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各位情人節快樂 2008/02/14 10:28:42 網誌分類: 未分類 14 Feb 願情侶們今日及以後都開開心心,溫溫馨馨;祝各位未有拖拍的朋友們早日覓得佳侶。趁住今日,快D去寫返封情信比佢啦!※ ※ ※ ※ ※ ※ ※ ※ ※ ※ ※ ※ ※ ※ 回應 (18) 我要發表 2008/03/03 09:24:28 回覆 失禮晒...乜唔上夜班..??....我當初想抛垃圾引銀紙.....點知引不到銀紙....引來了來恩而巳..還引來欲死欲仙... ...名句..名句.. 2008/03/02 20:44:25 回覆 咦...來恩又來....今日肥姐追思會..好感動...先讓我們追思一下肥姐....想到有首詩..."死去原知萬事空..但悲不見九州同"...慘...原來來恩兄是新人類..看不懂??...這句有問題:死去了又怎知萬事空呢...人都死了...可能陸游只是昏迷了吧...哈哈..陸游..如果有甚么頂撞..不要找我..去找來恩這個...讀書人..我不算讀書人呀..笑死陸游...笑死我了...哦...我又怎可以笑死呢..笑死還可在此說話??/來恩兄的邏輯...萬民景仰...最叻還是他以法官..律師的審問口吻去質疑其他的網友的疑點..以顯他的學識淵博?...都係唔好講咁多...教佢..無錢收既..?! 2008/03/02 00:22:55 回覆 我想問,點解我上載極背景音樂都上唔到架?我之前寄左電郵問,又唔答我,點架你地?仲有呀,我試過上短片都係上唔到,請你地查下啦,咁搞法真係好大唔得噃。 2008/03/02 00:22:34 回覆 我想問,點解我上載極背景音樂都上唔到架?我之前寄左電郵問,又唔答我,點架你地?仲有呀,我試過上短片都係上唔到,請你地查下啦,咁搞法真係好大唔得噃。 2008/03/02 00:04:12 回覆 狡滑的來恩..竟可斷章取義....現在說是我先說你..真狡滑...來恩的詭計....不知目的何在.是否有預謀發動這次紛爭...??!!挑釁...言論自由唔係大晒.!!侮辱別人..要預左別人的批評..!!主持正義是分清誰是侵犯者.!!公義不是叫被强姦的人和强姦者一同被遣責..那是本末倒置..!!不能只見鄉民放屁..不知惡霸燒炮..!為强姦者抱不平..更是有理..有理.. 2008/03/01 21:16:41 回覆 最近,這裡發生的一連串事件, 《條網》的態度,令我感到極度失望。「金鼠罵戰」觸發後翌日,博友先後發表公開信,質疑《條網》的處理手法。網主以極速(不足三小時)回應個別人士投訴並予以譴責,但對其他博友的回應...視‧若‧無‧睹。本博在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八時發表留言,事隔超過一百四十小時,有關方面依然未有任何回應。親疏有別乎?其實,本博針對的,並非單一事件。自「淫照事件」發生之後,網民在Twins網誌上落井下石的留言,簡直不堪入目!明知有關人士成為眾矢之的,作為網主,何不多加注意留言內容?半個月了,任由粗言穢語留存,敢問網主,難道這裡的版規,有如「八萬五」一般,早已不存在?再看另一個熱點:Coleman。縱使本博對此人之言論並無好感,但對其娘親慘遭一連串懇切問候,《條網》網主卻無動於衷,實在大感詫異。愛之深,責之切,面對歪風,作為這裡的一份子,我們絕不能坐視不理,任由滋事份子到處破壞,繼而成為收緊網絡言論自由的口實。前車可鑑!我們需要處事公平公正的人,說句公道話。平息醞釀多時的風波。問《條網》網主,幾時先至「蒲『頭』」? 2008/03/01 14:37:39 回覆 各位是否同意來恩兄在新年流流去說你的家人昏迷....被埋葬...有誰不介意...就可去找來恩...來恩..你站出來答我..!!你自己會否介意..!!你一直迴避...你答唔出..就請你收口..!!返去你的老鼠樂園...(我都唔出聲,,你日日想搞乜)嘔就唔好做勒... 2008/02/29 09:25:22 回覆 戰爭是殘酷的....但要分清侵略還是自衛.....刹死日本鬼子...刹死納粹德軍....那是可原諒的殘忍...別人侵犯..不能以强力的還擊..只會任人魚肉..中國人百年來的悲哀可借鏡..而今天日本有人還厚顏說是沒有罪..是每個中國人不能容忍的顛倒黑白..!!!地上的泥沙..再拿,很快被你拿乾了..!!祝來恩快樂... 禪一 2008/02/28 12:57:39 回覆 誰來禪一的博客留言,禪一都歡迎,無論你是否認同我的觀點。