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死城

2017/07/04 19:58:47 網誌分類: 冤家債主亡魂
04 Jul


枉死城,是民間信仰中枉死之人靈魂的居所,因為人的年壽由天命註定,卻有許多不測,使人提早身亡,而此人如非有大善、大惡、大冤,即無法立即升天、打入地獄或留在人世伺機報仇,故地府安排了這個處所,使枉死之人靈魂居住於此,直至原有天命註定的壽命終結為止。在道教中,有一種名為「破城」的超度法事。相傳延請僧、道行之,可使感召神佛,救拔怨魂出枉死城。

在民間信仰中,枉死城眾生由目蓮尊者渡化。

人只要不是壽終正寢,而是自殺、災害、戰亂、意外、謀殺、被害等,含冤而身亡的,稱為枉死。如某甲命數註定九十歲壽命終結,卻四十歲不慎提前自殺身故,即為枉死。

民間信仰中,因為大善而枉死(如為救人而死),會立刻升天,因大惡而枉死(如搶劫而被官府處死),會被十殿閻君打入地獄,因大冤而枉死(如被奸人害死),十殿閻君會授與黑令旗,使其靜候時機報仇,或者安排到來世才報仇。這位某甲並非前大善、大惡、大冤,所以某甲靈魂的下場有兩種,一種是被當地的風水所困,困在自殺的地方,成為地縛靈,每天重複一次自殺的動作,可能需要替身代替自己,才能離去。

另一種就是被黑白無常或牛頭馬面勾至地府,集中至枉死城,直至九十歲才能出離枉死城,接受十殿閻君的審判。所以枉死城內的死者,生前不是大善或大惡之人,只是在等待上天所賦予的年數,生活一如陽世,但相當於軟禁,非同於人間的監獄。

入城後,如有不滿,即可以跟地藏王菩薩及目蓮尊者申訴,經由同意,更可以託夢或藉由通靈之人指點家屬,替自己申冤,但須再回枉死城等待期限屆滿,自由雖受到限制,但是中元節,仍可以如其他亡魂一般,得以到陽世接受供養。四大節日與年節慶典,陽世親友燒給亡魂的冥紙及紙紮祭品一樣是收得到,只是目蓮尊者部下的「庫官」,有時會依據每人業報不同,而暫時保管一定數量的金錢或物品,直到離開枉死城後才能全部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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