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問香港法官
2017/12/18 23:00:04 網誌分類: 法治?法官治?
九問香港法官
香港法官是否需要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法官是否要有最基本國家憲法責任,即有責任,維護國家主權,和國家統一性?
雖然二十三條未立法,但法官是否亦需要擁護基本法,包括二十三條有關國家安全部分的立法精神?
現在二十三條未立法,面對分裂祖國港獨,台獨等勢力,一般市民維有用自家行動維護祖國尊嚴。好可惜行為過了火。若然二十三條立了法,也用不着四位老人家犯真章。
若然大財主,政治人物的求情信,也被考慮,那麽國家尊嚴面子的求情理由還不夠大嗎?
若襲警(公職人員)也只是判罰二千元正和守行為,那判四位老人家入獄是根據何許準則?!
若其中一人只犯非法集結罪也判同樣的刑罰,為何所有參加反水貨客,佔中佔旺示威者,初一暴動暴徒,鳩烏團,及組織,安排,實施佔中的所有政客,不先被判相同刑期?!一樣是非法集結!是嗎?!
馬道立及該名法官,請問什麼是量刑標準,或到頭來只是一人說了就算。這是司法公正嗎?!
這樣推論,是誰人破壞香港司法制度呢?!
法官比國家還大嗎,香港司法有沒有把國家看在眼內呢,或只有兩制沒有一國。明燒棧道,暗渡陳倉,口說擁護基本法支持一國兩制,但在不知不覺間,暗推港獨之實呢?
這裏是中國香港,不是戰前的法租界,英租界,更不是任何人的殖民地。
香港是中國的領土,馬道立及一眾法官,請先攪清楚這一點。
難怪有人說,港獨是有法庭撐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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