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真實王朝(4):拿撒勒的麻煩:馬利亞未婚先孕

2017/12/13 21:06:41 網誌分類: 耶穌的真實王朝
13 Dec


拿撒勒的麻煩:馬利亞未婚先孕

馬利亞懷孕的事在拿撒勒會引起什麼樣的議論,是不難想像的。這豈止是'有人講閒話'而已。馬利亞與約瑟這兩個家庭都是有名望的。 9那時候的住戶住宅靠得很近,已婚嫁的子女往往住在父母家裡擴建的廂房裡,與父母共享一個院子。村子裡的生活是高度相互依存的,經濟上與社會上皆然。這是我初訪'拿撒勒村'就明確體會到的事實。那一次,考古者正在現今的拿撒勒市一個遺址上重建起一個正宗公元1世紀的猶太村子。訪客可以走入一家家住戶的小房間,走在住戶共享的天井院子和狹窄的街道上,感受難免牽扯在一起的生活的各個方面。昔時的拿撒勒是藏不住多少秘密的。

約瑟面臨了一般訂婚男子想也不敢想的事。他和馬利亞訂了婚,兩家議定要結為親家了,'已經許配'他的女子還沒過門就'懷了孕'。 (《太》1:18)按《馬太》,是約瑟發現馬利亞有身孕了,於是決定取消婚約,但只暗中休了未婚妻,不想羞辱她。也許他打算幫她到外地去把孩子偷偷生下來,不過《聖經》上沒說。約瑟確知自己並不是孩子的父親。總之,馬利亞匆匆離開了拿撒勒,可能是約瑟幫忙安排的,也可能不是。她往南來到小村安基連(EinKerem),位於耶路撒冷以西6.4公里的猶太省山區。馬利亞在這裡待了3個月,和年長的親戚──伊利莎白與撒迦利亞夫妻──住在一起(《路》1:39)。這時伊利莎白也正懷有6個月的身孕,後來生下的便是施洗者約翰。馬利亞與伊利莎白是什麼親戚關係,我們不得而知。可能是堂表姐妹或是姑侄關係,反正是相當近的關係。所以,耶穌和施洗者約翰的關係應該也很親近。

按《路加》,是因為羅馬稅制的人口普查要所有人報名上冊,馬利亞才選擇在伯利恆分娩的。伯利恆在猶太地的耶路撒冷城外,是在南方,拿撒勒是在北邊的加利利,兩地相隔大約3天的路程。 《路加》說,約瑟和馬利亞到來時的伯利恆擠滿了人,客店裡沒有地方,所以只好在馬厩間安身,耶穌便是在這裡降生。昔時的住屋旁常有這種直接鑿開岩壁形成的'馬厩',家養的牲畜可以在岩石下面鑿出的空間中蔽身。因為《路加》說此時馬利亞仍是約瑟'所聘之妻',並未成婚,我們不知道婚禮是什麼時候舉行的,但必然是在分娩之後(《路》2:5)。 《路》下文雖說耶穌是'約瑟的兒子',但顯然並不認為約瑟是耶穌之父。字裡行間表示,約瑟和馬利亞結婚之後,約瑟就成為耶穌的合法養父(《路》4:22)。 《馬太》只說約瑟'把妻子娶過 來',卻沒有說是什麼時候娶的。但是添了重要的一筆:二人同房是在兒子生下來以後的事(《太》1:25)。 10這和《路加》暗示婚禮在耶穌降生以後才舉行是相符的。按猶太文化,有了'同房'行為才算是完婚。 11

以上是《馬太》與《路加》頭兩章所呈現的故事梗概。 12另兩部福音書,《馬可》與《約翰》,從耶穌成年開始記述,完全沒有提及他的出生經過。 13

《馬太》和《路加》有關馬利亞懷孕的記述是一致的。按《馬太》描述,約瑟知道馬利亞有孕後便做了一個夢。夢中有天使告訴他,馬利亞懷孕'是從聖靈來的',約瑟只管娶她過來就是。 14他該給孩子取名為耶穌。約瑟娶了有孕在身的女子,合法地給這不是自己骨血的孩子取名字,實際上就是'領養'耶穌為自己合法的兒子了。 '從聖靈來'意指是經由上帝的靈而懷孕,這並沒有直接說上帝就是耶穌的父親,與希臘羅馬神話常見的天神誘惑凡女受孕──如大力士赫丘力斯乃是阿克美妮受宙斯誘惑所生的天神之子──是不一樣的。

