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案如不糾偏,香港警隊將崩潰,治案不靜,事態嚴重。
2018/01/08 08:56:24 網誌分類: 政治
法官判朱經緯知法犯法,根本是本末倒置,荒謬絕倫。他不是為一己之私故意犯法。他是為公執法。是誤傷,不是犯法。執法與犯法這是二件根本不同的事件,如此好歹不分的法官,何以勝任法官之職?香港警隊質素最高,世界一流,香港是世界治安最好的城市,如此判案,簡值是對香港警隊侮辱。一個不稱職的法官,判錯案,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之大,不可想像。(如大陸有法官判救人者反而被指救人者撞倒傷者,判救人者賠償傷者損失,結果,今後途人見死不救,造成被世界人指中國人毫無人道,見死不救,榮譽盡損。如此判案,對警員士氣打擊沉重。若不糾正。將來香港出現暴亂。出現傷人事件。出現警匪槍戰。若警員駁火,很可能誤傷途人,有機會被判終身監禁,為了自保。警員只有逃走,不會主動保護市民。只會壁上觀。任由事件惡化。傷害的只是市民和政府。有罪判無罪,犯法的人增加,執法當犯法,使執法者就手傍觀,令犯法者逍遙法外,將來犯法更猖狂,是誰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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