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誰屬
2008/02/21 2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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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一個很嚴肅的問題:陳冠希透過律師信,聲稱他擁有淫照的版權,既然如此,未經其同意而盜竊、藏有、發布相關相片,當然就是侵犯了他的版權,當中包括網民和傳媒。
他會否追究是一回事(當然不可能),但我想知道的是,法律上是否成立呢?
他聲稱淫照是他拍攝的,然而,他只能極其量證明:
1.他和女星們充當攝影模特兒;
2.他曾經藏有這批相片(以電腦、記憶卡和相機資料作物證及環境證供)
但他怎樣證明,這些相片是他拍的,而不是女星拍的?版權是他的,不是女星的?
要女星出庭作證,承認只充當模特兒,拍攝當日已承諾版權歸陳冠希所有?很難吧?
有見地, 他還說大部份都是他拍攝的, 那小部份是誰人的拍攝的呢???? 好奇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