《馬太》也引據了希伯來先知以賽亞的話,'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為以馬內利',似乎是表示馬利亞懷孕乃是先知預言成真(見《賽》7:14)。但是,以賽亞所說的童女生子是指他自己的那個時代,也就是公元前8世紀,而且這是給當時的統治者希西家王的一個兆頭。 《馬太》的希臘譯文中的'童女',在希伯來文原版之中的字是'almah,意指'少女'或'未婚女子;處女',完全沒有神蹟的暗示意思。 15童女之子將取名以馬內利,意思是'上帝與我們同在'。以賽亞告訴希西家,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前,威脅耶路撒冷和猶太地的亞述人就會被排除了。希西家不必等很久就會看到這一天到來。 《馬太》暗示,以賽亞的預言是由童女生子的神蹟'應驗'了,其實原文顯然並未包含這樣的意思。

《路加》的敘述中做夢的是馬利亞。天使加百利告訴她,她將懷孕,生下兒子,並給這兒子取名耶穌。 '耶穌'與'喬舒亞'在希伯來文之中是同一個名字,當時是很普通的一個猶太名字。天使說,這個兒子'要為大',被稱為'至高者的兒子',會坐上祖先大衛的王位,統治以色列直到永遠。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 '這裡所說的'出嫁'當然是指發生性行為。天使的回答是:'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 '(《路》1:35)

最早的基督教信條根據這些文本確認,耶穌是'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16'無沾成胎'與'童女生子'很容易被混淆。無沾成胎是天主教教會的教義,指的是馬利亞在母親安娜體內成胎,不是指耶穌。按這條教義,瑪利亞是無染原罪的,而原罪是所有凡人從始祖亞當繼承的。馬利亞因為無原罪,所以能在道德無瑕的特殊狀態生下耶穌。 '童女生子'是接下來的另一條教義,是指馬利亞經由聖靈而感孕,與男子無涉。這在意義上偏重指受孕的原由,而不是'生子'。 17因為著眼點是懷孕,不妨稱之為'童貞成胎'。

天主教還有一條教義說,馬利亞是一生永久童貞(semper virgine)。 18連路德(Martin Luther)、加爾文(John Calvin)、慈運理(Huldrych Zwingli)、韋斯利(John Wesley)諸位宗教改革領袖都曾贊同這種論點,但如今的新教徒已很少支持此一說了。 19馬利亞漸漸被理想化成為神性般的'上帝之母'。她完全脫離了她自己的文化時空,她曾有性關係,後來又生了別的孩子,過著已婚猶太女子的正常生活,都成為過往千百年中人們無法接受的事。她的確可以說是'被捧上了天',她的人性反而被抹殺了,一如她的祖先的重要地位也被忽略了。

註釋 :

1.馬利亞父母親的名字並沒有在《新約》中出現。提及約雅敬和安娜的最古老的文獻是公元2世紀的福音《原始雅各福音》(Protoevangelium of James)。一部公元3世紀的抄本《包德瑪紙草紙捲》(Bodmer papyrus)不久前被發現。約雅敬和安娜是天主教中流傳極廣的人物,二人的故事也是文藝復興時期藝術家們鍾愛的題材。早在公元5世紀時就有以聖安娜為名的教堂,現今世界各地也都有聖安娜堂。最早記述馬利亞出生於西弗里斯的說法的,是公元570年的'匹亞千扎朝聖者'(Piacenza Pilgrim)提出的,但可信度較低。據說他看到了馬利亞的家宅。十字軍時代這裡建了一座教堂,地面上仍有一些拜占庭時期的遺跡,包括一片公元3世紀的馬賽克圖。現在那兒有一所聖安娜修女會的修道院。

2.見優西比烏著《教會史》,3.12,19。這些文本將於後幾章中詳論。

3.有人認為希律死亡略晚,但公元前4年是多數人公認的年代。

4.瓦魯斯統治敘利亞的作風是用殘酷高壓手段對待當地人民。這位瓦魯斯就是公元9年被日耳曼部落的阿米尼烏斯(Arminius)打得大敗的人。萊茵河東條頓堡森林(Teutoburger)這一役改變了歷史的軌跡,損失了3個羅馬軍團,史上稱為'瓦魯斯之禍'(Clades Variana)。瓦魯斯娶了奧古斯都的侄孫女為妻,在羅馬貴族圈子里地位穩固。按羅馬歷史學家蘇托尼奧(Seutonius)的記載,奧古斯都得知瓦魯斯大敗的消息時,用頭撞著門柱大喊:'昆蒂留斯·瓦魯斯啊!還我的軍團來! '

