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真實王朝(8):行踪不明的歲月

2018/03/30 20:25:57 網誌分類: 耶穌的真實王朝
30 Mar


第二卷

在猶太的加利利成長

第5章行踪不明的歲月

為耶穌寫一部完整的生平傳記是不可能的事。按可信度最高的年表重建的結果,耶穌享年33歲0.1他在人世的前30年完全沒有史料可查。如果換成任何其他人物,應該不會有人試圖為他作傳。然而,以耶穌為主題的書卻比人類歷史上的任何人物的都多,怎會如此呢?顯然是因為大家對於耶穌的好奇遠甚於其他人他曾經造成的影響太深遠,繞著他的故事轉的情節太吸引人,所以我們根本不可能隨他待在幽暗的過去裡數以百萬計的人都問過這個問題:。我們對於拿撒勒的耶穌真正了解了多少?

許多人有錯誤印象,以為“新約”的四福音書提供了相當完整的耶穌傳記。事實不然。“馬可”是從耶穌30歲的時候開始的,到第8章,已經是耶穌在人世的最後幾個星期了。“馬太”與“路加”添上了耶穌出生的故事,也收錄了較多耶穌的教誨,但基本上是以“馬可”為範本,半數以上的篇幅是在寫耶穌最後進到耶路撒冷之行,以及被釘十字架而死的經歷。“約翰”從耶穌30歲寫起,也以半數的篇幅記述他最後在耶路撒冷度過的時日。

學者順理成章地稱耶穌30歲以前的歲月為“行踪不明的歲月”。“新約”以外留存下來的敘述也是有的──常被稱為“耶穌嬰童福音”(Infancy Gospels),另外還有片斷的傳說講到耶穌的一些童年故事。但這些都是年代很晚的帶傳奇性質的說法(公元2-4世紀),以趣味與神話為主,不大能為審慎批判的讀者提供信息。

例如“多馬的耶穌嬰童福音”(與真實可信的“多馬福音”不是同一部)裡說,耶穌5歲時在安息日用泥土做成12只麻雀,他的父親約瑟責罵他在神聖的安息日這樣“遊戲”。耶穌便拍拍手,那些泥鳥立刻化為活的鳥並且飛走了。聽到此事的人莫不稱奇。又有一次,耶穌在自己的村子走過擁擠的街道時,一個小孩撞到他的肩膀,耶穌惱怒地說:“你不可再走了”這撞了他的孩子當下倒地身亡有一回,另一名小孩從屋頂上跌下來摔死了,別人指控耶穌推了他,耶穌便跳下來,立即令這孩子復活。耶穌漸漸長大後與約瑟一同做木工,如果不小心把一塊木材切得太短,他只須用手一拉,木頭就變得長短正好。

耶穌青少年時期到埃及去學法術,是後來猶太教與基督教爭辯時常涉及的題目。曾說過羅馬軍人潘台拉是耶穌生父的希臘哲學家塞爾蘇斯,也提過這種傳說。還有些傳說說耶穌童年時期去過印度,曾跟印度教的老師們學習,因早熟多聞而令老師驚嘆。最神奇的那些故事也許應該是耶穌小時候與亞利馬太的約瑟前往大不列顛的故事0.2按這類傳奇,約瑟──在這裡是馬利亞的叔伯輩──是買賣錫的商人,定期要前往英格蘭的康瓦爾(康沃爾)去貿易。英格蘭西南部格拉斯登伯裡(格拉斯頓伯,乃是阿瑟王的埋葬地)至今仍紀念此一傳統,這兒甚至因此成為熱門的朝聖地點。

然而,歷史學者們認為諸如此類的傳奇故事並不可信。我們必須面對事實,耶穌人生的前30年根本是行踪不明的,試圖用傳奇和寓言來填補這段空白,對於我們探尋歷史的耶穌是無益的。然而,我們可以合理而負責地斷定“行踪不明的歲月”所發生的事,仍有很多。只要把考古證據與我們從當代歷史記錄所見的結合,循著福音書中一些惹人好奇的線索走,就可以慢慢把一些空白補上。

兩隻雛鴿

我們曉得,耶穌在貧窮的家境中成長。“路加”曾透露過這貧窮到了什麼程度。按猶太法律,也是摩西“律法書”宣示的,每家頭生的兒子必須經由一種叫作“救贖兒子”(pidyon

