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秒過癮,污名一生。不值。

2006/11/22 21:56:08 網誌分類: 時事
22 Nov

         這個莽撞青年,霎時沖动,走上台前,狂吻「官」兒,十秒易過,就這樣,換來兩月囚牢,真為他有點不值。不值,不是認同他的行為,而是簡單的說:何必呢?

       如今,這位青年,可趁在牢中瞓教時刻,反思這個教訓,日後出來,記住:只可心动,不可行动

       我從另一角度去看,若台上的歌星是男,沖动者是女Fans,又會不會攪出咁大事呢?而這種情形,也屢見不爽。台下的人,可能還報上艷羨目光。看來,這個判官有點性別歧視添。

回應 (2)
我要發表
2006/11/23 10:07:41 回覆
  我諗佢在台上想了很久才 kiss 官姐、
則卷小雲
則卷小雲 2006/11/22 23:53:09 回覆

 我就兩個都唔幫! 一個豪放! 一個急色!

        我翻睇過 (無線錄果段片)好多次啦, 都鍚唔到~~ 若以外國人來說 KISS 只不過係見面打招呼啫~~ 唔知官小姐同D男仔係埋一齊時, 人家話佢, 佢就話自己係外國長大, 思想開放, OK, 但遇到上次ge case, 就覺得自己好蝕底, 都唔知佢原來有雙重性格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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