5.約西弗斯,《猶太古風》18-27。原文中使用的希臘字proschema,在此可以譯為'展示場'。

6.耶路撒冷的客西馬尼園以外的汲淪谷之中,有一所童貞聖母墓教堂(Church of the Tomb of the Virgin),一座聖母升天教堂(Church of the Assumption)。這是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的母后海倫(Helena)於公元326年所建的。據說裡面有馬利亞、約瑟、約雅敬、安娜的墓。但約瑟與馬利亞的父母親是否在耶路撒冷亡故,並無確證可尋。

7.《路加》用的希臘字mnesteuo是指已訂了合法婚約。 《路加》1:27、《馬太》1:18也都用了這個字。按猶太傳統,'訂婚'類似初步的'成婚',但並未圓房,訂婚者在性的方面出軌都視同通姦(《律法公會》57b)。

8.他倆返回拿撒勒見《路加》1:26。 《馬太》顯然並不知道此一傳統,只述及他們是在耶穌誕生後重回拿撒勒定居的,見《馬太》2:23。

9.耶穌成年後回到拿撒勒,受邀到會堂裡去訓講,會堂裡的人也都知道他的父母是誰。見《路加》4:16及《馬太》13:55。

10.有天主教學者認為,《馬太》說'把妻子娶過來。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未必暗示生下耶穌後就有性行為了。他們指出,文中的'等(或等到)'並不一定必然意指之後有所改變。例如,'保持清醒不醉,等到我來'並不一定表示'我來'之後就該喝醉。這個論點似乎很牽強,純粹是為了呼應教義神學的說法,也就是馬利亞是童貞女的教義。按希臘文與英文版本的正常文意,意思很明白:約瑟與馬利亞在耶穌出生之後開始夫妻正常的性生活。

11.見《巴比倫塔木德經》猶太教公會57b。公元4世紀的天主教神學家耶柔米(Jerome)堅稱馬利亞從未有過性關係,甚至因而說馬利亞根本不曾結婚,因為他知道猶太教規定要以同房落實婚姻關係。他說:'我們既不否定先人寫下的,所以要駁斥沒有寫下的。我們相信主是童貞聖母所生,因為這是我們讀得的。至於說馬利亞在分娩之後成婚,我們不信,因為我們沒有讀到。 '摘自《駁赫爾維狄烏斯》(Against Helvidius 21),收於《尼西亞教父與後期尼西亞教父文庫》。

12.《新約》學者不乏質疑此種梗概歷史可靠性的人士,尤其駁斥耶穌誕生在伯利恆是不實故事。他們認為,伯利恆這一段可能是為了提供耶穌是大衛後裔產生的彌賽亞的證據,因為伯利恆是大衛的城。耶穌究竟生在伯利恆還是加利利,也曾是猶太人爭論的議題。 (見《約翰》7:40-44)。

13.在本書中我用《馬太》、《馬可》、《路加》、《約翰》來簡稱四福音書。多數學者認為四福音書的作者已佚名。因此,我在文中所謂的'《馬太》說……'或'《馬可》說……'不是指人,而是指篇名。

14.英文版《聖經》在此用定冠詞加大寫的the Holy Spirit,表示其崇高性。 《新約》之中提及'聖靈'時有28次用了定冠詞,44次沒有用。兩種寫法基本上意義無差別,都是指上帝的'聖靈',但用了定冠詞有凸顯定性的作用。依此看來,描寫馬利亞懷孕的這段文字是應該有定冠詞的,但是並沒有(比較《太》12:32)。 《聖經》多數譯本中的'聖靈'都採用大寫,這是遵循神學傳統,將'聖靈'擬人化指上帝的神性。