不過,來客的觀點不同,絕對是看官們自己的事,與老納何關?只要你保持著文人的風度,可以語中帶刺,不能含血噴人。說白了,你喜歡罵戰是你的事,別擾了旁人就是。好言相勸無濟於事,那麼,就由得你吧!在此,送上寒山拾得的兩句佛偈: 寒山問拾得:『世間有謗我、欺我、辱我、笑我、輕我、賤我、騙我,我如 何處置乎?』拾得曰:『任他嗔,任他怒,只管寬心大著肚。終日被人欺,神明天地知。若還存心忍,步步得便宜。只要忍他、讓他、避他、由他、耐他、離他、不理他,再過幾年你且看他!』 禪一 2008/02/27 20:25:29 回覆 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2008/02/27 17:35:53 回覆 路過。有以下意見: 1. 文茜的紅字怵目驚心,指名道姓中傷網友,看後令人不安!頭條網是不是應該有點行動?2. 網主警告來恩,好;但為何任由金石仁出帖罵來恩?一係唔打,一打就各打五十大板。3. 兩個成年人為了這樣的事發起罵戰,還要找網主出頭評理,實在難以置信 。左一句白痴右一句人渣,那是人身攻擊兼無理謾罵。日後網友請提高罵戰質素,找個合適的對象再戰。勞煩大家! 2008/02/25 22:57:56 回覆 來恩、Sunday乃兩條攪屎棍,網友應杯葛這樣的壞蛋。大家不要再回他們的貼子,見到這兩條友就像見到狗屎一樣避開。千萬別踩上,否則,惡心死。建議頭條網封這兩個人的IP。 2008/02/25 11:41:02 回覆 前排在popart個攝影forum度學到一句野:連女人都無咁婆媽 2008/02/25 11:11:44 回覆 無論誰對誰非,你鬧得人嗰刻應該預咗人啲鬧返你,係唔係先?投乜鬼訴呀?都係男人係唔係先,支抽啦! 2008/02/25 10:39:15 回覆 以史為鑑這道理大家懂嗎?相信大家都懂,可是做不到!從諸君的博客來看,如果有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的話,相信後果不亞於上一次文革。請諸君關上電腦,樓下抽根煙吧。不抽煙的找地兒喝杯甚麼吧。細想想,這叫甚麼事呢?雞毛蒜皮,芝麻綠豆,誰也跟誰沒怨沒仇,何必弄個假想敵來增加自己的仇恨呢!不要吵了,散了吧。到此為止! 2008/02/25 09:44:04 回覆 你地不如約出黎打過啦! , 請頭條網的人現場報導下, 最好登埋報紙, 寫Blog寫到大打出手, Blog友互毆, 幾好呀!! 2008/02/24 20:46:38 回覆 原本那是「茶杯裡的風波」,本博不應多管閒事,但眼見事態有惡化跡象,請容我插嘴。 莫說《頭條網會員使用條款》,博友們連基本禮貌和對他人的尊重,也忘得一乾二淨。 近期有博友向其他博主肆意侮辱及人身攻擊,而且情況日趨嚴重,無論基於甚麼理由,應該予以嚴厲譴責。 或許彼此意見不同,對於博友的批評,大家應該抱開放的態度。 記得來恩都曾經在本博留言或作出批評,但我從未覺得他抱有惡意;相反地,對於他那言之有物的博文而會心微笑。 所以,從來恩與金石仁之間的留言,再看兩者發表文章的大字標題與內文來看,誰是誰非,明眼人一看便知。 《頭條網》網主對個別人士之違規行為視若無睹、姑息、偏袒的態度,實在令人大惑不解。 本博強烈要求《頭條網》網主參考討論區運作,設立「評分機制」,由一定數目(數十位以上)博友組成並集體負責仲裁,《頭條網》擔當中立角色(不應插手),維持網絡應有的最基本秩序。對於炸版、誹謗、騷擾他人、粗言穢語、發放猥褻訊息等嚴重違規者,應公開譴責並要求違規者道歉。情節嚴重者,則扣至負分並剝奪回應權利,甚至永久禁止其IP位址等等。 再者,強烈勸諭《頭條網》,無論中聽與否,切勿作選擇性回應,如網友公開留言,每一個都應予以迅速及公開的回應,否則只會令人誤會和反感。 還記得去年的糾紛所帶來的教訓嗎?風波能否平息,完全取決《頭條網》的態度。 請大家齊來評理,踴躍發言。 2008/02/23 20:33:06 回覆 網主,你好,本人金石仁 投訴網友:來恩"...人身攻擊...出言侮辱...敬希網主還本人一個公平答覆..本人會保留追究權利..可能會在各網上公告天下....謝謝. 發表回應 會員回應 私人回應 名稱 密碼 登入並發表回應 新會員登記 取消
咦...來恩又來....今日肥姐追思會..好感動...先讓我們追思一下肥姐....想到
有首詩..."死去原知萬事空..但悲不見九州同"...慘...原來來恩兄是新人類..看不懂??...
