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拮唔到肉!

2018/04/24 06:12:51 網誌分類: 政治
24 Apr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襄公之仁」,扮《伊索寓言》、《農夫和蛇》的農夫,宣布放棄追討被DQ四位違憲違法違誓者的一千二百萬薪酬,立即得到現眼報。真是「食豬紅屙黑屎」都無咁快!

 

社民連長毛梁國雄臭罵及嘲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身兼行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以及行管會的建制派議員是「枉作小人」、「老妓從良」。即是「鬧」追退款是錯誤的。今天幡然悔悟改過前非。妓女不如,還是老妓。「鬧」極錯、超錯。

 

劉小麗等三人立即表明擬作出「反追討」。要求立法會補付去年七月被迫突然離職時,他們議員辦事處聘用的議員助理的薪金及遣散費(真攪笑!佢一日都未上過任,何來有薪酬?果啲所謂助理理論上連試用期都未過,又何來遣散費?如果要追,應該追「老屍」;佢明知自己祇係「已完」、明知自己冇錢請助理,仲唔拿拿林同果啲所謂助理解約,即係「行騙」;不過,呢班友自己人「為威謂」,好似果隻「禽」用啲納稅人錢買酒飲、買毛公仔玩,用「已完辦事處」開P.....果班所謂助理有冇簽聘用合約都成問題!但係,既是自己友,為左要同政府打官司,依家至簽都唔遲)。可見行憐憫之心的「農夫」已即時被身體回暖復甦的「毒蛇」反噬了。是非倒轉、恩將仇報,這是現實版的廿一世紀的《農夫和蛇》。自取其辱、自取其咎。請行管會諸君不要自作聰明了。

 

梁君彥主席說行管會的決定是法理情兼備,這是正確的嗎?(如果佢醒嘅,宣誓當日經已stop果幾隻嘢上任、並即時叫「秘書處」停止發薪,又點會攪出日後嘅亂局?浪費納稅人錢DQ佢地、跟住再浪費納稅人錢唔追佢地回水....不如罰大主席為佢嘅失當,噁番佢浪費納稅人嘅錢啦!針係要拮倒自己肉先知痛嘅。)

 

在法,法庭判決四人被取消議員的資格是前年十月十二日。即本屆立法會第一天開會宣誓當日。即四位被DQ者沒有一天是本屆立法會的議員。(非「議員」?但秘書處繼續發薪俾佢地,係咪錯!錯!錯?)

 

在理,不是議員便不能享用議員薪酬福利和相應的津助,天公地道(「垃圾會秘書」處冇停佢地薪,係默許佢地仍然係「議員」,咁呢個錯,應該邊個負責?)何況四人利用宣誓就職的莊嚴場合辱國辱華、違憲違法、宣傳和煽動港獨。本應追究發假誓和刑事責任,豈還有可出糧之理?(算啦!佢地有「雙鄭」包庇、有「黃官」包庇....告咩嘢鬼吖!節哀順變罷啦。)

 

在情,自法庭作出取消四人議員資格後,政府已表明要追討。立法會行管會不執行法庭的判決原則,在充分時間下又沒有諮詢公眾,便閉門作出不追討的決定,將市民千二萬血汗錢掟落鹹水海。既違反程序公義,又有負全港市民的託付。(因為冇問責吖馬!如果做錯事嘅大主席、秘書處、司長、突手....都要問責、追唔番「光棍」果啲錢,就要負責噁番納稅人啲血汗錢出嚟,結果就會完全唔同架啦)

 

所以,不追討千二萬的黑箱決定,是不公不義,在政治上是極之錯誤的。

 

梁君彥主席擺出不追討的最強及唯一的理由是怕輸、怕再要損失八位數字的訟費(怕輸?咁佢以後唔好再選啦----選舉冇人包你贏架)。如果這也是理由的話,為甚麼不召開公聽會諮詢公眾意見?反正立法會召開公聽會已是家常便飯。再說,難道四個被DQ者不怕輸嗎?難道反對派四人都輸得起,而行管會就輸不起嗎?最近,黃大海先生一士諤諤申請司法覆核區諾軒參選資格輸了,但黃大海先生卻沒有因怕輸而不申張正義、怕要個人負擔高昂的訟費而不伸冤。行管會袞袞諸公都是尊貴的議員(唔好意思,我鄙視佢地!)為甚麼連一個普通市民都不如?

 

眾所周知行管會不硬淨,是因行政當局「缺鈣」使然。早在月前政府高層已由誓要追討到底的強硬態度轉為放聲氣立法會必要時追不到「可撇帳」。此語一出,自必「樹倒猢猻散」。豈止行管會「怕」,近年整個政府施政都「怕」字當頭。(成個「正苦」都係廢架啦,何解唔摺埋佢?)

 

怕「告」不入,取消涉四千三百萬元七宗黑金案。

 

怕黑金金主,對涉觸犯刑事恐嚇記者的黎智英案件,拖延十一個月都不擺上法庭。

 

怕反對派抬槓不合作,改組中央政策組,拔去反對派「眼中釘」、「肉中刺」的邵善波(原中央政策組組長)。

 

怕反對派全面拉布,以「今日之我打倒昨日之我」,更改財會議程退讓遷就。

 

怕港獨分子搗亂,竟然違反程序公義及雙重標準,放港獨分子區諾軒入閘補選。

 

怕「大和解」煙消雲散,將補選選舉的日期迎合反對派陣營。

 

政府施政「怕」字當頭,實質是「避」。一如習主席去年七月一針見血的批評:「為官避事平生恥。」「狹路相逢勇者勝」,怕難避事,只能輸收場、輸收尾。

 

王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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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4 22:03:23 回覆

成班垃圾打龍通左右逢源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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