死,他只是不知道在車輛奔馳的馬路中逗留會導致死亡。因此,父母跑進馬路中央把孩子拉出來,並沒有剝奪孩子去展現意志的機會,完全沒有。他只是顧及孩子真正的選擇,也就是孩子最深的願望。

神: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回答。

尼:如果這是真的,則你,身為神,唯一應該做的,就是阻止我們傷害自己了。因為我們最深的願望不可能是傷害自己。然而,事實上我們卻一直都在傷害我們自己,而你卻坐在那裡袖手旁觀。

神:我始終都跟你們最深的願望相伴,你們最深的願望也是我所給予的。

即使當你們做某件事情會讓你們死去,如果這是你們最深的願望,那麼你們也會如願:就是去經歷“死亡”。

我從不干涉你們最深的願望。

尼:你是說,當我們傷害自己時,也是我們自己想要如此的?這是我們最深的願望?

神:你們不可能“傷害”你們自己。你們是無法被傷害的。 “傷害”是一種主觀的反應,而不是客觀的現象。你們可以選擇在任何際遇或任何現像中“傷害”你們自己,但這全然是你們自己的決定。

在這種真理下,我們可以說:沒錯,當你們“傷害”自己時,那是因為你們想要如此。但我是從一個非常高、非常奧秘的層次來說這件事,而你的問題則不是“出自”這個層次。

以你所意指的層次而言——就以其為有意識的選擇而言——我要說,每當你做了使自己受到傷害的事時,並不是因為你“想要”如此。

在馬路上被車撞上的小孩,並不“想要”(尋求、有意的選擇)被車撞上。

那一再跟同一類型女人——跟他完全不對頭的女人——結婚的男人,並不是他“想要”(尋求、有意的選擇)反複製造這種不良的婚姻。

那用榔頭敲到大拇指的人,不能說是“想要”這種經驗。那不是他想要的、尋求的、有意選擇的。

然而,所有客觀現像都是下意識間被你吸引而來的;所有的事件都是被你無意識間創造的;你一生中所有的人、事、物、地,都是被你吸引而來的— —如果你願意這樣說,是自己創造的——以便提供正好是你想要的條件與機會,好在你演化的過程中去經歷你下一個想要經歷的經驗。

我告訴你,你這一生所發生的每件事情,都是為了提供正好的機會讓你去治療、創造或經歷某種事物,而這又是你為了成為你真正是誰所希望治療、創造或經歷的。凡不是為你提供這正好機會的,根本不會發生。

尼:那麼,我又真正是誰?

神:任何你選擇的那個。神聖面向中任何你想要成為的。這就是你是誰。這可以在任何時間改變。實際上,它常常在變,時時在變。然而,如果你希望你的人生安定下來,就不要再這樣變來變去;這有途可循。關於你是誰、關於你選擇是誰,不要老是改變主意就行。

尼: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神:我的看法是,你們是在許多不同的層面上做這些決定。決定到車輛奔馳的馬路上玩耍的小孩並非選擇死亡。她可能選擇其他好幾種事物,但死不包括在內。媽媽最清楚這一點。

這裡的問題不是孩子選擇死,而是孩子所做的選擇可能導致不止一個結果,其中包括死。她並不清楚這個事實;這於她是未明的。這是她缺欠的資料——而這卻使孩子不能做更清楚、更好的選擇。

所以,你看,你剛才把它分析得很好。

而我,身為神,我從不干涉你們的選擇——然而我卻永遠知道你們的選擇是什麼。

因此,你可以假定,如果有什麼事情發生在你身上,那麼它的發生正是完美——因為,在神的世界中,沒有任何事情是逃得過完美的。

你一生的設計——其中的人、事、物、地——全都是由完美的創造者完美的創造出來的,而此完美的創造者,即是完美本身:就是你。而我,則在你之內,以你之身,並且藉由你。

我們可以在這共同創造的過程中,有意識的或無意識的一同運作。你可以自覺的走過一生,或不自覺的走過一生。你可以睡著走你的路,或醒著走你的路。

任你選。

尼:等等,讓我們回頭談談在許多不同層次做決定的話題。你說,如果我想要我的生活安定下來,我就應當在我是誰和想要是誰方面不要再改變主意。而當我說這說來容易時,你又說我們每個人都在許多不同的層次上做選擇。你可不可以說得詳細些?這意涵著什麼?意味著什麼?

