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華」事件簿

2018/06/07 04:12:49 網誌分類: 經濟
07 Jun
          「7.5噸鋼筋未能達拉力標準」事件,為香港新聞添了幾天的議題,無論業界、專業人士、房協和供應商都走出來表達意見。我不想在事件上作太多的評論,反而希望大家嘗試理解一下這現象發生的原因和媒體的報道對業界造成的影響。

          業界在施工時均有既定程序保障樓宇結構安全─每批次的鋼筋都有出廠證明書,鋼筋送到地盤後亦需在駐地盤監工見證下進行抽樣拉力化驗。如首次檢測樣本未能通過,可進行第二次檢測,鋼筋需通過檢測才能進行施工。

          如有需要,一般承建商為了縮短工期會先把鋼筋扎好,待有了檢測結果後才落石屎。但如果鋼筋未能通過檢測的話,承建商要負責所有延誤及翻工的額外費用。那麼為甚麼明知有風險,承建商還要這樣做呢﹖

          這其實可歸因於建築工程的合約工期過短。物業發展的期限包括多個程序,如設計、批核等。但多數發展商會因財務問題而希望用最短時間完成工程,推出物業,因而縮短各持份者的工期。承建商為了配合工期,一般都會用盡可行方法去達至合約上的要求。

          我們相信今次事件是承建商或分判商在駐地盤監工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因為這程序和檢測關卡一直都在駐地盤監工的職權範圍內,不存在偷工減料或違規的可能。但這事件經傳媒報道後,令一些對業界做法熟悉的市民對承建商妄作批評,這其實對承建商並不公平,亦對業界的形象有損。

          工期過短除了會令各持份者在施工時遇上一定的困難外,亦會構成安全問題。希望發展商能多考慮承建商的難處,給我們一個合理而安全的施工期。

        德萊建業主席

        林健榮
回應 (0)
我要發表
u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