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2018/04/07 08:34:50 網誌分類: 教育
07 Apr

浸大「佔領校園」的兩名主角被指違反學生行為守則,接受校方紀律聆訊,結果分別被罰停學一學期及八天。兩人表示會上訴之餘,其中一位學生會頭頭更批評校方「槍打出頭鳥」,揚言或採取司法覆核行動(好!香港最好----隨意提出司法覆核,冇成本嘅)。

 

既然說「槍打出頭鳥」,即表明在該學生心中,當日「佔領校園」絕對是偉大光明而正確的「抗爭」。不僅「做得對」,而且比別人「做得好」,同時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對校方構成了壓力,才會遭到打壓。這其實是黃絲們的共同特點,只要認為自己「站在真理的一方」,就可以無所不用其極,當非法霸街兩個多月是「違法達義」,「區區」粗言辱罵師長,亦只是小菜一碟。黃絲們自我戴上道德光環,久而久之,連自己也騙信了,以為自己真的有多重要,乃至演變成受迫害症,由「戴妖」聲稱被強力部門「盯梢」,到學生會頭頭自詡被打壓的「出頭鳥」,都是出於同一種心態。

 

現在大家都明白了,學生會頭頭當初所謂「道歉」、「鞠躬」,完全是「戰略退卻」,無非是想等事情丟淡了,再徐圖後計,完全沒有真心可言(有版你睇---當日區諾軒咪話:「人可以改過自身架馬!」言猶在耳,就響「垃圾會」做馬騮戲咯!呢啲叫做「過左海係神仙」;呢啲學生叫做「人之初、性本惡」,邊有得改、又邊會改!)。這種「能屈能伸」的「大丈夫」作風,假以時日,他日必成大器,就像那位新科立法會議員,「播獨」有時,燒《基本法》有時,簽承諾書擁護《基本法》也有時,若有「策略需要」,莫說口頭擁護《基本法》,山呼「共產黨萬歲」分分鐘也做得出。(咁又係:有奶便是娘!有黑金收,叫你做「老豆」都仲得!)

 

出得嚟行,預咗要還,就係咁簡單。不管信念多麼崇高,也不能透過語言、行為暴力來達成,這是公民的基本責任,也是大學生應該上的第一課。當然,對學生會頭頭來說,亟須惡補的還有語文課,首惡分子被重罰,那叫做「以儆效尤」,而不是甚麼「槍打出頭鳥」。

 

傳媒人 史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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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網誌度讚「浸大」處理得當言論,今日要收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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