神:如果你所渴望的,就是你的靈魂所渴望的,則一切都將十分單純。如果你聆聽你純粹性靈部分的聲音,則你一切的決定都將容易,而所有的結果也將歡悅。這是因為……性靈的決定永遠都是最高的選擇。

它們無需事後的批評,它們不需要分析或評估。它們只需遵從、實行。

但你們卻不止是有靈性。你們是身、心、靈的合一體。這既是你們的榮耀,也是你們的奇妙。因為你們往往同時在這三個層面做決定和選擇——而又並非相合無間。

你們常常身體要某一事,心尋求的是另一事,靈渴望的卻又是第三種。這種情況尤其在孩子身上可以看到,因為他們還沒有成熟到足以分辨哪些是對身體“好玩”的事,哪些是對心有意義的事,更不用說哪些是跟靈共鳴的事了。所以,小孩子會在馬路上晃蕩。

而我,身為神,我覺察到你們所有的選擇——甚至那些你們潛意識中所做的選擇。我絕不會去干涉,而是促成。我的任務就是確保你們的選擇得到允許。 (事實上,是你們允許你們自己。我所做的只是設置一個系統,使得你們可以這樣做。這個系統叫做創造歷程,我曾在第一部裡詳加說明過。)

當你們的選擇互相衝突——當身、心、靈不是一體運作——創造歷程就在所有的層次同時運作,產生混雜的結果。如果你的生命是和諧的,你的選擇是一致的,則令人驚奇的成果便會產生。

你們的年輕人有一句話:“樣樣搞定。”——這可用來形容這合一的狀態。

在你們做決定時,層次中還有層面。在心的層次尤其如此。

當你們的心智在做決定時,至少它是從內在的三個層面中做選擇的,這就是邏輯、直覺與情緒。而有時它是由這三個層面一同做決定的,因此可能製造出內在的衝突。

而在情緒這個層面中,又有五個層面。這即是五種自然情緒:悲傷、憤怒、羨妒、恐懼和愛。

在這五種情緒中,又有兩種最終情緒,就是愛與恐懼,但愛與恐懼卻是所有這些情緒的基礎。其他三種情緒是由這兩種情緒所衍生的。

推到最後,所有的意念都是由愛或恐懼所推動。愛與恐懼乃是兩大極端。這是原初的二元對立。一切到最後不是落入其一,就是落入其二。所有的思想、觀念、概念、領會、決定、選擇與行動,最後都以其中之一為基礎。

而推到最後的最後,真正卻只有一個。

愛。

事實上,愛是所有的一切。即使恐懼,也是愛的衍生物,而當恐懼得到得當的運用時,就表達了愛。

尼:恐懼表達了愛?

神:如果以其最高形式,沒錯。一切事物當以其最高的形式表達,都表達了愛。

那在車輛奔馳的馬路上救出孩子的父母,表達的是恐懼還是愛?

尼:嗯,兩種都有,我想。為孩子的生死恐懼,而愛——則足以使他們冒著自己性命的危險去搶救孩子。

神:正是。所以從這裡可以看出,恐懼的最高形態可以變為愛……是愛……而以恐懼表達出來。

同樣的,依自然情緒的音階而上,憂愁、憤怒與羨妒,也都是恐懼的某種形態,而轉過來又都是愛的某種形態。

其一導致其二,你明白嗎?

