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無門!
2017/09/07 23:00:21 網誌分類: 双重標準
【不能說成是濫權的濫權】
《議員濫權誰可管,處事不公誰可理?原來你一票選了個大奸大惡,申訴卻無門!》
申訴專員已明確答覆,議員行為是申訴渠道之一,並不納入申訴專員管核範疇,議員濫權是不受管的,反而特首及政府官員就受管核,歡迎市民就些事向申訴專員投訴政府各部門。
建制派議員質疑泛民議員濫用權力,將探監特權化,是不了解立法會議員探監並非特權,而立法會議員見犯人,是無需要向外界交代內容,或者探訪原因。這不能說成是濫權的濫權,因為在權力範圍內就是合法使用權力便可。
Joe Sin 議員巳完,享有特權。公平公義,化作輕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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