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塗法官判案自毀長城,對執法機關構成重大打擊,將來還有誰為市民主持正義?為政府效忠?
2018/01/06 00:44:22 網誌分類: 政治
朱經緯在佔中其間,驅趕途人,被判監三個月,令他丟了長奉和退休金。執法者被判監,暴天下之大不諱,對執法者,對警隊打擊之大,是為罕見,將來令執法者如何為社會治案效力,效忠?他不是貪贜枉法,他不是為一己之私,他是為公為民行使公事,他是在執法。他不是捉拿對方行私刑,他是驅趕有意阻塞交通道路的人。他不是在太平無事時去驅趕途人。他是在社會動亂時去執法,在夜晚,那些鴆鳴的示威人士晚晚在旺角撓亂治安,喧嘩聚集,阻塞交通,有份鬧事和圍觀者都有責任。原則上政府應下令宵禁,任何出夜街的人隨時被捕或被驅趕。作為執法者,在驅趕行人,在混亂中,途人與暴亂分子難以分別。難免有可能誤傷途人,雖然有錯,不致於判監,判社會服務令已經足夠,如些重判,令他失去長奉和退休金,作為警員,為市民賣命,工作一生,一無所有兼犯牢獄之災,令人唏噓。
唉!如此司法,香港之恥!香港的不幸!簡直不可思異!
以後,在暴亂中,你話,誰會去執法,保護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