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犯的十一種錯誤的禪修觀念(下)

2017/04/07 15:23:24 網誌分類: 禪修靜坐
07 Apr


錯誤觀念(6):禪修是聖賢的事,常人是做不到的

你會發覺,亞洲人很多持有這種態度,在那裡,僧人或是聖者皆非常受人尊敬,有點像美國人崇拜電影明星和棒球英雄的態度一樣。這些人都被定型了,都被誇大了,都被背上各式各樣只有極少數人才能做得到的特質。就算西方人,對於禪修,現也沾上這些態度。我們大多期望,禪修者皆是非比尋常的虔誠之輩,在他們的口中,連牛油也不敢溶化。其實,只要與他們稍為接觸,很快就可消除這種錯覺。他們大多精力充沛和品味高尚,以驚人的活力過其生活。

事實上,大多數聖者皆有禪修,但他們並非因自己是聖者才禪修,那是顛倒的說法,他們是因為禪修才變為聖者的,禪修是他們成為聖者的因由,他們在成為聖者之前,早就開始禪修了,否則不會成為聖者。這是一個重要之點,大多數初學者都覺得,在開始禪修前,個人在道德上必須完滿無缺。這種想法是行不通的,道德首先要有適度的自製力,這是先決條件,沒有少許自製力,你是無法遵守任何道德戒條的;況且,若內心不停運轉,那是萬難自控的。因此,禪修應是第一步。

佛教禪修有三個相互支撐的要素── 戒(道德)、定、慧。隨著禪修的進展,這三個要素亦會一起增長。任何一個要素都會影響其他要素,因此,你是三者齊修的,不是一時修習一個的。當你有真智慧洞悉情況時,對有關人等所起的慈悲心,是會自動自發的,慈悲心可使你自動控制害己害人的思想言行,如是,你的行為自會合乎道德。只因你未曾深入了解事物,才會產生問題,你無法看清楚自己的行為後果,才會犯錯。那些要等到行為完全合乎道德,才開始禪修的人,只是等著一件永遠不會發生的事情。古時的智者曾說:“他是個要等到海洋波浪完全平靜下來才會洗澡的人。”

為了更全面地了解這種關係,讓我們作如下建議:道德是有數個層次的。最低下的層次,是要遵守他人所訂的規則,制訂規則的人,可以是你喜歡的預言家、國家、族長、或是你的父親。不管是誰制訂的,在這層次,你該做的,只是去明白它們、遵守它們。如果規則簡單,機械人能守,訓練過的猩猩也能守,只要在每次牠犯錯時,你就打牠一下。此層次全不需要禪修也可以做,你所需要的,是一些規則和一個打手。

第二個層次的道德是:即使沒有打手,你照樣能遵守,因為你已經適應和習慣成自然了。若有犯規,你會自己責備自己,這層次是需要一點心念控制的,但是如果你思想混亂,你的行為也將會混亂不堪的,禪修就可以減少心理上的混亂。

第三個層次的道德,稱之為“倫理(Ethics)”或許較佳,這是一個重大的躍進層次,它與前述的層次截然不同。在此“倫理”層次中,一個人不會盲從嚴格的、不容改變的、由權威制訂的規則,他選擇跟隨一條由靜觀、智慧與悲心作主導的道路。這層次要求真智慧與同時巧妙地處理情況中所有要素的能力,依之可每次作出合適的、獨特的和有創意的反應。此外,作決定的人,要能抽離自己有限的個人觀點,能客觀地認知全局情勢,平衡照顧自己和別人的需要。換言之,他要有不受貪欲、瞋恨、嫉妒等自私情緒干擾的能力,它們經常障礙我們了解別人對問題的觀點。只有如此,他才能作出適切的判斷,準確地選出處理情況最有利的一組行為。除非你是天生聖者,此道德層次絕對需要禪修,別無他途。況且,此層次要求的篩選過程繁複竭力,假若你想用表層意識去處理每一情況的所有要素,你將精疲力盡,智能是無法同一時間在空中擲耍那麼多球子的,這是一種超載。幸好,較深沉的意識能輕而易舉地處理此類篩選,禪修能助你完成這種篩選過程,那是一種奇異的感受。