這句有問題:死去了又怎知萬事空呢...人都死了...可能陸游只是昏迷了吧...
哈哈..陸游..如果有甚么頂撞..不要找我..去找來恩這個...讀書人..我不算讀書人呀..笑死陸游...笑死我了...哦...我又怎可以笑死呢..笑死還可在此說話??/來恩兄的邏輯...萬民景仰...最叻還是他以法官..律師的審問口吻去質疑其他的網友的疑點..以顯他的學識淵博?...都係唔好講咁多...教佢..無錢收既..?!
我想問,點解我上載極背景音樂都上唔到架?
我之前寄左電郵問,又唔答我,
點架你地?
仲有呀,我試過上短片都係上唔到,
請你地查下啦,
咁搞法真係好大唔得噃。
我想問,點解我上載極背景音樂都上唔到架?
我之前寄左電郵問,又唔答我,
點架你地?
仲有呀,我試過上短片都係上唔到,
請你地查下啦,
咁搞法真係好大唔得噃。
狡滑的來恩..竟可斷章取義....現在說是我先說你..真狡滑...
來恩的詭計....不知目的何在.是否有預謀發動這次紛爭...??!!挑釁...言論自由唔係大晒.!!侮辱別人..要預左別人的批評..!!主持正義是分清誰是侵犯者.!!公義不是叫被强姦的人和强姦者一同被遣責..那是本末倒置..!!不能只見鄉民放屁..不知惡霸燒炮..!為强姦者抱不平..更是有理..有理..
《條網》的態度,
令我感到極度失望。
「金鼠罵戰」觸發後翌日,
博友先後發表公開信,
質疑《條網》的處理手法。
網主以極速(不足三小時)回應個別人士投訴並予以譴責,
但對其他博友的回應...
視‧若‧無‧睹。
本博在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八時發表留言,
事隔超過一百四十小時,
有關方面依然未有任何回應。
親疏有別乎?
其實,
本博針對的,
並非單一事件。
自「淫照事件」發生之後,
網民在Twins網誌上落井下石的留言,
簡直不堪入目!
明知有關人士成為眾矢之的,
作為網主,
何不多加注意留言內容?
半個月了,
任由粗言穢語留存,
敢問網主,
難道這裡的版規,
有如「八萬五」一般,
早已不存在?
再看另一個熱點:Coleman。
縱使本博對此人之言論並無好感,
但對其娘親慘遭一連串懇切問候,
《條網》網主卻無動於衷,
實在大感詫異。
愛之深,
責之切,
面對歪風,
作為這裡的一份子,
我們絕不能坐視不理,
任由滋事份子到處破壞,
繼而成為收緊網絡言論自由的口實。
前車可鑑!
我們需要處事公平公正的人,
說句公道話。
平息醞釀多時的風波。
問《條網》網主,幾時先至「蒲『頭』」?
各位是否同意來恩兄
在新年流流去說你的家人昏迷....被埋葬...有誰不介意...就可去找來恩...來恩..你站出來答我..!!你自己會否介意..!!你一直迴避...你答唔出..就請你收口..!!返去你的老鼠樂園...(我都唔出聲,,你日日想搞乜)嘔就唔好做勒...
戰爭是殘酷的....但要分清侵略還是自衛.....
刹死日本鬼子...刹死納粹德軍....那是可原諒的殘忍...
