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與六個月
2018/07/10 04:12:59 網誌分類: 生活
早陣子因佔領金紫荊廣場被警方扣上手銬拘捕,事後黃之鋒竟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反控警方襲擊和非法禁錮,最近被裁定敗訴兼付八千訟費。上年坐牢出來後,黃之鋒投訴壁屋懲教員剝他光豬,日前署方回覆投訴不成立,黃之鋒又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其中一名懲教人員民事索償。
一般人會認為生不入官門,無甚麼必要都不會玩官司遊戲,但告人告上癮的黃之鋒卻樂此不疲,反正錢不用自己付,舉個「香港眾志」招牌,找幾個長腿玉女招徠,一個七一遊行就籌得五十三萬,吸金力仍是反對派各黨之冠。
不過「香港眾志」議員沒有了,監躉就有幾個,唯有靠主動出擊、告這告那搞搞宣傳,否則香港人隨時以為它亡了黨。
不說不知,原來黃之鋒的𢱑銀獄中日記仍在寫,還大書特書監獄膳食心得,講到獄中餐的葡汁無味、番茄汁就可以接受、最好食是烚蛋和飯後橙等等,付了月費看他日記的不知有沒有邊看邊呻笨。
雖然黃之鋒一直在消費他的獄中故事,但看得出他愈來愈感不安與失落。一個童星變成大人後就會失去一切光環,更何況他最引以為傲、用來賣錢的坐牢經歷,很快會被取代。同是年輕人,一樣舉個公義的牌,梁天琦坐監六年黃之鋒坐六個月,對比之下,黃之鋒還有甚麼剩餘價值?
屈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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