譬如說:有一天,你遇到一個問題── 要處理何文叔叔最近的離婚問題。表面看來,那是絕對解決不了的事,非常多的「可能」混在一起,令到如所羅門王等智者也會不知所措。第二天,當你洗著碗碟、想著全然無關的事情時,問題的答案會突然出現,它從你內心深處彈出,你靈機一觸的道:“啊哈!”整件事就獲得解決了。只有當與問題有關的邏輯線路被切斷,讓心靈深處有機會醞釀出解決方案,這類直覺才會生起。主因是表層意識活動在不斷構成障礙,而禪修教我們離開思想之流,這是一種走出習性窠臼的心理技藝,在日常生活中是非常管用的。禪修實非與我們無關的、專為苦行僧或隱士而設的修行方式,它與每一個人皆息息相關,它是一種以日常生活事件為專注修持對象的實用技巧,可直接應用於生活,禪修決非另一世界的事。

很不幸,這事實常對一些初學者構成障礙,他們加入修行的目的,是想瞬間獲得期望中的宇宙啟示,還要有眾多天神前來隨喜。他們通常得到的,往往是較有效的清除內心垃圾的方法,以及找出解決像上述何文叔叔問題的較佳途徑。他們不必失望,先學懂清除內心垃圾的方法吧,再花多一點時間努力修持,便有機會見到天神了。

錯誤觀念(7):禪修是逃避現實

不對!禪修是走入現實,不是把你與生命的苦難隔開,它讓你鑽進生命及其有關方面之中,直至你可穿透痛苦的障礙,完全超越痛苦為止。修習內觀禪要刻意麵對現實、要全面體驗生命實相,然後依你發現的方式去處理。它讓你吹走錯覺,超越心內常常出現的、有禮貌的小謊話,那裡的東西是什麼就是什麼,自己是什麼就是什麼。繼續用謊話來掩飾自己的弱點和動機,只會令自己被束縛得更緊一些,在錯覺中團團轉,不會得到解脫的。內觀禪之目的不是要你嘗試去忘記自己,或是隱瞞自己的煩惱或問題,它要你學習觀察自己內心的實況,了解那裡有什麼,然後,全面地接受它。只有如此,你才能改變它。

錯誤觀念(8):禪修是一種令人像酒醉般興奮、情緒高漲、飄飄欲仙的蠻好方法

可說是,也可說不是。禪修有時的確能給你可愛的美好感受,但它們不是禪修之目的── 增強覺知,況且,它們也不會經常出現;事實上,你感到覺知增強的機會,比感到美好的感受還要多。快樂緣於放鬆,而放鬆緣於緊張的消除。在禪修中追求快樂反會造成壓力,毀了整個禪修過程的自然發展,令自己陷於兩難的困局。要快樂出現,惟有在禪修中停止追求快樂。幸福感不是禪修之目的,它會間中出現,但只可視為副產品,不過,它仍是非常愉快的副產品,而且,你禪修越久,它出現的頻率就會越高,此話老修行們都不會否定的。

錯誤觀念(9):禪修是自私的行徑

表面看來確實如此,看!在那裡,一個禪修者正坐在墊子上面,他是去捐血嗎?他忙著賑災或當義工嗎?全都不是!讓我們來檢查一下他的動機,為什麼他要這樣做?噢!原來他要驅除心內的瞋恨、偏見和其他惡念,他正積極從事清除貪欲、緊張、感覺遲鈍等心念,那些都是妨礙他悲憫待人的東西,若不去掉它們,他作的任何好事,亦只是自我意識的延伸,長遠來說,實無助益。

“幫助為名,傷害為實”是個很古老的把戲: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3]所長滿口崇高動機,薩蘭姆的巫術(妖術)審判(Salem Witchcraft Trials)[4]也說是為了公眾利益。稍觀老修行的個人生活,你常會發覺,他們都從事著慈善的人道主義服務,你很少發現他們是十字軍式的教士── 為了某些虔誠的信念而樂於犧牲某些人士。

事實上,我們比自己所了解的更為自私,若無限制,“自我(Ego)”會任性而為,它有方法把最崇高的活動變為廢物。通過禪修,我們念念覺察著自己無數隱微難見的自私行徑,漸漸變得更加了解真的自己,那才可以真的開展名副其實的無私。因此,淨除自私的利己之心,不算是自私的行徑。