15.希臘文本《聖經》──《七十子本聖經》(Septuagint,或LXX)之中,在《以賽亞書》7:14用了parthenos這個字。該字意思的確是'童貞女',但是按上下文看,明顯不是指一個女子無需男性便懷孕,而是指一個從未有過性行為的女孩子懷了孕。這特殊的孩子不是將由一名已經生過孩子的女子生下,而是由懷孕時尚是處子的女子生下的。 《馬太》是用希臘文寫的,又是在引用以賽亞的話,也用了parthenos這個字。 1952年出版的《舊約》修訂標準版的英譯者用了young woman(少女),並沒有用傳統《以賽亞書》7:14的virgin(童貞女)。這種翻譯遭到許多基本教義派的譴責,指這是邪惡的共產黨企圖,想要顛覆對'基督為童女所生'的信仰。

16.最古老的《使徒信經》之一的內容如下:'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神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阿們。 '

17.一些早期基督教徒曾經辯論過馬利亞是否在生過孩子之後仍保持童貞,處女膜完好。 《偽雅各福音》第20章是最早出現這個概念的文獻。文中述及一位助產士在馬利亞生下耶穌之後為她檢查,發現她憑上帝的神蹟仍保持處子無瑕之身。這個概念始終未成為正式的教義。古代基督教神學家大都主張,馬利亞的'童貞在於未與男子接觸,不是就生育而言'。

18.天主教有四條信奉聖母馬利亞的教義,即是無沾受胎,童女生子,永久童貞,肉身升天。末二項是到20世紀才由教宗庇護十二世(Pius XII)在1950年公告為無謬誤的教義。見《天主教百科全書》(Catholic Encyclopedia, 2nd ed)之中'真福童貞聖母'(The Blessed Virgin Mary)與'聖母升天節'(Feast of the Assumption)條目。

19.路德於1523年所著的專論《論耶穌基督生為猶太人》(That Jesus Christ Was Born a

Jew)之中寫道:'當《馬太》謂約瑟未與馬利亞同房,直到她生下兒子,意思並不是說之後他便與她同房;反之,意思是他始終不曾與她同房。 '見《路德作品集》(Luther's Works, vol. 45, J. Pelikan & H. T. Lehmann eds.;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55),p.212。韋斯利在《寫給一位天主教徒的信》(Letter to a Roman Catholic)之中說:'我相信他是貞女所生,聖母生下耶穌後仍舊是純潔無瑕的童貞女。 '見《約翰·韋斯利》(John Wesley, A. C. Coulter;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4),p.495。

第2章

大衛的子孫

《馬太》一開始就說,耶穌是'大衛的子孫'。 《路加》第一章裡,天使預告馬利亞,她的兒子會是'主上帝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的人。 (1:32)1這兩個概念是繞在一起的。大衛的子孫並不是每個都坐上了王位,但是登上王位的沒有一個不是大衛的子孫。大衛王是所羅門王之父,撰寫過多首詩歌,也是以色列古代諸王之中最受推崇的。大衛晚年得到上帝應許'王位'有後裔接續,唯有他的'家室'能成為以色列國的統治者(《撒下》7:12-16)。希伯來的先知便以這個應許為基礎,預言基督或彌賽亞將於'末日'時坐上大衛的王位,成為以色列的理想統治者。這位統治者當然必須是血統純正的……這種應許被視為一項不可違反的約。 《耶利米書》說,上帝說如果違反了上天定例,'我就棄絕雅各的後裔和我僕人大衛的後裔,不使大衛的後裔治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 (《耶》33:26)。上帝給大衛的這項應許──大衛王家的子孫治理以色列人──就如同天經地義的定律。

別的人,不管是希臘人或羅馬人,可能統治以色列的國,但都算是外來的、沒有正當性的佔領者,必會在彌賽亞降臨時被上帝排除。羅馬人佔領以色列之前,猶太人在公元前165年至63年有過短暫的獨立自主。猶太本土的馬加比家族(亦即哈摩拿家族)建立起一個祭司世襲的王朝,卻沒有大衛子孫的正統資格。 2前章也說過,希律大帝雖有'猶太人的王'的頭銜,卻唯恐正宗的大衛子孫揭竿而起把他推翻……該弄清楚的自然是,耶穌怎樣算是'大衛的子孫'?我們對於大衛後代家係有多少了解,足以證明耶穌是大衛的王族一員……《路加》與《馬太》都沒有列出耶穌的凡人父親,但分別列明耶穌祖上的不同世系表。這世係也就是讀《聖經》的人看到的誰'生'了誰,通常不是很引人興趣的部分,其中卻有許多出人意料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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