當這五種自然情緒的任何一種被扭曲時,問題就會產生。它會變得怪異,無法認出是愛的產物,更不用說是神的產物——而神乃是絕對的愛。

尼:這自然五情之說,我從伊麗莎白·庫布勒–露絲博士(Dr.Elizabeth Kubler–Ross)那裡聽過;與她的交往讓我獲益良多。

神:沒錯。是我給她靈感,讓她談論自然五情。

尼:所以,當我做選擇時,有賴於“我來自何處”,而我所來自之處,又可能有數層之深。

神:沒錯,正是如此。

尼:請再教教我這自然五情,因為伊麗莎白所教我的,我大部分已經忘了。

神:悲傷是一種自然情緒。是這種情緒,讓你在不想說再見時說再見,在遭遇到任何一種損失時,表達出內心的悲痛。那損失可以是失掉你所愛的人或者是隱形眼鏡。

當你的悲傷可以表達時,你就除去了它。孩子們在感到悲傷時,如果可以表達悲傷,長大後對於悲傷就有非常健康的態度,因之往往很快就可度過悲傷。

那些被大人說“不行,不行,不准哭!”的孩子,長大以後卻無法宣洩。因為從小他們就被人告誡,終其一生都不可哭泣。因此他們就壓抑他們的悲傷。

悲傷長期被壓抑,會變成慢性抑鬱,是非常不自然的情緒。

人會因慢性抑鬱而殺人,發動戰爭,毀城滅國。

憤怒是一種自然情緒。它是讓你說“不,謝了。”的原因。它不一定有辱罵之意,不一定有傷人之意。

如果允許孩子表達他們的憤怒,他們長大後,對憤怒就有一種健康的態度,通常也容易度過憤怒的時刻。

如果讓孩子覺得發脾氣是不對的,甚至根本不應該生氣,則他們長大以後,就很難處理自己的憤怒情緒。

憤怒如果持續被壓抑,就會變成暴怒,而這是非常不自然的情緒。

人會因暴怒而殺人。發動戰爭,毀城滅國。

羨慕是一種自然的情緒。這是使五歲的小孩想要像姐姐一樣可以構到門把,或騎腳踏車的情緒。羨慕是那使你想要“再做一次”的自然情緒;是使你一試再試,不屈不撓,直到達成的情緒。羨慕是非常健康的,非常自然的。如果讓孩子表達他們的羨慕,長大之後,他們就對這種情緒有非常健康的態度,很容易度過這種情緒。

如果讓孩子覺得羨妒不好,不應當表達,甚至根本不應當有這種情緒,則長大之後,他們就很難處理這種情緒。

羨慕如果持續受到壓抑,就會變成嫉妒,而嫉妒是非常不自然的情緒。

人會因嫉妒而殺人。戰爭因之而起,毀城滅國。

恐懼是一種自然情緒。所有的嬰兒都生而僅僅具有兩種恐懼:害怕跌下去,害怕很響的噪音。其他的恐懼都是由學習而來的反應,是由環境帶給孩子的,是由父母教給孩子的。自然的恐懼是為了讓人小心。小心是為了讓身體可以活下去。它是愛的衍生物。對自己的愛。

如果讓孩子覺得恐懼是不對的,是不應該表達的,甚至根本不應該有這種情緒,則他們長大以後,就很難處理這種情緒。

恐懼如果持續被壓抑,就會變成驚恐,而驚恐是非常不自然的情緒。

人會因驚恐而殺人。戰爭因之而起。毀城滅國。

愛是一種自然情緒。如果讓孩子可以自然的表達與接受,不加限制,不加條件,不被禁止,不感困窘,則它可以什麼都不再要。因為以這樣的態度表達與接受的愛,其本身就完滿自足。然而,愛如果受到限制,被設下條件,由規範與儀式捆綁扭曲,被操縱和製止,就會變得不自然。

如果讓孩子覺得他們自然的愛是不好的,是不該表達的,甚至是不該有的,長大之後,他們就會難以處理這種情緒。

愛如果持續被壓抑,就會變成佔有,而這是非常不自然的情緒。

人會因為佔有而殺人。戰爭因之而起。毀城滅國。

而當這些自然的情緒被壓抑,就會造成不自然的反應。大部分人的大部分自然情緒卻都受到壓抑。然而,這些情緒卻是你們的朋友。它們是你們的禮物。它們是你們神聖的工具,用以雕塑你們的經驗。

你們生而具有這些工具。它們是幫助你們安度生命的。

尼:那為什麼大部分人的這些情緒都被壓抑?

