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有恒
2018/03/07 1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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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書治要360》
十一、有恒
157.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 九层之台,
起于累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卷
三十四 老子)
【白话】两手围抱的粗壮大树,是由细小幼苗
长成的;九层高的楼台,是由泥土堆积筑成
的;千里远的路程,是从迈开脚下的第一步开
始的。
158.故不积跬
kuǐ
步①,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
无以成河海。(卷三十八 孙卿子)
【白话】不积累半步前进,无法远行千里;不
汇聚滴水细流,无法成为浩瀚江海。由此可见,任何事情都是由小渐大累积而成,没有一
步登天的道理。
159.九三:不恒其德,或①承之羞。
不恒其德,无所容也。(卷一 周易)
【白话】恒卦第三爻象征:不能永恒地保持美
德,或许将蒙受羞辱。不能永恒地保持美德,
必然丧失操行,无法立足、容身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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