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放火金腰帶!
2018/02/08 07:35:06 網誌分類: 時事
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就衝擊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遭覆核改判入獄一案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上月16日開庭處理後,今午(6日)再開庭就3人的刑期上訴頒發判詞。終院裁定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的上訴得直,維持原審判刑,即三人毋須入獄服刑。(拖咁耐,終於等倒個自己友上場,一個二個放晒)
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下午約3時10分抵達終院。羅冠聰稱已有準備為公民抗命承擔法律後果,對終院的裁決感樂觀,今次判刑會成為日後集會示威的指引,如判決嚴苛會對示威自由構成壓力。(我一早講左:香港係犯罪者天堂)
黃之鋒和周永康提到香港眾志常委周庭,及多名參選立法會補選的人士被DQ(取消資格),指三人的案件不論判決如何,均對香港的法治感憂慮。(放心啦!佢地一定冇事!)
雙學三子在2014年9月衝擊「公民廣場」,去年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立,分別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及後提出刑期覆核,3人被改判入獄6至8個月,早前獲批終審上訴許可,3人向終審法院就刑期提上訴。
呢個結果響律政司決定唔起訴死肥佬佢地果陣,已經大家都
預左啦!
我相信DQ參選人果單嘢,都係做樣嘅啫!
收受黑金無罪---廉署可以摺埋!
僭建無罪----屋宇署又可以摺埋!
犯法唔駛拉---警務署又可以摺埋!
其實講咁多都嘥氣,根本呢個「正苦」應該摺埋!
七警:你地就唔好彩啦!當初做咩嘢要當差啫!當差唔係除暴安良,係任人魚肉嘅!
用到指引無追溯期做借口,只係愚弄市民;粗俗啲講,就係揾笨七!
我寧願佢話:我有權放呀,吹咩!起碼知佢唔係當我係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