神:他們被人教以如此。

尼:誰教他們如此?

神:他們的父母,那些養育他們的人。

尼:為什麼?為什麼父母要這樣做?

神:因為父母又被他們的父母教以如此,代代相傳。

尼:對,沒錯。可是為什麼?究竟原因何在?

神:原因是,你們不是當父母的料。

尼:什麼?誰“不是當父母的料”?

神:母親與父親。

尼:母親與父親不是當父母的料?

神:當父母親還年輕時,他們不是。大部分父母親都不是。事實上,有這麼多父母親當得還不錯,已經是奇蹟了。

沒有任何人比年輕父母更不適合養育小孩子。也沒有任何人比年輕父母更知道這一點。

大部分父母在做父母時,生活經驗還不夠。他們連自己都沒法照顧。他們仍在找尋答案,仍在尋求線索。

他們甚至連自己的自我也還未能發現,卻要試圖去引導和培育那比他們更容易受傷的人去發現自我。他們甚至連自己都還不能定義,竟要被迫去定義別人。他們仍舊在力圖把自己父母給他們的不當定義剝除中。

他們甚至連自己是誰都還沒有發現,卻在試圖告訴你你是誰。但壓力是如此之大,以致他們無法站直——何況他們甚至也無法使他們的生活“走對”。因此,他們就把所有的事情都“弄錯”了;把他們的生活以及他們孩子的生活都弄錯了。

如果他們幸運,對孩子的傷害還不至於太大。他們的孩子可以克服——但很可能是在對他們的孩子已經造成傷害之後。

你們大部分人,是在你們養育孩子的時期已經過了好多年後,才獲得做妙爸爸、妙媽媽所必備的耐心,智慧與愛心的。

尼:為什麼會這樣?我不懂。我知道你的觀察在很多方面是對的。但我不懂為什麼會這樣。

神:因為年輕的生育者從來就不該成為養育者。你們養育兒童的年齡實在是該在現在養育兒童的年齡過了之後才開始。

尼:我還是有點搞不清楚。

神:在生理上,人類在自己還是兒童時,就有能力生育兒童了。可能會讓你們大部分人吃驚的是,人類的童年期其實是延續到四十歲或五十歲。

尼:人類有四十年或五十年自己都是“兒童”?

神:從某個角度來看,沒錯。我知道要把這個看法當成你們的真理很困難。但是看看你的四周,人類的行為或許可以證明我的看法。

問題是,在你們的社會,你們被教導說,在二十一歲時已經“成人”,已經準備好邁入世界。使得問題更加嚴重的是,你們的父母親在開始養育你們時,有許多比二十一歲大不了多少。這樣你就可以明白問題的嚴重性了。

如果生孩子的人本意就是要成為養育孩子的人,則生孩子的事就必須要到你們五十歲以後才行!

生孩子的事應由年輕人去做;那是因為他們的身體已經發育好了,強壯了。養孩子的事應由年長的人去做,那是因為他們的心智已經發育好了,強壯了。

但在你們的社會,你們卻堅持生孩子的人必須負責養育孩子——結果是,你們不但使得做父母十分艱困,也把環繞著性的許多能量給扭曲了。

尼:呃……可不可以再解釋一下?

神:當然可以。

許多人都已觀察到我所觀察到的事實。也就是說,許許多多人——或許絕大部分的人——在有能力生孩子的時候,還不真正有能力養育孩子。然而,在人類發現了這個事實後,卻選了正好錯誤的途徑。

你們本應讓年輕人去享受性的歡樂,若生了孩子,則由年長者帶養;你們卻告訴年輕人,除非他們準備好負起養育孩子的責任,否則就不要從事性生活。你們讓他們認為在此之前有性經驗是“錯”的,因而在性的周圍造成了一層禁忌,然而,性卻本是人生最歡天喜地的事情之一。

當然,這種禁忌是後生幾乎不會去理睬的,而理由頗為得當。因為去遵從這種禁忌,根本是不自然的。

人類在感受到內在的訊息告訴他們已經準備好時,就渴望著配對與交合。這是人的天性。

然而,他們對自己天性的看法,卻十分有賴於父母怎麼告訴他們,這比他們內在的感覺還更有分量。你們的孩子期望你們告訴他們,人生是怎麼回事。

因此,當他們開始想要偷看對方,想要純真的跟對方玩耍,想要探測對方的“不同”時,他們就期待父母給他們訊號。看他們的這種天性是“好”的?還是“壞”的?是受讚許的,還是要被捏死的?要受挫折的?