別人侵犯..不能以强力的還擊..只會任人魚肉..中國人百年來的悲哀可借鏡..而今天
日本有人還厚顏說是沒有罪..是每個中國人不能容忍的顛倒黑白..!!!
地上的泥沙..再拿,很快被你拿乾了..!!祝來恩快樂...
誰來禪一的博客留言,禪一都歡迎,無論你是否認同我的觀點。不過,來客的觀點不同,絕對是看官們自己的事,與老納何關?只要你保持著文人的風度,可以語中帶刺,不能含血噴人。
說白了,你喜歡罵戰是你的事,別擾了旁人就是。
好言相勸無濟於事,那麼,就由得你吧!
在此,送上寒山拾得的兩句佛偈:
寒山問拾得:『世間有謗我、欺我、辱我、笑我、輕我、賤我、騙我,我如 何處置乎?』
拾得曰:『任他嗔,任他怒,只管寬心大著肚。終日被人欺,神明天地知。若還存心忍,步步得便宜。只要忍他、讓他、避他、由他、耐他、離他、不理他,再過幾年你且看他!』
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路過。有以下意見:
1. 文茜的紅字怵目驚心,指名道姓中傷網友,看後令人不安!頭條網是不是應該有點行動?
2. 網主警告來恩,好;但為何任由金石仁出帖罵來恩?一係唔打,一打就各打五十大板。
3. 兩個成年人為了這樣的事發起罵戰,還要找網主出頭評理,實在難以置信 。左一句白痴右一句人渣,那是人身攻擊兼無理謾罵。日後網友請提高罵戰質素,找個合適的對象再戰。勞煩大家!
來恩、Sunday乃兩條攪屎棍,網友應杯葛這樣的壞蛋。大家不要再回他們的貼子,見到這兩條友就像見到狗屎一樣避開。
千萬別踩上,否則,惡心死。
建議頭條網封這兩個人的IP。
無論誰對誰非,你鬧得人嗰刻應該預咗人啲鬧返你,係唔係先?
投乜鬼訴呀?
都係男人係唔係先,支抽啦!
以史為鑑這道理大家懂嗎?相信大家都懂,可是做不到!
從諸君的博客來看,如果有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的話,相信後果不亞於上一次文革。
請諸君關上電腦,樓下抽根煙吧。不抽煙的找地兒喝杯甚麼吧。
細想想,這叫甚麼事呢?雞毛蒜皮,芝麻綠豆,誰也跟誰沒怨沒仇,何必弄個假想敵來增加自己的仇恨呢!
不要吵了,散了吧。到此為止!
莫說《頭條網會員使用條款》,博友們連基本禮貌和對他人的尊重,也忘得一乾二淨。
近期有博友向其他博主肆意侮辱及人身攻擊,而且情況日趨嚴重,無論基於甚麼理由,應該予以嚴厲譴責。
或許彼此意見不同,對於博友的批評,大家應該抱開放的態度。
記得來恩都曾經在本博留言或作出批評,但我從未覺得他抱有惡意;相反地,對於他那言之有物的博文而會心微笑。
所以,從來恩與金石仁之間的留言,再看兩者發表文章的大字標題與內文來看,誰是誰非,明眼人一看便知。
《頭條網》網主對個別人士之違規行為視若無睹、姑息、偏袒的態度,實在令人大惑不解。
本博強烈要求《頭條網》網主參考討論區運作,設立「評分機制」,由一定數目(數十位以上)博友組成並集體負責仲裁,《頭條網》擔當中立角色(不應插手),維持網絡應有的最基本秩序。對於炸版、誹謗、騷擾他人、粗言穢語、發放猥褻訊息等嚴重違規者,應公開譴責並要求違規者道歉。情節嚴重者,則扣至負分並剝奪回應權利,甚至永久禁止其IP位址等等。
再者,強烈勸諭《頭條網》,無論中聽與否,切勿作選擇性回應,如網友公開留言,每一個都應予以迅速及公開的回應,否則只會令人誤會和反感。
還記得去年的糾紛所帶來的教訓嗎?風波能否平息,完全取決《頭條網》的態度。
請大家齊來評理,踴躍發言。
網主,你好,本人金石仁 投訴網友:來恩"...人身攻擊...出言侮辱...敬希網主還本人一個公平答覆..
本人會保留追究權利..可能會在各網上公告天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