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為政之要、惟在得人
六為政之要、惟在得人 唐太宗也是求賢若渴、識人用人的典範。貞觀二年,唐太宗就對侍臣說:“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難致詒。今所任用,必須以德行、學識為本。” 唐太宗執政後一方面先後罷去高祖時重用的宇文士及和裴寂等腐朽無能的宰相,同時積極發掘人才。他不僅自己注意發現賢才,還要求群臣舉賢。他曾多次批評尚書右僕射久無所舉。指出世必有才,用人如器。認為用人要各取所長,根據每個人的特長來加以重用,而不要求全責備。 由於太宗能充分認識到用人對致治的關鍵作用,積極地發現人才,認真的考察人才,不拘一格的提拔人才,很快就把一批當時最優秀的人才安排到各個重要的崗位上,對他們大膽的加以使用,放手讓他們工作。這些人也各盡所能,從各個方面推動了貞觀之治的出現。 四、廢除國家公務員終身製的現象,打破國家公務員和國企工作人員鐵飯碗的規定,對各級公務員實行定期聘用、崗位輪換制度。(提倡國家公務員擁有多種專業身份和技術背景,以便落聘後可以繼續從事其它工作)。在全民實施社會保障和福利的基礎上,逐步推行打破城鄉界限、城市界限、行業界限的公務員聘用制度。 五、建立和健全國家榮譽制度 國家應該將現有的榮譽稱號進行整合,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國家榮譽制度,對那些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思想、科技、慈善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人進行獎勵。以逐漸取代過去的“學而優、技而優、勞而優則仕”的陳規;同時應建立諮詢策問制度,就有關國計民生的重大課題向國民定期諮詢,既為解決問題、消化矛盾,也可以從中發現人才。 總之,人才輩出和恰如其分的使用人才是一個民族興盛時期的重要標誌。
作者:席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