HA-BEN)的古老儀式,而正式成為猶太社會的一員。上帝宣示過,“以色列人中一切頭生的,連人帶牲畜,都是我的”(“民”8:17)。有的古文化中是將孩子獻給神祇,猶太的父母則須付給祭司5個舍客勒銀幣,以進行為孩子“贖愆”的儀式。這個儀式要在孩子出生後做30天。到了第40天,生了兒子(不一定是第一個兒子)的媽媽要做另一件事,即把孩子帶到聖殿,由母親獻上一隻羊羔為燔祭,一隻鴿子為贖罪祭,都交給祭司如果家裡太窮了,“律法書”上另有規定:“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只為贖罪祭“(”利“12:8)。路加說,馬利亞和約瑟謹遵猶太律法,把耶穌帶到耶路撒冷的聖殿去履行這些應做的儀式馬利亞”照主的律法上所說,或用一對斑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2:24)。”路加“沒有提到羊羔,顯然是因為他們連這樣的獻禮都負擔不起。

“馬太”記述的情形卻很不一樣。他說馬利亞和約瑟住在伯利恆的一所房子裡,東方來的博士去拜見他們,送上貴重的禮物給新生兒耶穌,稱他是“猶太人之王“。馬利亞和約瑟有能力逃往埃及,在埃及住了一段時間避風頭,因為希律大帝一怒之下,差人把凡兩歲以下的男孩都殺盡了。等到希律死了,他們才返回加利利,在一個名叫拿撒勒的城裡住下。這樣看來,“馬太”好像不知道馬利亞和約瑟原本就是拿撒勒人似的。希律大帝在位期間的史料十分充裕,所以,像這樣的“屠殺嬰兒”的暴行,猶太史家約西弗斯和當時的其他羅馬歷史家竟然都不予記錄,實在說不過去。“馬太”的記述很顯然是神學性質的,是為了配合後來以耶穌為尊的論點。不過“馬太”有一點說得很對,希律害怕日後有資格成為“猶太人的王”的這麼一位大衛世系的孩子出生。

“路加”的敘述沒有明顯的神學成分,聽來比較真實。馬利亞不滿20歲的時候未婚懷孕,在客店旁山洞般的馬厩中分娩,剛出生的耶穌是用布包起來放在馬槽裡的。馬利亞的未婚夫約瑟陪在旁邊,孩子出生滿8天后就給他行割禮,給他依法取名“約瑟之子耶穌”(耶穌

bar Yosef),但是落實婚姻關係是在返回拿撒勒之後。看不出來他倆有友人或任何其他資源協助。依照猶太律法,他們應當在伯利恆及耶路撒冷地區停留40天,以便履行頭生男孩應行的儀式。他們可能這段時間都住在山洞般的馬厩裡。買一隻羊羔不算多大花費,他們如果負擔得起,應該是會買的。

獻祭兩隻雛鴿的這一段,點出了耶穌王朝開端的一件極為重要的事。羅馬皇帝奧古斯都曾經正式把“猶太人的王”這個榮銜授給希律大帝。這位希律是東地中海帝國之內勢力最大也最富有的被保護國國王,他在以色列境內外的建築規模之鋪張浪費,比羅馬城有過之無不及。馬利亞與約瑟前往聖殿的途中,必然看到了沿耶路撒冷西牆的富麗堂皇的希律王宮,那當年曾有高塔聳立的王宮,地基至今仍在。希律於公元前20年開始重造聖殿,一心要把它造成那個時代的一大奇觀這形成了非常鮮明的對比。耶穌雖然從母親遺傳了大衛王的血統,卻生於貧窮家境,幾近無家可歸。但也正是他這種王室血統,希律。父子雖求之而不可得,所以即便擁有財富權勢,仍唯恐被有正統資格的人推翻。

耶穌是木匠嗎?

如果問:“耶穌是做哪一行的?”大家都會答:他是木匠或者至少會答:。他是木匠的兒子我們往往以為“新約”裡必然有十幾二十個章句能證明此一事實會這麼想,其實只來自“馬可”的一句話,鄉人在看到耶穌的時候紛紛說:“這不是那木匠嗎?”(6:3)“馬太”把它改成“這不是木匠的兒子嗎?”(13:55)英文本之中用木匠(carpenter)這個字,最早可以上溯至1526年的丁道爾(William Tyndale)譯的“新約”,但這個字是誤導的。

希臘文本用的TEKTON比較屬於通稱,意指“築造者”。這個字可以包括從事木匠業的人,但是,在公元1世紀的加利利應該是指石匠。公元2世紀寫成的“雅各原始福音“說約瑟是一位”造房子的人。“那時的房子和建築物都是石頭造的。木材用得很少,大都是造屋樑和門用,因為木料在崎嶇的巴勒斯坦地形中是稀有的。耶穌傳道時常引用石材建築的比喻來說明意思。他說過的一個很有名的故事是,一個聰明的人蓋房子時深深地挖地,把根基安在磐石上(“路“6:48)。他顯然接觸過造屋業,很可能就是從事某種鑿石工程的。