從觀察得知,對於人性的這一部分,許多父母告訴他們孩子的話,都是旁枝末節,就是不指向問題的核心。什麼別人怎麼說的啦,宗教怎麼說的啦,社會怎麼看的啦等等。

你們這一物種的自然秩序是,性在九歲到十四歲間開始萌芽。十五歲以後,大部分人都已具備性別而且表現出來了。於是,開始了與時間的競賽:孩子拼命向前,要把歡樂的性能量做充分的釋放,父母則拼命阻止。

在這場鬥爭中,父母處於先天弱勢,因為,他們想要孩子不去做的,正是天性中的事。他們是逆天而行。

因此,大人們發明了種種家庭的、文化的、宗教的、社會的和經濟的限制,說辭與壓力,以便讓自己對孩子的要求顯得正當。因此孩子漸漸接受自己的性是不自然的觀念。但“自然的”事怎可能這麼被羞辱、被制止、被控制、被否定呢?

尼:嘿,我想你有點誇張了。你不覺得你有點誇張嗎?

神:真的?對於四、五歲孩子身上的某一部分,做父母的竟然連正確的名稱都不肯用,你想對這孩子會有什麼樣的衝擊?你們怎麼告訴孩子你們這一部分的舒服程度?而你們又認為他們這一部分的舒服程度應該是怎樣?

尼:呃……

神:對,就是“呃”……

尼:是啊,就像我祖母常說的:“我們是不用那些字的。”我們只說“噓噓”“屁屁”——這聽起來好多了。

神:只因為你們對身體這部分的名稱添加了太多負面的“包袱”,所以你們極少在平常的談話中用這些字。

當然,孩子們在年幼的時候,搞不清楚父母為什麼會這樣;他們只是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認為身體的某些部分“碰不得”“說不得”,凡是與它們有關的,都讓人難堪——如果不是“錯”的話。

等孩子慢慢長大,到了十幾歲的時候,他們會發現,事實並非如此;但那時你們又會以非常清楚的言詞告訴他們,性生活會讓人懷孕,他們如何必須負起養育孩子的責任,因此,他們就有了另一種性是“不對”的理由,於是循環完成。

你們的社會之所以不僅是小有混亂,而是瀕臨浩劫,正是因為你們愚弄自然——愚弄自然的結果永遠是如此。

你們製造了性尷尬,性壓抑,性羞愧——因而導致性禁忌,性失調和性暴力。

就以一個社會而言,凡是你們覺得尷尬的,永遠都被禁止;凡是被壓抑的,永遠都會失調;而凡是內心明明覺得不該羞愧的事,卻必須羞愧的,永遠都會引發暴力以為抵抗。

尼:那麼,弗洛伊德的有些話是對的了。他說,人類的憤怒有許多成分跟性有關——某些基本的和自然的生理本能、興趣與渴望,因被壓抑而產生內心深處的憤怒。

神:你們的許多精神病學家都做過這樣的診斷。人因為明明知道他覺得那麼好的事情不該感到羞恥,卻又真的感到羞恥與罪惡,因此憤怒。

首先,對於你“應該”認為那麼“壞”的事覺得那麼“好”,這就讓人會跟自己生氣。

然後,當他們終於明白他們被騙了——原來性是人的經驗中美妙的、可敬重珍惜的、光輝燦爛的部分——他們就開始惱怒:惱怒父母對他們的壓抑;惱怒宗教對他們的羞辱;惱怒異性對他們的挑釁;惱怒整個社會對他們的控制。