錯誤觀念(10):禪修時,你要一邊坐著,一邊思維崇高的想法

又錯了。有些禪修系統確實如此,內觀禪卻不是這個樣子。內觀禪是覺知的修習,要如實覺知那裡的東西,不管是崇高的真理,或是無用的廢物、垃圾,那裡的東西是什麼就要知道是什麼。當然,在修行中,崇高美好的思想有可能發生,不必迴避,也不必追求,它們只不過是愉快的副產品而已。內觀禪是一種簡單的修持,它包括直接體驗自己生命中的事件,沒有偏袒或任何想像。內觀禪是無私地持續觀察自己生命在每分每秒的開展,不管什麼東西出現,全讓它們出現,是非常簡單的。

錯誤觀念(11):只須幾個星期禪修,我的一切問題就會消失

對不起,禪修不是速效的萬靈丹。你會開始看到一些即時轉變,但深遠的改變,要經年累月修習始得。這是宇宙的內在規律,有價值的東西是不會一夜之間成就的。在某方面來說,禪修是艱辛的,它要作長期的紀律訓練,間中也要經歷痛苦的修持過程。每次禪修必有得益,但其結果多不明顯,它們發生在內心深處,久而久之,才會顯現出來。若坐禪時,你仍想著巨大的瞬間轉變,必將全部錯過本會發生的微細改變,你會很快氣餒,跟著放棄,還會向人誓言,那些轉變是絕不會發生的。 “忍耐”是個關鍵,忍耐啊!假若你從禪修學不到什麼東西,至少學到“忍耐”。 “忍耐”是任何深遠轉變所不可或缺的要素。

--德寶禪師(斯里蘭卡)

【註釋】

[1] 神通:又稱神通力、神力、通力、通等。神,指變化莫測;通,指無拘無礙。那是修習禪定(止禪)至四禪的定境(Jhana)時,可以進一步修習得到的無礙自在、超人間的、不可思議的心靈作用或功能。佛教可修得六神通──神足、天眼、天耳、他心、宿命、漏盡(煩惱永滅)等六神通,其他宗教(外道)只能修得前面的五種神通,不能修得佛教所特有的漏盡通。

[2] 定境(Jhana):修習“禪定(止禪)”所能達致的不同階層的心靈安定境界(安止定或根本定),佛教稱之為“四禪八定”,此定境成就,非佛教所獨有,其他宗教亦可修得。修習「禪定」要專心歛念,守一不散,經歷大約九個階段(九住心),才可到達“色界四禪”的初禪── 第一個階層的定境,繼續精進修習,便可相繼達致“色界四禪”其餘的二禪、三禪、四禪,甚至可達致無色界的“四空定”── 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等。 【譯者註:綜合各位大師的講法,佛教並非以定境為究竟,而是以能導致解脫的內觀智慧為究竟,因此,佛教禪修,一般主張:(一)先修禪定(止禪)一段日子,定境最高不用超過四禪,即可轉修觀禪(內觀禪);或是(二)同時修習禪定(止禪)與觀禪,達致剎那定/瞬間定(Momentary Concentration)或初禪的近分定(Access Concentration),即有成就內觀智慧的可能。 】

[3] 宗教裁判所:亦稱“異端裁判所”,是天主教教廷的司法機關,用以對付異端,以及處罰那些進行煉丹術、施行巫術與魔法的人。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在一四七八年開始運作,稍後又重新改組。早期的刑罰十分殘酷,尤其是西班牙的南部,但相關資料已所剩無幾。

[4] 薩蘭姆的巫術(妖術)審判(Salem Witchcraft Trials): Salem 是美國麻州(Massachusetts)首府波士頓北的城鎮。那裡在1692年,發生了一連串的巫術審判案,其間處死了約一百五十名的無辜民眾,未經審判而被無辜迫害至死的更多。牽涉的麻州州郡包括:艾塞克斯(Essex)、薩福克(Suffolk)與米德爾塞克斯(Middlesex)等。如今Salem 市區還設有巫術博物館,以紀念當年在慘劇中被無辜處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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