多少世紀以來的宗教繪畫中,常見到耶穌與父親在自家的“木作坊”中愉快並肩工作的不實景象。這與我們所知的古代加利利的艱苦日常生活相去甚遠。那時的殘酷社會實況是富人越富,勞動沉重的窮人大眾就越來越多。在那樣的環境背景中,希臘字TEKTON其實類似做散工的人。那時候沒有工會組織,也沒有“藍領”工資。所謂TEKTON,首要的意思是沒有地產的,有工就做的,工作不固定又沒有安全保障的人。這種流動散工只能靠一天賺兩三個蘇斯特斯(sesterce,銅幣)糊口─ ─這種工資幾乎不夠養一名奴隸0.3有“自由”的散工生活其實比城市裡的奴隸還不如。因為奴隸的基木食宿需求是由主人供應的。在古羅馬文化中,工匠行業的地位和奴工近似,是低下階層的人做的苦力工作。希臘詩人索福克勒斯(Sophocles,496-406B.C。)曾經對某個敘述他父親是tekton的人特別表示反感,似乎這是會降低他社會階級的事。索氏寫道,他父親也許用過這類工匠為奴,但他父親本人絕不是這種人。

有關耶穌社會地位的這種尷尬處,可以從“馬可”敘述鄉人的指指點點中看出來,鄉人似乎是在說:“這不是那個我們都認得的打零工的嗎──就是那個馬利亞的私生子嘛“馬太”把這種態度做了微妙的修改。“?這不是TEKTON的兒子麼他母親不是叫馬利亞麼”,“馬太”覺得身為一名TEKTON的“兒子”不是多麼可恥的。按“馬太”的描繪,耶穌生來就是“王”,不受他父親職業的影響。“馬可”所知的卻是比較原始的傳述。我們從這裡再次看見“馬太“是如何頻頻修訂”馬可“的,”馬可“雖是”馬太“的主要所本,”馬太“卻在修改中反映了後來神學上尊崇耶穌的觀點。

一家之長

我已經指出,馬利亞的丈夫約瑟在所有的記錄中都神秘地退場不見了。按經外傳說,他的年齡比馬利亞大很多,極可能是在耶穌十幾歲的時候過世了。他有可能是馬利亞在耶穌之後生的四男兩女的父親。他也可能未生下子女就死了,他的兄弟革羅罷才是下面六個孩子的父親。如果是這樣,革羅罷的年紀也比馬利亞大很多,可能也在孩子們都還小的時候就死去了。這方面的細節,我們實在無從確知了。

前文已說過,我們在所有的記述中都清楚看見,耶穌30歲開始傳道治病的生涯時,每每有“他的母親和他的兄弟”伴隨,但再也不提父親了。耶穌受洗後不久便帶著“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到迦百農去(“約”2:12)。後來他的“母親和你弟兄”打發人來找他(“可”3:32)。他回自己的家鄉拿撒勒之後,眾人指指點點說起他的母親和弟妹,同樣不提他的父親(“可”6:3)。耶穌將死之前把照顧母親的重任託付給一位神秘的“他所愛的那門徒”(“約”19:26-27),我認為這是指排行僅次於耶穌的雅各耶穌被釘死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耶穌的弟兄“和其他追隨者一同閉門藏起來,以防招來殺身之禍(”徒“1:14)。

從這樣絕口不提其父的情形可以有相把握推斷,耶穌自己擔起了“孤兒之父”的角色,對六名弟妹亦兄亦父。這個責任多早就落在他肩上,我們無從確知。但是,如果我們要猜耶穌20-30歲這段時間──他公開傳道之前──在忙些什麼,最好是想像他既成為年少弟妹之父又要照顧母親的模樣。

這當然不是輕鬆的擔子。他們一家並沒有可以繼承的地產。公元2世紀的羅馬作者塞爾蘇斯說,馬利亞做紡紗工賺錢。我們無從證明這是否事實,但是,耶穌身為一個無父的猶太家庭中的長子,毫無疑問要成為負擔家計的主力。在羅馬佔領的加利利地區的小村子裡,做個工匠兼農工糊口已經夠困難了,更何況靠工資養一大家人。耶穌後來講了一個這種散工的故事,是受僱於地主在葡萄園裡做工,一天賺一錢銀子(銀幣,等於4枚銅錢)。工人們黎明時聚集在一個村莊的市上,從早到晚等人來僱。做完一天工,到晚上就領取議定的一錢銀子。耶穌特別說到“整天勞苦受熱”(“太”20:12),似乎對賣勞力的窮人遭遇有親身體驗,不像是依據觀察所見的描述。