最後,他們開始惱怒自己,竟然允許所有這些人與事來禁止他們。

這種被壓抑的憤怒,大部分都用來建構社會扭曲的、誤導的道德價值——這個社會用紀念碑、雕像、郵票、電影、圖書、攝影和電視節目,去歌頌與推崇世界上最醜陋的暴力,卻隱藏世間某些最美麗的愛之行為——更糟的是,使它們看來低賤。

而所有的這些——所有的這些——都是由一個意念產生:那些生孩子的人,必須獨自承擔養育孩子的責任。

尼:但如果生孩子的人不負責養育孩子,誰該負責?

神:整個社會。特別是年長的人。

尼:年長的人?

神:在大部分進步的民族和社會中,是年長的人養育孩子,教育孩子,訓練孩子,將民族與社會的智慧、教誨與傳統傳給孩子。以後在我們講到這些進步文明時,我還要再談這件事。

凡是年輕人生小孩不被視為“不對”的社會——因為在這樣的社會,年長者會養育小孩,因此不致有不勝負荷的責任與負擔——性的壓抑是聞所未聞的事,同樣,強暴、性異常、性功能失調,也是聞所未聞的。

尼:我們的地球上有這樣的社會嗎?

神:有,但正在消失。你們想要掃除他們,同化他們,因為你們認為他們是野蠻人。在你們所稱為的非野蠻社會,孩子(妻子、丈夫也同樣)被認為是財產,是私有物,因此生孩子的人必須成為養育孩子的人,因為必須照顧自己“所擁有”的東西。

你們的許多社會問題,根本上出自你們的一個觀念,認為妻子與兒女是私有物,認為他們是“你”的。

以後當我們探測與討論高等演化的生命時,我們會再談整個的“所有權”問題。但是目前,先讓我們把這個問題想一想:有任何人在生理上可以生孩子的年齡,就已經在心理上準備好了要養孩子嗎?

事實是,大部分人類到了三十、四十仍未具備養孩子的能力,而且也不應期盼如此。他們自己還沒有活到可以把深刻的智慧教給孩子的階段。

尼:我聽說過這類的想法。馬克吐溫就曾提過。有人曾聽他說:“我十九歲的時候,我爸爸什麼都不知道。但當我三十五歲時,很吃驚,這老人已經那麼有見地。”

神:他說得好。你們年輕的時候並不是要去教導真理的,而是要去蒐集真理。在你們還沒有蒐集好真理的時候,怎麼可能去教導真理呢?

當然是不能。因此你們就只得把別人教你們的真理教給他們——你們父親的、母親的、社會的、宗教的。不論什麼,亂七八糟都有,只是沒有你們自己的。因為你們自己還在尋找。

而你們會一直找尋,一直實驗,一直發現,一直失敗,形成又改造你們的真理、你們對自己的觀念,一直到你在這星球上半個世紀或近乎半個世紀之久。

然後,你們才在自己的真理中安身下來。而你們每個人所承認的最大真理,可能就是根本沒有恆常的真理;真理,像生命一樣,是一種改變著的、成長著的、演化著的東西——在你剛剛以為演化的過程已經停止時,它卻沒有,卻真的剛剛開始。

尼:沒錯,我已經到了這個年齡。我已經五十多了。我已經到了這個階段。

神:嗯。你現在是個比較聰明的人了。是一個長者了。現在你該養育孩子了。或說得更正確些,從現在算起十年。養育後代的應該是長者,而天意也本是如此。

懂得真理與生命的是長者。他們知道何者重要,何者不重要。他們知道內外合一、誠實、忠誠、友誼與愛,這些用詞究竟是什麼意思。

尼:我明白你此處的論點。雖然難以接受,但我們有許多人卻真的在有了自己的孩子以後,才開始剛剛從“孩子”走向“學生”的階段,但此時,我們卻發現我們必須開始教孩子。所以,我們就想,那我們就教他們我們父母教我們的吧。

神:於是,父親的罪就會落到兒子身上,甚至要落到第七代。

尼:我們怎麼樣才能改變?怎麼樣才能終止這循環?

