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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狀公會「憑空」指人大無權

2017/12/30 23:00:03 網誌分類: 法治?法官治?
30 Dec

全國人大常委會依足所有法定程序通過「一地兩檢」安排,大律師公會為什麼可以「憑空」指其欠缺法理基礎?是真的如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說的「不了解中國憲制」,還是另有其他目的? {#icono0_20}

大狀公會「憑空」指人大無權/關 昭時間:2017-12-30 03:15:40來源:大公網

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一地兩檢」的「決定」表示「震驚」及作出質疑。

「聲明」稱,人大「決定」未能提供法理基礎,「閹割」基本法,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和法治,是回歸二十年以來落實執行基本法的「最大倒退」……「特區政府、國務院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相互配合下作出的人大常委會決定,已不能彌補地侵害《基本法》完整。」

大律師公會是本港最權威的法律專業團體,會員多為「大狀」,在社會上雖未至「一言九鼎」、最少也具有一定的影響力;而既身居法治殿堂之高位,也就理應出言謹慎有據,還要對自己言行的社會影響負上責任。{#icono_39}

然而,眼前事實卻是,那份長達四頁紙的「聲明」,一無充分的法理依據、二無應有的社會承擔,更完全看不到有半點為促進「一國兩制」、維護國家憲法和基本法、推動特區繁榮安定和法治的善意與誠意,只能叫人聯想到反對派那些一貫「抗中亂港」的劣質聲明而已。

大律師公會在「聲明」中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憑空得到和使用權力」。這真是使人吃驚和摸不着頭腦。 {#icono0_5}

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唯一有權制憲修憲、立法修法、解釋法律的機關,其權力來自國家憲章和人民授權,人大代表依法在全國各地選舉產生,人大常委會權責則由憲法規定和通過投票產生決議,絕非來自「空氣」,更不是「憑空得來」,而是一條一條、一章一節的都有明文依據。

全國人大常委會依足所有法定程序通過「一地兩檢」安排,大律師公會為什麼可以「憑空」指其欠缺法理基礎?是真的如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說的「不了解中國憲制」,還是另有其他目的?

 

  大狀公會「憑空」指人大無權/關 昭

  http://www.takungpao.com.hk/finance/text/2017/1230/136234.html

 

回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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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視聽
混淆視聽 2017/12/31 12:13:02 回覆

小小的一地兩檢就話係人治。

一啲憲法常識都冇

Donald Trump 啲 executive orders 就真係人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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