希律大帝之子希律曾經役使這種勞工,來實行他把西弗里斯重建為閃亮首都的計劃。西城曾經毀於公元前4年,是希律大帝死後發生暴動所致,希律役使曾參與暴動的人,算是一種懲罰。西弗里斯以前是個猶太城市,幾十年的重建把它按照時髦羅馬風格徹底改頭換面,成為“加利利的光彩。”當時的築造業必然大為蓬勃。西弗里斯很快就變成下加利利的貝納法山谷中數十個鄉野村鎮的經濟中心,拿撒勒也是這些村鎮之一。加利利在羅馬帝國所有領土之中,算是一個人口最稠密的地方,幹道縱橫,經濟繁榮。耶穌“行踪不明的歲月”就是在加利利的這座羅馬式首都城外度過的,西弗里斯與小村拿撒勒隔著矮山便能望見。拿撒勒位於矮山腳下,環繞一個天然泉眼而建,這眼泉水如今就叫作“馬利亞之泉”。

我們可以很合理地推斷,約瑟曾經投入到西弗里斯的龐大建築計劃中去,他自己在其中發揮石匠長才,耶穌也跟著邊做邊學。因為做了這樣的推斷,我們之中有幾個人就決定在一天午後從西弗里斯的挖掘地點步行到拿撒勒一趟。我們在中午剛過的烈日下行走,採適中步伐,約一個半小時​​走到。我們並沒有西弗里斯重建的年表,但可想而知,這麼大的建設計劃應該費時不只10年,甚或15年。假如耶穌是出生於公元前5年,西城大興土木的年代中,他應該已經可以跟著約瑟一起去做工了。而且,城中的建築工作應該不會說停就停。我們雖不知道約瑟是什麼時候過世的,但是可以想像耶穌的石匠苦工持續做到二十多歲,如果他必須負擔家計,可能性就更高了。

我們的團隊在西弗里斯的第二季開挖時,深入到當時地表以下大約兩米的位置,開始掘到石牆和地板,都是公元1世紀早期的。我的學生們一心要在西弗里斯開挖,主要原因就是它靠近拿撒勒,而且耶穌可能在十幾歲到二十幾歲的期間在這做過工。一經證實我們挖到的石牆地板是耶穌時代的遺跡,一名學生就半開玩笑地問我:“老師覺得這些石頭可不可能正是耶穌砌的呢”大家聽了都忍不住大笑,因為古城佔地太廣了,這種可能性實在太小了。不過,藉著挖出耶穌時代的遺跡與想像一位貧窮的加利利散工石匠的艱苦生活,我們必可以從新的角度評估耶穌“行踪不明的歲月”。我們不禁好奇,一個注定要自稱是“猶太人的王”的人,在為希律的宏偉國都鑿石砌石的時候,心中做著什麼打算因此我們也會問:我們如何知道耶穌對於羅馬人軍事佔領自己的國家,對於希律大帝及其家族的勢力有什麼感想?他主張訴諸武力嗎?他是和平主義者嗎?抑或他認為這種世俗的問題是不關緊要的?他是否明了自己可能成為以色列王對於羅馬的控制力有多大實質上的威脅?

註釋:

1.按一個年代表確立耶穌的出生,生平,逝世時間是很困難的,歷史學者也一直在盤算各種不同的方法。請參閱本書附錄的年表。現代的一項重大突破就是可用計算機程序按古歷和天文數據立刻重建任何歷史年代。我用到這種程序的時候極多,在逐日記述耶穌在世最後一周的時間表時,尤其用得到。我計算耶穌是在公元前5年秋季出生,33歲逝世是在公元30年的4月。按“約翰”,我推算耶穌開始傳道是從約翰於公元26年秋天給他施洗之後,也就是他“大約30歲”的時候,至他逝世為止,一共有3年半。許多人提出的時間表都有難處,也招致反對意見。我認為這是最可信的一個。有關年代計算方法,可參考費尼根(J.Finegan)編“聖經年代手冊”(Handbook of Biblical Chronology; Peabody,Mass .: Hendrickson,1998),以及羅賓森(JATRobinson)著“約翰優先” n; London:SCM Press,1985),123-57,論“教牧年代”(The Ministry of Chronology)。

2.布雷克(William Blake)的著名詩句也許就是在指這個傳奇:古時代的那雙腳曾經/走在英格蘭的綠山上嗎?/上帝的神聖羔羊曾經/在英格蘭的宜人草原上被瞧見嗎?

3.把古代錢幣轉換成現在的幣值是很困難的,因為有古今經濟與物價的差異。古羅馬的銅錢是4枚換一錢銀子,或4枚換一個希臘幣(德拉克馬),價值等於四分之一個猶太舍客勒。獲得自由​​身的奴隸一年的工資是1000銅錢。普通羅馬軍人的薪餉大約也是這個數目,但是服役時的生活費用另外算。羅馬元老院的議員每人起碼有100萬銅錢可領。羅馬大省總督年薪也是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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