神:把養育孩子的責任交到可敬的長者身上。父母想要看孩子,任何時候都可以去看,只要願意,任何時候都可以跟孩子住在一起。但不再獨自負起養育和照顧孩子的責任。孩子的生理需求、社會需求與精神需求,由整個社會來供應。教育與價值觀由長者給予。

日後當我們談到宇宙中其他文明時,我們將會討論一些新的生活模式。但那些模式在你們目前構鑄的生活中無法運作。

尼:你的意思是?

神:我的意思是,你們不止做父母的方式無功效,整個的生活方式都是如此。

尼:請再解釋一下。

神:你們彼此遠離。你們撕裂了家庭,肢解了小型的社群,而投向大城。 “部落”、族群或社群,將對群體的責任視為自己的責任,但在大城市卻人多,群少。結果,你們便沒有了長者。至少不能在近處求得。

更糟的是,你們不僅遠離長者,而且把他們推到一邊。把他們邊緣化。把他們的力量撤走。甚至恨他們。

沒錯,你們社會中的某些成員甚至恨年長者,聲稱他們在吸社會的血,要求的權益使你們年輕人付出的稅捐越來越多。

尼:沒錯。有些社會學家就在預言將有世代戰爭,年輕人指責老年人要求越來越多,貢獻卻越來越少。現在已經有許多年老公民了,等“戰後嬰兒潮”都年老以後,問題更嚴重,因為這一代的壽命一般更長。

神:然而,如果說你們的年長者沒有貢獻,那是因為你們不讓他們貢獻。當他們正能夠對公司做出某些好成績時,卻強迫他們退休;當他們的參與正能夠為活動帶來某些意義時,你們卻迫使他們從活躍的、有意義的參與中退出。

不但在養育孩子方面,就是在政治上,經濟上,甚至宗教上,你們都變成了年輕崇拜、老人遣散的社會,而原先在這些方面,年長者至少有其立足點。

你們的社會也變成了一種單數社會,而非多數社會。也就是說,你們的社會是由個體組成的,而非由群體。

由於你們把社會個體化和年輕化,你們便失去了它的豐富與資源。現在你們是既不豐富又無資源,太多太多的人活在情感與心理的貧乏和破敗中。

尼:那我又要再問:有沒有一個辦法是可以結束這種循環的?

神:首先,看清並承認這是事實。你們有太多的人生活在不承認中。你們有太多的人,把本來就是這樣的情況裝做根本不是這樣。你們是睜眼說瞎話,自己不肯聽事實的真相,更不用說去傳播。

稍後,等我們講到高度演化的生物時,我們還要再談這一點,因為未能觀察到、未能承認實情,並非小事。如果你們真想改變現況,我希望你們允許自己聽聽我的話。

說真話的時刻業已到來;單純而明白的。你準備好了嗎?

尼:準備好了。這就是我為何來與你相會。這就是整個這三部書的對談何以會開始的理由。

神:真理與實情往往令人不舒服。只有那些不想忽視的人,真理與實情才令他們感到寬慰;不但令他們感到寬慰,而且能激發他們,給予他們靈感。

尼:對我來說,整個這三部曲都是激發我的、給予我靈感的。請說下去。

神:我們有很好的理由可以樂觀。我觀察到事情已在開始改變。在你們這物種中,越來越有人強調社區的重要性,建構擴延式家庭。你們也日漸尊崇長者,在他們的生活中建造意義與價值,並從他們生活中求取意義與價值。這是在極有益的方向上前進了一大步。

所以,事情在“轉頭”。你們的文化似乎已採取步驟。而現在開始前進了。

這些改變不可能一日即成。比如,雖然你們養育孩子的方式,是你們目前思想的肇因,你們卻不可能一下子把它全部改變。然而,你們卻可以一步一步的改變你們的未來。

讀這三部曲是步驟之一。在我們談話結束前,這本書會再三的反復重點。這些複述不是出於偶然,而是為了強調。

由於你問到該如何建構你們的明日,現在就讓我們先看看你們的昨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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