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身不正、其令不行!

2018/02/03 08:28:59 網誌分類: 時事
03 Feb

我唔係揀人嚟鬧架,亦唔會理會佢係「建制」定係「飯民」,係「官」定係「民」,唔啱就要鬧架啦!雖然我窮,但總算不愁兩餐,唔需要追逐名利,更冇必要為五斗米折腰,咁當然可以隨心而論啦。

早前鬧完姓鄭嘅高官:差不多所有物業都有僭建!佢話買果陣唔知,雖然打死我都唔信,就當佢真係唔知啦,咁對佢嘅專業資格有所質疑囉!雖然佢經已採取行動,拆除僭建物,但係祇係為左坐左果個位,唔拆唔得啫!咁如何令人信服?身有屎,又如何可以理直氣壯?所以日後都幾難起訴違法者。

除左佢之外,仲有不少尊貴「已完」都犯同樣錯誤!不過香港勝在做「已完」大晒架!好過做「官」---「官」會俾佢地質詢!

 

以為「垃圾會已完」大晒啫,原來做「區已完」一樣可以橫行架!

 

立法會補選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候選人前公民黨成員兼現任南區區議員司馬文,被揭其位於西貢清水灣的村屋有多處僭建,被當局勒令清拆及「釘契」後仍拖足十年,至近期臨參選前才急急「補鑊」清拆(因為要參加補選才肯拆。佢唔係解釋過:僭建係想屋企人住得舒適啲咩?咁為左多十幾萬一個月,就可以將屋企人幸福放埋一邊?抑或佢諗住選舉後再僭建?選唔倒嘅,一切還原可以再僭建!一個唔覺意選倒,更加可以僭建啦!「毛婆」都得咯)。多名議員狠批司馬文知法犯法,尤其其妻子在規劃署任職城市規劃師(所以咪官官相護,唔駛拆囉),兩人均有建築及規劃等專業背景,更是罪加一等,質疑其誠信及品格是否符合議員要求。

 

 

司馬文村屋僭建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地政總署七名人員及屋宇署兩名人員於昨早十時許「前後腳」入屋調查,司馬文親自開門讓他們入內,眾人逗留一小時後離開,司馬文稱,署方人員會與他核對有問題的地方,稍後會交予認可人士處理。

 

對於司馬文村屋僭建拖足十年才「補鑊」清拆,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公眾對議員的品格及誠信要求較高,司馬文及其太太作為有建築、規劃背景人士,拖足十年都不拆僭建物,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到臨參選前去才清拆,更令人質疑其誠信及專業操守是否有問題。

 

 

屋宇署人員量度懷疑僭建物的尺寸。屋宇署人員量度懷疑僭建物的尺寸。(做戲咩?我唔信屋宇署唔知囉!)

 

 

對於反對派拒評司馬文僭建,甚至為其護航,周浩鼎炮轟反對派雙重標準,律己以寬、律人以嚴,「件事發生喺自己度就冇嘢,人哋就口誅筆伐」。(唏!「飯民」一向都係雙重標準架啦!依家最好,連??司都係冇牙老虎,仲駛咩嘢怕呀?)

 

工聯會議員黃國健就指,政府早已通知司馬文要清拆有關僭建物,惟他拖足十年都沒有更正,其守法精神令人質疑。他又指,司馬文若成為議員就是立法者,將更加要守法,但其對僭建物置之不理、「釘契都唔理」的態度會令人質疑他並不尊重法律。(唓!坐響「垃圾會」嘅,好多都係違法者啦!)

 

郭家麒:僭建屬廣泛現象

 

公民黨議員郭家麒則辯稱,司馬文已找合資格人士處理,又願為事件負責任(參選才識得負責任?)認為僭建問題是廣泛現象(多人錯,就應該合法化不成?)政府官員都其身不正,會令公眾不去面對法律問題。他又指,任何人都有機會犯錯,相信司馬文一定會改過。(咁何解「飯民」又唔放過司長呀?)

 20180202-Paul Zimmerman

 

回應 (2)
我要發表
2018/02/03 17:08:51 回覆

説的是呢。

2018/02/03 15:58:29 回覆

垃圾議員用個口來放屁乃是家常便飯。總之企近佢哋都冇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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