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野呀! 搶野呀!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峰前天搶走一名保安局女行政主任的手機並衝入男廁偷看電話內容一事,令全城震怒,各界齊聲譴責!以一個月入十多萬元的立法會議員的智商竟然超低至這個程度,還有甚麼本事為市民決策政經大事?若不罷免此人議席,恐怕難以平息全港市民的怒火!本人促請立法局主席梁君彥必須對此事儘快向市民交代,絕不能繼續姑息養奸!
這位白癡議員到底當時的腦袋為什麼忽然進水?我猜可能是他以為上次長毛在議會內搶文件脫罪,於是一時間惡向膽邊生,照辦煮碗之下竟變成自掘墳墓。所以上次法官放生長毛根本是一種嚴重錯誤,果然令搶劫事件又再發生,所以廣大市民一定要支持律政司對長毛事件上訴,以遏止這種歪風漫延社會。
昨天在民主派涂謹申與胡志偉的陪同下,許智峰雖然道歉了,可惜沒有人會原諒他,因為許先生全程都不承認自己是「搶野」,以為全世界的人都是盲的,有膽做而無膽承認的人是懦夫、是弱者,真不知他是如何完成法律課程又如何僥倖取得榮譽學士的?更不知他將來如何教導一對子女分辨「搶」和「取」兩個字?
本來「智峰」這個名字改得挺好的,父母應該寄望兒子會有很高的智慧,可惜他偏偏選擇從政,還要加入正在走下坡的民主黨,結果一失足成千古恨。經過今次搶手機事件,市民還會相信他有能力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嗎?特別是女性,肯定會鄙視這種欺負女性的男人,所以從前日開始,許先生的政治生涯可能已經劃上句號了!
最後,我建議在立法會工作的保安員,特別是女性,要多加注意人身安全,下次再有同類型事件發生,要馬上高聲呼叫「搶野呀!搶野呀!」,要讓對方清楚知道自己是「搶」而不是取,便可避免誤會了。其次,保安局應該向女性職員派發防狼器及防狼噴霧,令兇徒有所顧忌,以及在每個角落安裝攝影機加強監察,防止有人矢口否認。
找到立冬你呀!
早前真有那種被搶走全部blog友的感覺。那種孤獨的感覺很不舒服。謝謝花姐和淺雪提醒我,頭條已改善現有的版面,我找到你啦!
如果這單野發生在議會內,可能都係無罪架!因為,議會內,保障議員一切言行,不受罪責,可能在議會內殺人都無罪?!
但是,許生在議會外,做搶野行為,如果都無,就真係無法無天了。
垃圾會真的變成一個無法無天的地方?
佢可能想博出位呢(應做的唔想做,悶起來攪攪新意思),哈哈。
許至瘋,佢父母無改錯名!
送上星星。
我和立冬都對這個議員的行為,非常反感。
必須要嚴懲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